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
江湖 (第3/3页)
“可以进来么?”
“这么晚了,明天吧。”
她没有走。就这么过了很长时间。
“那么,你进来吧。”
红绫穿着薄如蝉翼的半透明绸衫,能看得见内里**的清晰轮廓。他呼吸急促起来,却把目光飞快地闪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再看你一眼。你不是说,等英雄们来了,就要离开我了么?”
“唉,真的弄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
“我要知道就好了。也许……前生便有缘份,来生还会相识?”
红绫的声调,与以往不同,颤抖得十分厉害。
她没有犹豫,一下便坐在了他床沿。他又闻到了向日葵的气息,有一些冲动,想到了另一个女人,却记不起来。明天之后就见不着她了。他忽然想抱住她,但又觉得与这活泼泼的血肉之躯,相隔了一重钢铁般的时空。
红绫又挨近了几分。流着泪,她再也忍不住,猛地扑入了他的怀中。
“为了我,你就不能不走么?”
他默默地注视着她近在咫尺的秀发。
“听说,男人出征前,一定需要两样东西来送行,那便是美酒和女人。你不想要我么?”
她坚决地抬起头来,热烈的气息喷到了他的下巴上,使他感到了喜悦和烦躁的交织,他不说话,半搂住她,觉得这样一种情形仿佛在很久以前便经历过了。阴错阳差,昔日重来。这时,不过是一番温习,也是对失去的补偿。他又忽然看到了星星。对于前生和来世,他都感到了一种分外的实在。
结束流浪,停息下来的感觉,捉住了他。他本是那群英雄豪杰中的一员。
“好吧。我答应你。”
但转瞬间,他又轻轻推开了她。
“不,现在不!”
她既喜欢又伤心,愈发哭个不休。末了,说:“江山为先。我等你归来!”
“我一定!”
【二十三、蝴蝶救了忽必烈的命】
南宋即将灭亡前的这一年,忽必烈大汗奇怪地忽然暂停了对临安的攻击,决定去北方祭祖。
九月朔日,大汗出行老营。他轻车简从,没有携带丽帐后宫。随行的,有伯颜等三百多名宿卫。伯颜是特意从江南前线召回来的。
对于这次出行和召回大将,绝大多数汉蒙幕僚都表示强烈反对,但忽必烈固执己见。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对于灭亡南宋,他有十足的把握,但大兵愈接近临安,他便愈发心绪不宁。前往祭祖,也许就是为了让这惶惑之心找到一处安顿之地吧?
秋风拂面,舒心惬意。忽必烈撩开辇车的锦缎纱帘,看到如洗的碧空和波动的绿原,恰与远方的战火尸骸形成强烈对比,大汗不禁一阵心旷神怡。
在一种连自己也无法主宰的意志的驱动下,忽必烈以一念之差,走入了历史中这个忽然出现的分岔,将让后世所有的史学家吃惊。
不久,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泓明湖,忽必烈知道那便是嘎尔湖。明湖愈近,便愈投影出了宇宙的本体。只见雁起秋湖,绿草茵茵。宿卫们也都欢呼不已,放慢了马儿。
忽必烈正要下令驻足观赏一下这难得的丽景,却听伯颜催促快些赶路。
他才想起,探子不久前曾报来有关南宋将派人暗杀他的情报,心里不禁好笑,连杀人不眨眼的伯颜怎么也变得胆小了?
但就在这时,他看到湖边有一个他不熟悉的物体。在一处土堆旁,孤零零地伫立着的一个小凉亭般的东西。忽必烈没有见过这样的建筑物。凉亭在秋日照耀下,闪射着绿白色的金属光泽。忽必烈从中看到了轮回的强大阴翳。
大汗心中疑虑,正要驻辇细查,忽见那小亭子和土堆的后面,跃出了二三十人,均是南朝打扮的汉人。他们个个手执奇异兵器,呐喊着直扑忽必烈的车辇。
“刺客!”
