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杀鸡也骄傲(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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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村小孩已经具备一鸡之力,能与野鸡斗得旗鼓相当的时候,林夜仍处于被野鸡追的满山乱跑的状态。”

    “弱鸡少年的嘲笑之名,通过同村少年之口,传到了邻村的同辈的口中,一时之间,倒也小有名气。”

    “只是这名声,并不是什么好名就是了,毕竟在当今时代,没有习武资质,就是人下之人。而弱鸡少年,至少在先天上,就已经落后一步。”

    “好在有林建刚夫妇的包庇,林夜的童年,过的还算幸福,只是少了点朋友,对友谊格外渴望。”

    “当林夜十三那年,林建刚夫妇前后因病去世,留下几亩田地,一间带院子和柴房的大木屋,以及不俗的遗产。”

    “葬礼举行那天,林建刚的亲弟弟前来闹事,意图侵占林健刚夫妇的遗产。最终在村长公正的判决下,李建刚的亲弟弟,如愿以偿,而作为条件,林健刚弟弟,必须收林夜为养子。”

    “一切顺理成章,没有在村中引起任何的波澜。”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一如林夜冰冷的眼神。”

    “次年春,也就是今日。”

    “林夜手持劈柴斧,在家中砍死了醉酒的李建刚弟弟,躲进了柴房之中……”

    角色介绍的系统音,到此低落下去,直至无声。

    一些关于角色的简单信息,从脑海浮现。

    方义对当前的情况,立刻有了了解和判断。

    这就是一个霸占别人遗产,最后反被正统继承人砍死的小故事而已。

    唯一担心的是,望塘村对于杀人的事情,还是非常敏感的。

    作为拥有秩序的合法社会,杀人偿命,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一旦望塘村将这事往上上报,那上头的书院就会派人下来,将自己抓捕归案。

    到时杀人罪按在头上,想活命就难了。

    好在,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具备多种方式,实际上只能算小危机而已。

    首先,能把尸体处理好,就能有效的推延村民们发现林健刚弟弟死亡的时间。

    其次,趁着这段时间差,收拾好细软,离开管理望塘村的宗淋书院的管辖范围,进入其他势力管辖的地盘,那这件事,就没有宗淋书院插手的余地了。

    跨区执法,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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