第二百四十一章 原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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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一章 原来,是你 (第1/3页)

        “这世上,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人会无缘无故地帮助别人。”岳晨忽然开口,只是,他的视线却没有从墓碑上的照片上移开丝毫。这世上,也并不仅是商人重猜忌,而是世上所有人都信奉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更何况,他接近她,暗中帮助她,原也不是自诩纯良。

    远处,幽幽的鸟鸣声传来。【雪中悍刀行漫画/】。

    云溪低头,望着墓碑旁的鲜花,神色渐渐带出几分恍然。

    “我帮你,本来是不想被你发现的。”因为自己就是商人,所以更会以己度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帮助,就像是走到悬崖边,即将跌入谷底,却忽然面前出现了一根树枝。谁也不知道,那树枝的另一头是连着一株浓密粗壮的大树,还是,一条奸猾歹毒的蛇。

    岳晨抚了抚照片一角,目光悲悯,却带着淡淡的涟漪。

    “想不想听听她的事情?”

    他已经有太久没有忆起过去。只是,今天,这般孤寂的景色,站在他身边的人,恰是她,他竟忍不住,想要找个人倾诉。

    哪怕,知道当年事情的人,大多已经忘却,又或许,已然将之前的种种彻底丢在脑后。

    云溪淡淡地蹲下,拿出纸巾,慢慢地擦了擦灰尘,轻轻道:“你说吧。”

    “三十多年前,我并不叫‘岳晨’,‘岳’这个姓,是她的,而我,不过是个刚出生就被丢在巷子口的弃婴,连命都是捡来的,更不用说名字。”岳晨转过身,忽然望着她,微微一笑。只是,那笑中,带出的肃杀,却让人心中一涩。

    云溪没有打扰他,指尖却是忍不住地开始颤抖。

    名声赫赫的商界奇才,除了萧然,便是他,占据了能源贸易界最瞩目位置之一的人,传说中的出生神秘,从来没被人挖出过去。这样的人物,竟然是个弃婴?

    没有背景,没有资历,他是靠着什么,成就了今天的一切?又是为什么,愿意在她面前敞开自己过去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她知道,有许多事,或许会在今晚揭晓。

    比如说,睡在这墓地里的人,到底是谁?再比如说,他为什么费了那么大的功夫,站在阴影处暗中蛰伏,却在最后,助她夺下了萧氏江山!

    “我出生在江南,那时大大小小的弄堂连着东西南北,三岁时,我被人丢在其中一条不起眼的弄堂口,被一个姓‘岳’的工人看到,于心不忍,捡回了家……。”当年,饶是工薪阶层,也不过仅仅是填饱肚子,家里有个嗷嗷待哺的闺女,男人不过是一家厂房的零时工,妻子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只能靠着街边卖小吃添补家用。所以,他被捡回去的第一个晚上,那个家庭就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男人是个老实的闷葫芦,被自己老婆嫌弃了多年没本事,也从来是闷头不吭声。可当他妻子提出来要将这个弃婴扔到孤儿院的时候,第一次,他指着门口对她说:“你要是嫌弃这日子过不下去,现在就走,我绝不拦你!”

    双手粗糙、满脸世俗的妻子没想到竟然会被老实的丈夫这样硬脾气地顶回来,一时间,噎得满脸通红,却也正因为如此,她第一次没占得上风。于是,他顺利地在这个家活了下来。

    岳晨闭了闭眼,他被岳家收养,从有记忆起,就被左邻右舍用一种“怜悯施舍”的眼神看待,久而久之,不用女主人刻薄,他自己也知道,他压根是个拖油瓶。只是,望着小小、暖暖的“妹妹”,他从来不会和那位尖酸刻薄的“母亲”发生任何冲突。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也并不在意。毕竟,这个家里,能让他吃饱饭,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上学,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一个工人的工资哪够?他也压根没去奢想过。

    没读书,从小跟着四周游手好闲的人混着,长到十岁的时候,便理所当然地成了不思进取的街头霸王,唯一珍视的便是“妹妹”岳岚。对于他的养母,岳岚的亲生母亲,他一直是忍耐偏多。直到,他十五岁,整个弄堂拆迁,岳岚的母亲偷拿了拆迁费连夜跑了,他才知道,当初,她不是被丈夫的那句话给震慑住了,而是,她那时,压根离了家没有办法生存。瞧,等她手里攥紧了钱,哪里还会管,他们一家大小的死活。