伯颜大惊,急令宿卫阻截。
宿卫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蒙古勇士,武艺高强。然而,刺客们却似乎更加勇猛凶悍,不顾性命地往前冲,人人身具神功,个个以一当十,顷刻之间,便有十余名宿卫命丧剑下。忽必烈这才心道不妙。
这个时候,伪装成蒙古宿卫的三名吐蕃喇嘛,及时地出手了。
原来,伯颜事先就有出事的预感,临行前,特意从吐蕃请来了几位修炼颇瓦**的喇嘛,隐藏在队伍中,以备不虞。
喇嘛们的出手看上去非常缓慢,仿佛是矫阳下轻舞袈裟,却像平地一声炸雷,在草原上刮起了一股强劲阴风,攻击者立时感觉到像是连也灵魂出窍了,纷纷看见死去的亲人正在云层上方行走,大惊恐之下,招法顿时不连贯了起来。片刻,便有五六名刺客被击毙、震死。
伯颜指挥余下的两百多名宿卫,围攻了上去。刺客顿时陷于被动。
然而,就在这时,伯颜却看见,一名年轻的刺客,似乎没有受到颇瓦**的影响,他手执一把与众不同的宝剑,大吼一声,从人群中跃上半空,双足点过几名宿卫的头顶,直取喇嘛。剑光闪过,一名喇嘛竟被斩下一支胳膊。
这武艺,这宝剑,忽必烈坐在辇车上也看见了,不禁发出一声赞叹。
那刺客却不屑于缠斗,趁另两名喇嘛分神的刹那,冲开厮杀的大队人群,如入无人之境,闪电一般,已来到了忽必烈乘坐的辇车近前。
此时,宿卫们都被其他的刺客缠住,忽必烈跟前已无屏障。只有伯颜在飞奔过来。但那刺客看也不看,反手一剑,刺伤了伯颜的腮部。
忽必烈缓慢地拔出护剑,心中升起一层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正是他在蒙军逼近临安时所感受到的。那是死亡将临的黑暗。它就要印证在此时吗?蒙古帝国的命运,难道仅是昙花一现?忽必烈长叹了一口气,又斜眼看了看湖边的怪异凉亭。
剑光已在眼前闪烁,世界变得空前的扑朔迷离。但就在这时,车辇前飞来了一只蝴蝶。忽必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蝴蝶。草原上,没有这样的蝴蝶。
它是从哪里来的?
但这已不重要了。杀手就在眼前。
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忽必烈分明见到,那人迟疑了,剑锋已到达了大汗的胸前,却铮然一声停住了。
刺客的脸上掠过一丝恍惚和迷离。他像是陷入了苦苦的沉思。也许,在他的眼中,蝴蝶成为了敌人的一种暗器?他还没有见过这种能够迷乱心性的武器,一时想不出对付它的办法。
他只好抽回刺向蒙古皇帝的宝剑,转身朝蝴蝶劈去。蝴蝶灵巧地一闪身,剑劈了一个空。他心急火燎地又跟着落下另一剑。蝴蝶又逃开了。
第五剑,他才杀死了蝴蝶。蝴蝶的身体破碎成了万千片,纷纷零零地洒落下来。忽必烈哀怜地看到,那仿佛并不是蝴蝶,而是一种在草原上四处绽放的金色花蕾。
由于这个耽搁,两名吐蕃喇嘛赢得了时间。他们冲上来,用“大悲手”擒住了正忙于同蝴蝶大战不止的刺客。他显然太不走运了。
【二十四、刑场惊变】
对刺客的审问和劝降,持续了三天三夜,他却什么也不招供,宁死不屈。
这时,忽必烈不禁想到了文天祥。江南多义士啊。大汗发出了这样由衷的感叹。
“其实,历史无论怎样改变,百年之后,这里还会是汉人的天下。只是,我有些对不起一个人。”刺客最后只淡淡地这么说。
汉地虽然就要被征服,但对于习惯于在大草原上驰骋的蒙古人来说,这就是胜利吗?忽必烈一直是怀有疑虑的。这也正是驱使他前去祭祖的潜在意识。
他心中翻腾着莫名的惧涛,于是下令处死这人。
“就用他的那把剑,砍下他的头吧。”几天来,他眼前老是浮动着那把神奇宝剑的寒光。它使世界变得不可捉摸了。
刺客被绑赴荒野。一路上,他一直在寻找什么。但他没有看到蝴蝶,也没有看到向日葵。暮云四合,蒿草遍地,偶露的黄沙中时时可见发黄的枯骨,远处的大青山蒙着一层尸布般的白雾。一同赴死的,还有几名受伤的义士。
行刑者要他们跪下,他们坚决不跪。行刑者不再强求,一声令下,齐齐举起了锋利的蒙古刀,曾经差点要了忽必烈大汗性命的那把宝剑,也被一位行刑者扬了起来,对准了年轻的刺客。
刺客闭上眼。脑海中最后浮现的,是那个名叫红绫的女子。她正在翘首以盼他的归来。想到这里,他的心中才泛起了无可比拟的难过。他深为自己的失约而懊悔。
那么,他到底是为了她而做的刺客,还是为着她的国家呢?这连刺客自己也弄不清楚了。这便是在最后的一刹那,他因为蝴蝶的忽然出现而犹豫起来的原因吧?或者,还是有着别的什么因缘?
