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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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有事情想找我诙的。现在想想,大概是他目击了命案的发生,凶手怕他泄漏秘密而将他杀害的吧。”
“这的确很有可能。不过你为什么没有事先跟我提这件事呢?”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想到这些,再说,你不是正为别的事情倾心吗?”
莱因哈特没有答话,默默地退出校长室。在命案尚未侦破之前,他是没有立场发表什么长篇道理的。
关于第二宗命案,有一点令莱因哈特百思不解。既然命案现场墙壁上的血能擦得那么干净,为何对于地板上的血迹却那么粗心大意?是时间不够吗?因为有人走近,所以来不及收拾善后?或者只是凶手本身的失态?还是临时发生了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措、乱了阵脚?
从这几个矛盾处着眼的话,或许对破案会有重大帮助。既然无法从第一宗命案找到蛛丝马迹,那么就只能从第二宗命案发掘线索了。
翌日清晨,莱因哈特在听取了本部派来的五、六名宪兵下士的报告后,便独自到笼罩着连续杀人阴影的校园散步。他走到位于偏僻角落的服务区内,逗留了约15分钟后又走了出来。
等他回到自己的寝室时,吉尔菲艾斯已经在里面等候多时了。
“之前有件事我一直觉得不对劲,现在终于想通了,莱因哈特上校。”
吉尔菲艾斯边说,边把五件不同颜色的运动服摆在桌上。黄、红、蓝、绿、黑五种衣服排在一起,看起来就像一朵又大又鲜艳的花。上次在足球场旁边,哈森所说的话一直让吉尔菲艾斯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协调。
“你还记得那时候哈森说‘反正赢的不是黄的那一队’吧?”
“其实他只要说红队赢就行了。”
“没错,换成你或我一定会这么说。可是哈森却办不到。”
因为足球场上覆盖着浓密的绿草,在绿意盎然的背景下,哈森只能辨识黄色球衣而无法辨识红色球衣。
说的更明白一点,哈森是个色盲,而且是重度性的红绿色色盲。他隐瞒自己这方面的缺陷,进人幼年学校就读。
听到色盲这个名词,莱因哈特稍微花了一点时间才会意过来。那是由不良因子所造成的视觉缺陷,照理说,这个时代应该已经没有色盲的存在。
因为大约在五百年前,鲁道夫.冯.高登巴姆制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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