    他一直记得,那天一早,岳岚扎着辫子,第一天去上学。可爱的马尾辫一跳一跳的,就像她跳舞的时候一样,消失在胡同口的时候,那双笑着眯起来的眼睛,就像是天上最美的星星。

    可是,等岳岚放学回家的时候,迎接她的,却不是母亲温暖的怀抱,和父亲关心的询问她第一天上学的种种。

    相反,空荡荡的房间,破败的门口,颓丧而僵硬的父亲,这一切都在她最高兴的一天,让她彻底从天堂跌入地狱。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并不是说,穷人家的孩子天生就比别人坚强。而是因为,他们压根没有软弱的余地。

    养父的钢铁厂改制,工人们纷纷下岗,连那份微薄的收入也渐渐成为空想。弄堂拆迁的开发商天天逼着他们离开,甚至隔三差五地找人来给他们松松皮。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他从没想过,那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妹妹竟然会有一天过上东躲西藏的老鼠样的日子。

    老实巴交的人终于也被这种绝望打击得麻木,从此迷上了酒精。买那种路边一块钱三斤的劣质酒,躲在拐角,就能醉上整整一个晚上,借此逃避现实。

    直到,岳岚饿得去掏垃圾桶,他忍无可忍,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那天,他消失了整整一天。第二天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面包,不是在面包房外捡的那种面包碎屑,而是松软的、带着黄油味道新鲜出炉的法式面包。

    他永远记得,岳岚扑过来咬着面包的样子。

    那双星星样美丽的眼睛里,流满了眼泪和屈辱。

    从那一天之后,他消失的时间越来越多,带回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从流离失所到住在贫民窟,从租房子,到买房子。家里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岳岚也终于不用辍学。可是,家里却越来越安静。每一次,他拿着钱放到她手里的时候,他们父女的眼睛都带着一种疼痛和悲伤。

    他却似乎看不到一样,自己躲进房间,一个人包扎伤口。

    那时,他成了附近名气越来越大的混混,跟了个小头目,成天打打杀杀。

    那些钱,是他拿命搏来的。

    除了命,他不知道,他还能用什么养活这个家。

    “我把你养大,不是让你去做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日子久了,风声越来越难听,四周人鄙薄的眼神终于压破了养父的最后一根神经。喝了整整一瓶酒,借着酒劲,他终于说出了平时不敢说的这句话。

    蒙在表面的那层遮羞布终于被挑开。

    可是,他除了沉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不出去干这种损阴德的事,难道你能养活我们?”可到底还是意难平吧。凭什么,他靠着自己的命去换来的钱要被他看不起,凭什么他养活了这个家,要被别人背后讥笑,没家教!

    是,他是没家教!他自己的亲生父母都能把他甩在大街上,他如果还想靠着骨气生存,那这个“家”早就垮了!

    他受够了饿肚子的感觉,那种饿到恨不得能将垃圾都吞进去的痛苦,没有经历过,谁都无法知道。

    他更受够了,自己最爱的人,因为贫穷,连上学都供不起,只能流连在街头的模样!

    是的,他最爱的人!

    他爱她,胜过一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视线总是围绕着岳岚在转。他知道这不是兄妹的亲情,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觉。

    哪怕是刀口舔血,哪怕是万劫不复,只要能换得她的一瞬欢乐,放干了他的血都可以!

    有人曾经告诉过他,苦惯了的人,只要是一丝丝的甜味都能当做是这辈子最重要的追求,放在心底最隐蔽的地方,绝不可轻易示人。

    而她,就是他那唯一的一抹甘甜。

    他喜欢看着她打扮得干干净净,背着背包走在路上的样子,喜欢她侧着脸,低头听英语时专注的样子,更喜欢她抬头的那一瞬,目光清澈地喊着他大哥的样子。

    他的目光越来越控制不住,落在她身上的时间越来越久。可每次她回头看他时,他便下意识地挪开视线。仿佛,怕被什么撞见一般。

    可,终究纸包不住火,养父还是发现了。

    他用这世上最恶毒的字眼攻击他。用他最难以忍受的嫌恶嘴脸看着他:“你怎么能这么变态!她是你妹妹,你这是‘*’!”

    狗屁的*!

    他才不是她什么“大哥”,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兄妹!凭什么他不能喜欢她?凭什么他要被人当做变态!

    可岳岚渐渐地开始躲着他,每次他回来的时候,她都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他知道,她这是不愿意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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