此刻,想这些已经是无益的了。他等待着剑锋斩落下来。忽然,只听唰的一声,一颗人头滚落在脚旁。他低头看去,却见是行刑者的人头。
他回过头,看见十来步开外,站着一个与他一样年轻的男人,身穿银色连裤服,手举一件奇异的长形金属器物,那东西喷出一道强光,光束所到之处,蒙古人身首异处,纷纷倒地不起了。
片刻之间,已无一人幸存。而那几名受伤的侠士,也在这火光的扫射下死于非命。
这劫法场的不速之客面无表情地向这惟一的幸存者走来。
“你是天神吗?”刺客问。
“我不是天神。我是凡人。
这时,刺客看见在他身后不远处的荒地上,有一间奇怪的小凉亭伫立,正海市蜃楼般在风中摇曳。他一时不知这景象是真是假。
“你为何要救我?”
“是您要我这样做的。”
“胡说,我跟本不认得你。”
“的确,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可是,请看一看这个吧。”
来人激动地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发黄的纸条,递给刺客。上面模模糊糊写着几行字。刺客惊诧地看出,正是自己的笔迹:
我已深陷时间之牢,速到过去救我性命。
“我不记得我说过这样的奇怪话。我也不会在纸条上留下这种胡言乱语。”刺客的眼神迷离了。原野上的阴云翻动不止。
“这可不是胡言乱语,它是指导我们一切行动的箴言。当然了,直到现在,您还没有说出它,也没有写下它。但这正是不久后您要去做的一件大事。历史,已经不可更改了。”
“你是谁?”
“我就是您的直系后裔呀,生活在未来世界。我和家族一直在寻找您的下落。真是幸运,再来晚一些,便赶不上这一刻了。”
“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您是忘记了。其实,您也是通过时间隧道来到这里的。我是按照您的吩咐在做事哪。”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
“根据家谱的记载,您的一位后人,将发现时间隧道,从而使您实现仗剑江湖行的毕生夙愿。那是您打小时就有的梦想啊。但在您的那个时代,却仅仅是梦想。您曾经为此是多么的悲痛欲绝啊。据说,都是武侠小说惹的祸。那些小说,是您自己写下的么?无论如何,您是不能够在这时死去的。”
“我还是听不太懂。我到底是谁呢?”
“除了您是我的先祖这一点外,其余的我也一无所知。我和家族曾经进行过努力的查访,但甚至连您具体出生在哪一个时代,以及您的真名实姓,都没有能够了解清楚。历史已成为了一团迷雾。”
“你要我去做什么?”
“您必须回到未来,去寻找一个女人。她已成为了别人的妻子,您要夺回她。她是您孩子的母亲。这样说吧,没有她,便没有您的儿子、孙子、重孙,也就不会有时间隧道,也便不会有我,不会有人回到此时来搭救您。您早已人头落地。”
又是女人。刺客皱了皱眉。
“你说的这一切,有何为证?”
“请看这个吧。”
来人从背上抽出一把宝剑,又把死去的蒙古行刑者手中的那把剑——刺客自己的剑——取了下来。
这是两把一模一样的剑,或者说,是同一把剑在不同时代的神秘投影,交相辉映,产生了震撼人心的迷魅。
“你会使它么?”刺客问。
“不会。”来人羞愧地说。“在我那个时代,早不用剑了。”
“你为何连他们也杀死了?”刺客一指那几名侠士的尸首。
“因为他们本该死在这个时代。”
“你把江湖的规矩坏了。”刺客痛心疾首。
“什么?江湖?什么是江湖?”
刺客不再搭理年轻人,掉转头,看见地上的死尸像是熟睡的行路人,大草原发出淤泥般的黯淡光芒,仿佛一片即将沉没的凶险大海。他站在惊涛骇浪上,看见无数的星星成群结队飞快地涌流过身旁,注入了一个黑色的巨大漩涡。
“咱们走吧,没有时间了。”来人有些不耐烦地催促,侧脸看了看身后的凉亭。
【二十五、金庸成了大华集团的乙等武士】
眼前一黑,又一亮,他重重摔在地上。年轻人和那奇怪的亭子都不见了。
他醒了。这样的转换,在他短短而无尽的一生中,其实不断地发生和经历着。
他睁眼看去,见不远处是一大片连绵至天边的城市废墟,正在熊熊燃烧。那城市巨大得骇人,却是古老异状之形,有些像科幻电影中外星人在荒漠上筑造的城池,似乎,与人类并无关系。这死亡废墟使他顿生寒意。
几十名身着破布麻衣的人正从城池的火光中惊慌地逃出来。在他们身后,一群人骑着怪兽紧紧地追赶。那些怪兽浑身披甲,四足如树桩,脑门上有一只独角。骑手们舞动宝剑,把追上的人悉数杀死。
逃跑的人们簇拥着一位美丽的少妇,她身边有一个女仆模样的年轻女人,紧抱着襁袍中的婴儿。一队武士挥舞木棍和长枪,拼死保护这少妇和孩子。但他们不是追击者的对手,眼看着一个个被砍翻在地。
那少妇和女仆,在残存的武士的掩护下,慌不择路,哭喊着正好跑向了他这里。
一股热血哗地一声冲进头脑,他本能地把手中剑握紧了。
“混蛋,停下!”
没有更多的考虑。他忍住身体的疼痛,跃了出去,阻住了追击者的去路。这时,他才看清了对方:身材高大,鹰眼勾鼻,红毛绿眼,如同魔鬼。他们满脸不屑地叽咕了一串他听不懂的话。
又是蒙古人吗?这一次,他没有完全忘记以前的事情。
对方傲慢的神态激怒了他。不容分说,他动起手来,只两个回合,便把那打头之人斩落怪兽。怪兽吓得撒蹄逃走了。其余的人都吓呆了。少妇手下那些武士见状齐发一声大喊,冲上前奋勇厮杀。不一会儿,三十几名追兵便都人头落地了,其中有一半是他杀死的。这个时代的人的武艺如此稀松平常,使他感到意外。
“没事了。”他扶起少妇。而那女仆怀抱孩子,也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少妇说。
“天下人人都会这样做的。”
女人用异样的眼神久久注视着他。
“我一定见过你。”她说。
我好像也见过你,他心里说。他记得,他来这里是要找一个女人。
“你叫什么名字?”
“金庸。”他胡诌了一个。
“名字真好听。”
她觉得这名字似曾耳闻。
远处又传来了巨大的声浪。烟尘滚滚,又来了一队骑着怪兽的人。
他正准备迎敌,却见女人欢呼雀跃起来。
打头的是一位剽悍的中年男人。他纵身跳下怪兽,与女人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亲热了一会儿,女人才指着金庸,对这男人说:“要不是他,我们娘儿俩差点就没命了。”
驰来的男人原来是她的丈夫。他看了一眼金庸,又掉头去看孩子。孩子没事,呀呀直叫。男人慈爱地笑了。
然后,男人双手抱拳,向金庸揖了一揖,诚挚地说了许多感激的话。
他又说:“你赶紧跟我们一起走吧,亚美利加人的增援部队马上就要到了。你杀了他们的人,他们不会善罢干休的。”
“亚美利加人?”
金庸纳闷地看看地上的尸首,然后,骑上一头怪兽,加入到这群人中。朔风劲吹,孤征日暮。金庸心神不宁地走着,他的眼光,常常在前面女人的背影上凝固。
傍晚时分,队伍来到了一座苍然大山下。那是他们的老营。营中也有许多武士,正骑着怪兽四处巡逻。一面大旗在中军帐前飘扬,上书“大华”二字。金庸恍惚记起了什么。
他问那女仆:“今年是哪一年?”
“二零零二年。”
“怎么会是大华?”他一指那旗帜。
“怎么?你认识字?我们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字。那旗帜是从很久以前传下来的,有许多代人了。那时的人,认得字。但慢慢大家都不会了。我们这些人,都是大华集团家族的后代。世界上只剩下几千万了。”
“那骑兽,好怪啊。”
“那是许多年以前,大华集团的工程师,用基因技术培育出的一种动物,叫做独角恐兽,可以用来行军打仗。后来,有一些落入了亚美利加鬼子的手中,也成为了敌人的坐骑。基因技术却失传了。哎,你知道什么叫基因技术吗?”
女仆有些羞涩地看着金庸。她觉得这救她主人性命的英武男子好有意思。男子也觉得这少女长得蛮好看的。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阿朱。”
不久,金庸成了大华集团的一名乙等武士。
【二十六、大华与英特尔的战争】
战争正处在白热阶段。世界上惟存的两大对手——大华和英特尔的战争已持续了许多年。地球上的人口越来越少了。这是冷兵器时代的典型战争。
大华的总裁名叫章远游,也就是金庸救下的那女人的丈夫。他是战争的总指挥。
现在,新一场战役正在一座叫太行山的大山下展开。双方共投入了一百二十万人马。
战斗打了三天三夜,仍相持不下。由于中级指挥官伤亡太大,金庸也临时充任了小头目,指挥一支六百人的分队,参与攻击敌人的侧翼。
这天凌晨,进攻的令炮响了。
在启明星惨烈的照耀下,大军漫山遍野潮水般涌上前去,独角恐兽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吼声,大地和天空仿佛正在倾覆。然而,大华的正面攻击部队很快便遭到了亚美利加人强弓硬弩的拦击,好多人被射杀了,后面的人又呼喊着冲上去,死伤惨重,尸体都垒起墙来了。
此时,天空黑气密布,雷声滚滚,不但启明星隐没了,连朝阳也根本升不出妖障般的云层。眼看着,大华的部队就要溃败了。
这时,章远游带着十几名宿卫冲到了前沿。
“吾族存亡,在此一举。后退者斩!”他挥舞着一把宝剑,砍倒了几名逃亡的士卒。回撤的潮流止住了。
章远游又高呼:“敢死队,跟我来!”说罢,奋不顾身驱动坐骑朝敌军冲去。
全军的最高统帅竟亲自带队冲锋了。章远游舍生忘死、义无返顾的神情,金庸看在眼里,不禁万分钦佩,却又有一种大出意料的惊诧。更多的将士紧跟而上。亚美利加人没有料到敌方竟出此策,一下子都不知所措,停止了放箭,战场陷入了可怕的静默。片刻后,敌人队伍中才缓缓驰出一员大将,黑脸尖耳,头长肉瘤,手执九环弯刀,准备与章远游决斗,正是要藉此机会把大华的主帅斩杀于战场,一举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金庸不知怎么的,格外替章远游担心。他仿佛早就深知他武功的底细,并预感到了某种不妙。
这时,章远游已与敌将厮杀到了一起。两强相遇,宝剑与弯刀碰击出叹为观止的阵阵火花。听着双方武器交接时发出的凶险声音,金庸心头更加着急了,正要过去助阵,却见章远游把一套缠撞挂漏、黏摸荡捋的南拳拳法完美地融入了剑招,创造出了一种前无古人的绝世武功,令对手越来越难以招架。忽然,章远游奋起神威,大吼一声,一招“日字长桥”,把敌将斩落独角恐兽。
好武艺!金庸心里叫好,却大大地迷惑不解了。
立时,大华全军上下士气大振。敌人阵脚全乱。趁此机会,大华的敢死队突入了敌阵的中枢。
这时,攻击侧翼的部队,也闻令出动了。这是在最关键时刻发起的强攻,直捣敌方腰眼处的要害。
金庸带队冲锋,他看到,身边不断有士兵像被割断的草一样倒下。血沫下雨般不断溅喷到他的脸上,他又一把一把地把它们抹掉。厮杀声都变得很奇怪了,像是挟裹了许多遇难者尸体的海潮在低声咆哮,又像地狱里的饿鬼在压抑地号叫。
他看到,敌方的阵营百足蜈蚣一样在前方缓慢蠕动,恂恂然而黑沉沉的十分怕人。
敌阵中有一面大旗,上书弯弯曲曲的奇怪文字符号,大旗指向哪里,哪里的阵势便变幻起来,把冲入的大华将士团团卷裹住。金庸看到,冲在队伍最前面的章远游已经陷入重围,身边的敢死队员越杀越少,他连斩十几员敌将,自己也几处负伤了。
金庸看得分明,心中着急,大吼一声,单骑突入敌阵,直奔那面大旗。
敌人没有想到有人胆敢直接攻击心脏部位,一下子混乱了。铁甲护卫围挡上来,但他们却被金庸纷纷斩于坐骑之下。
剑影迷乱,血光蔽天。金庸和敌人搅在一起,都分不出彼此了。
忽然,金庸的坐骑被几把从不同方向来的兵器同时砍中,悲鸣着倒下来。金庸高啸一声,身体腾空,垂直地离开了毙命的怪兽。他以闪电的速度,踩着敌人的肩膀和脑袋,直取大旗。转瞬之间,他手中执着的,已是敌军主将的头颅。
包围章远游的敌人大呼一声,作鸟兽散。
这一仗,大华大获全胜。
庆功会上,章远游亲手为金庸佩戴上勋章。男人的眼神互相接触了一下,觉得对面这人像以前见过。亲切和敬慕中,又似有某种惊诧和尴尬。但他们都下意识地把这种感觉死死按压在了心底。
“你救了我,救了大华。我现在任命你做我的骠骑将军。在这生死存亡之战中,我需要你,全族更需要你。”章远游神情凝重,拍拍金庸的肩膀。
“我一定拼死相随。”
这时,金庸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他四处寻去,见章远游的女人正躲在一面大旗下,把**辣的目光投向他,而不是她的丈夫。
【二十七、前世未了情】
章远游的妻子莫名其妙爱上了骠骑将军。
她不知道,怎么竟会产生这样的荒唐念头。还是在见他第一面时,她就感到魂魄被这奋不顾身、年轻英俊的男人勾走了。
刚开始,她在心中责骂自己,深知这样对不起丈夫。可是,越往后,就越控制不了思慕的心情。
她始明白,她一直便在等待金庸。这大概是前世的一段未了情。惟有情,才能超越一切,超越战争,超越民族的生死存亡。
对于女人目光中的含义,金庸心中是最清楚的。
因为他已猜想到,她恐怕就是那来自未来的不速之客要他去夺回的女人。一切都是天意注定,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惟一要做的大事。
但是,金庸一想到章远游,却感到无地自容。
章远游在战场上表现出的英雄气慨,深深地触动了他。作为具有侠义情结的男人,金庸对有着相同气质与精神的另一个男人,保持着最高的敬重。另外,章远游对他也是如此的器重和信赖,他怎能不知恩图报呢?
章远游所考虑的,已是超出一己私利的整个大局。如今,他是整个大华集团的旗帜,没有他来执掌全局,这场战争早失败了。
战争的失败,意味着什么呢?与章远游的女人想的不一样,金庸认为,这后面有着超乎儿女情长的东西。曾经有一个叫做红绫的女人,使金庸懂得了这种事情。
他能够在这个时候去抢夺章远游的女人么?
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金庸深知不能这样做。哪怕,这个女人在前世便已属于他。
江湖中侠之大义,或许就在此处吧?这时,他对那个身处南宋时代、喜欢向日葵的少女,产生了难以言述的思慕和感怀。
金庸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便把痛苦都发泄在亚美利加人的身上,用敌人的鲜血来浇灭心头的无明之火。
【二十八、违心拒绝女人的求爱】
三个月后,在一场大战胜利之后,这一晚,月色朦胧。她来到了他的帐中。她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才决定来找他的。
她要向骠骑将军诉说衷情。至于会是什么结果,却不去管它了。
“所谓报恩的这种事情,您一定听说过吧。”她说。
他摇摇头,手足无措,不知她要说什么。但对她的忽然造访,他还是抱有窃喜的心情。这种心情又是要被强抑住的。女人接着说:
“所谓报恩,我是在遇到章远游后,才明白的。您一定听说过了,我的性命,是这个男人救下的。当时,亚美利加人占领了京城,在马路上,几个鬼子要非礼我。在场的同胞都不敢管,纷纷装做没看见。是他挺身而出,一个人与好几个人搏斗。他的武艺真好,把鬼子都打跑了。他也多处负伤,浑身是血。那时,我便知道,这真的是前生注定。当有一天他说出他喜欢我时,我便把什么都给他了。”
金庸默默地听着。
“然而,直到见到您,才知道什么叫爱一个人。以前与章远游在一起,那只是在报答他的救命之恩罢。”女人红着脸,深重地叹息了一声。
金庸心潮滚涌,忽然便想把女人揽入怀中,但他抑制住了,板着脸,狠心道:
“在大战期间,这种无关主旨、旁枝末节的话还是少说吧。”
“不,您错了。这怎么是无关主旨、旁枝末节呢?人世间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并不是战争,而是爱情啊。要明白这个道理,有人需要花上好几生的时间!”
“您这种想法,让我好生不安。”
“我从您眼中,看到了一样东西。我知道您其实在想什么,让您不安的是什么。”
“那么,我在想什么呢?”
“您在对自己说:前世便有缘份,来生还会相识。”
他脑子深处猛地一震,无力地垂下头来。
“没有前世,也没有来生,”他咬咬牙,说。“再说,我已经决定结婚了。”
“跟谁?”
“您的女仆。”
“阿朱?这不是真的。”
“她一直关心我、崇拜我。我也很喜欢她。”
“您为什么要违心这么说呢?您让我好伤心!”
是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时,他仿佛又看到了草原上横陈的苍白尸体,看到了蝴蝶在向日葵的金霞中翻飞。
她以手掩面,跑了出去。男人呆呆地看着女人熟悉的背影,感到自己正在像蛹一般蜕化。
【二十九、骠骑将军兼小说家】
一年以后,战争进入了拉锯阶段。大军在荒原上慢慢行进。一辆庞大的兽拉车中,阿朱在织着小孩衣服。从身形上看,她已怀孕了。她正在往衣服上绣一个向日葵,那是她喜欢的图案。他的丈夫,骠骑将军金庸,则在一旁伏案写作。
他是这世界上惟一识得文字的人。他要把他还能记起的所有事情用笔记录下来。他觉得,这是他活在这世上必尽的责任。重要的一件事是,他要让后人知道,在人类历史的某个时代,的确存在过江湖。
在行军和作战的间隙,他不停地发奋写作。他预感到时间不多了,时常彻夜笔耕。阿朱对此,也已习以为常了。
“你写下的是什么?”章远游有一次看见了,好奇地问。
“文字。”
“文字,哦,我听说过,是一种以前的时尚么。那么,用所谓的文字,究竟能写出什么样的东西来呢?”
“是小说啊。”
“小说是什么呢?”
“小说就是历史。”
“什么又是历史呢?”
“历史就是江湖。”
章远游听了,叹了一口气。两个男人的眼神都迷离了,各自想着心事。
“你说的这一切,我都不太明白。你写的小说,这世上也没有人能读懂了。”章远游尊敬地看着金庸,一字一句说。“最近,我担心的倒不是历史,而是未来。有一天我万一不在这世上了,不知会怎么样。”
“大华不能没有您!”金庸闻言,惊恐万状。
“不知为什么,最近我老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预感是靠不住的。人应该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现实,不能相信预感。”
“预感有时更接近于真实哩。有的事情,你见了后就会明白的。”
“什么事情?”
“就让我来告诉你吧。”章远游沉思片刻,仿佛是下定了最后的决心,艰涩地对金庸说。
【三十、令人不安的未来】
次日,俩人策动坐骑,离开大军,连护卫也没有带,来到了荒郊野外。
只见东风日暖,春雨初晴,满眼青翠欲滴,处处柳眼花须。黄蜂紫蝶,草色青青。流泉欢吟,百鸟放歌。但他们都感到了孤寂难捱,衰老将至。
远远地,就看到了那座亭子。它孤零零地伫立在盛开着白色枳花的山坡上。金庸大吃一惊,但面上不动声色。
“你看看这个吧。”章远游说。
金庸时断时续的记忆又一次变得完整了。
他才意识到,似乎,每个时代,都藏有这种东西,它们遍布大地,你运气好,便能发现一两个。为什么呢?是谁设置的呢?这是一种有意的安排,还是由于制造者的健忘或亡故,而无人照拂地被抛遗在了这里?
“那是什么?”他觉得,自己似乎是在明知故问。
“我也不明白。这世上不可能有这样的东西。我是偶然发现它的。以人类目前的技术,尚制造不出它来。但它的奇异处,还在里面。”
章远游带金庸走进亭子。亭内的结构十分简单,仅有一个金属键盘,一个塑料听筒。章远游不假思索,拨动键盘。这个动作,金庸好生眼熟。他努力回忆着,头又疼了起来。
章远游说:“我第一次见到它时,鬼使神差,便禁不住要伸手去拨动这金属键盘。我连拨了它后,不知怎么搞的,立刻,身体便像是飞升了起来,不知不觉间,竟来到了一处莫名其妙的世界。不知是什么,白茫茫的一片。直觉告诉我,那便是我们共同的未来。那未来什么都没有,让人好害怕呀。过了一阵,我又忽然坠回了现世。我这才第一次意识到,人生的一切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包括这场战争,最终也是一场梦。”
“这就是您的预感?”
“是的,那白茫茫的一片,便是我不久后命定的归宿。”
“未来不会是那样的。”金庸心中也有些害怕。
“所以,我想,一旦我死去后,你须接替我,带领大华去争取胜利。你是这世上惟一文武双全的人。”章远游自顾自地说下去。
“您不会死的。”
“还是请作好那样的思想和技能准备吧。虽说是一场梦,但是,在梦没有醒来前,还是要按照梦的规则去行事。这正是为人的宿命。”
“我不相信您说的这一切。”
“这样吧,相不相信,还是请跟我去那世界实地看一看吧,你就会统统明白的。”
金庸还在犹豫,章远游已开始拨动键盘了。他一连拨了三个八下,回过头来,神秘地向金庸眨眨眼,说:“我先去,你跟着来,我在那边等你。”立时,人便消失了。空气中残留下一股难闻的焦糊味。
金庸目瞪口呆,怔了半天,最后鼓足勇气,把手伸向键盘。正要拨动,却看见亭子外面升腾起蔽日的滚滚烟尘,喊杀声震天动地。亚美利加人袭来了。
这一回,金庸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恐惧,他立即去拔背上的宝剑,却双手发抖,拔了三次才拔出来。他冲出亭子,杀入敌群,疯子一般地阻截。敌人都是骑兵,有一百多名,把他团团围住了,立时,他被隔开在了亭子的一侧。他奋力杀掉几人,恐惧感越来越强烈,像是为了印证他的感觉似的,这时,敌军分出一拨人马,径直扑向那亭子。这队敌人举起狼牙棒和大斧,片刻,便把亭子击成了一堆碎片。
“不!”金庸声嘶力竭地恸喊,扔掉了手中宝剑。敌人的兵刃刺在他的身上,他连疼痛也感觉不到了。正在这危急的时刻,大华的援兵赶来了。他们发现统帅久久不归,便出来寻找了。敌人这才不甘心地离去。
【三十一、她原本正是他的女人】
章远游一去之后便杳无音信。大华群龙无首,在战场上陷入了被动。金庸伤好后,被众人推举为了大华的新统帅。他率领残余的军队,与强敌进行着殊死的战斗。
作战间隙,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便是去探望章远游的妻子和孩子。每次,都是带着阿朱一起去的。他盼望着章远游有一天还会回来,但这种心情里面,又间杂着一种他自己也说不清的微妙感觉。
每次,金庸见到章远游的女人,便会感到难以抑制的心潮起伏。他明白,说是为了替章远游尽最后的恩义,其实,也是自己便渴望着见到她。由于章远游的离去,不知不觉之间,行为便下意识地变得放肆了,只是自我约束着,又当着阿朱,不能表白。这种甜蜜与痛苦,煎熬着金庸。
阿朱对此,一开始是不知道的,但后来也略微觉察到了,却又抓不到把柄。夫妻间开始有了隔膜,并在一些小事情上频频发生口角。
男人变得烦躁易怒,开始酗酒。他经常喝得大醉,这时便会不顾部下的劝阻,在月圆时分,狼一般单枪匹马杀入敌阵,又浑身是血地拎着一串人头回到老营。
深秋的一天,山上的枫叶都红了。他又喝得大醉,这时,想起了那女人,便跌跌撞撞往她的营帐走去。阿朱见状,着急地跟了过去。
她不在。帐篷中挂满蝴蝶的标本。他的酒才稍微有些醒转,好奇地欣赏这些亮丽缤纷的昆虫,仿佛记起了一些往事。章远游的孩子在闹,他便叫阿朱带他出去玩耍。
阿朱甩着脸,不情愿地带着孩子离开了。不到一刻钟,章远游的女人回来了。
“孩子呢?”
“阿朱带他出去了。”
他们不再说话,共同去看蝴蝶。
“您不记得了?半个月前,军中来了一个北方货郎,自称名叫古龙。他一路上都在采集蝴蝶。一见到这些多姿多彩的小家伙,不知为什么,我就满心欢喜,忘记了世间的一切烦恼。我说要把蝴蝶全部买下,他却说遇到了识货的,分文不取,都送与我了。”女人说。
“对它们,我也喜欢着呢。”
“那您说,蝴蝶的美究竟在哪里呢?”
金庸认真地想了想,道:
“所谓蝴蝶,是一种没有道理的神奇存在。之所以这么说,是它实在是活在真实与虚幻之间,而这种不起眼的单薄生物,自己对此并无所谓,‘粉蛾贴死屏风上’,却也以淡然超脱之心去对待了。这种真诚,是人类所不具备的啊。”
“说起柔弱的蝴蝶,它所具备的无边法力,也是人类所不具备的。”女人猛地扬起头来,岩浆一样的目光直端端地注入金庸的眼池,使男人的心滚热了起来。“听说,无意中杀死了一只蝴蝶,整个世界就会遭到根本性的颠覆,是吗?”
女人眼神此时又变得像一层半透明的糯米纸,像要试图看见宇宙中极其遥远而根本无法看到的事物。
“这样奇妙的事情,是我们人类所不能解释和支配的呢。不过,依我看来,世界再怎么变化,也有不变的啊。”金庸喃喃地说,心中不知为什么竟十分难过。
话音未落,他看到她满眼晶莹。他怔住了。这时,她再也按捺不住,一头扑入他怀中。他吓得急忙往外推她。
“想死你了。哪怕就一次,我今天一定要得到你!”她继续把额头在他胸上蹭。
“你早已得到了,怎么还不知足呢。”
“我不嘛,你上世欠了我。”
他推不开她,便紧紧搂着她。她哆嗦去解自己的衣服。他止住她:“不行。阿朱就要回来了。”她却根本不管他说些什么。他们融合在了一起。这时,他的每一个毛孔都真切地感受到,她原本正是他的女人。但今天之后绝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了。他们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了。因为一只蝴蝶的缘故,世界毕竟改变了。
他们不知道,阿朱正站在门外,以泪洗面。
【三十二、三个孩子中要死两个】
她生下了他的孩子。而阿朱和他所生的孩子,也已有半岁了。章远游的孩子,则是两岁的年龄。
五年之后,金庸开始教三个孩子习武。他拿出一把寒气四射、血锈斑斑的宝剑,对他们说:
“将来,谁夺得这把宝剑,谁就将成为大华的继承人。”
又过了十年,孩子们为争夺宝剑而开始比武。这是一场订立了生死文书的火拼。三人中必定要死去两人。因为,剑只有一把。
这个获胜的孩子将活下去。他将在凶险莫测的江湖上行走,领导大华集团,战胜民族的强敌。他将娶妻生子,他的后代,将发现时间隧道,回到过去,以弥补祖先犯下的过失,改变这错上加错的历史。
在营地里,三个孩子斗成一团,难解难分。忽然,天昏地暗,太阳被月球的身影哗地一下遮没了。有个孩子惨叫一声。一道热血喷射出来,击在站在一旁观战的金庸的双眼上,模糊了他的视线。
他看不清是哪个孩子,急急走回营帐,用水把脸洗干净。外面又传来了另一个孩子的惨叫。这时,整个世界已黑暗到了极点。金庸怔怔地坐了半天,等到所有的动静都消失了,沉思半晌,拿出一张纸条,在上面写下一行汉字:
我已深陷时间之牢,速到过去救我性命。
刚写完,他忽然想起了一句曾经张口就能来的话:“这只是一个习惯问题。”他记不得在哪里听过或说过这话了。
让我再错一次吧。他摸索着点燃了最后一枝烛火,举起纸条,把它凑近了这蝶翅一样扑朔的迷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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