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第二十二节 (第2/3页)

以应付夏收,随同大军出征的只有民兵六万七千余人,民夫十五万二千余人!——臣即参谋部一众同僚俱俱计算妥当,保管万无一失,请主公放心!”

    “哦!七万民兵,十五万民夫,再加上五万大军的话……”林风左右四顾,对汪士荣和幕天颜笑道,“那就差不多三十万大军了!!嘿嘿……”

    “不止!”汪士荣摇头否定,举起手中的军报笑道,“主公难道忘了,赵良栋将军那边还有一万大军和两万多民兵、民夫,此外,赵寇北还说王家寨一战大胜之后,原本依附蒙古军的那些汉奸兵今日都派人到他那里投诚,而仅代州、保德州两地,就有四、五万汉奸兵,若是尽数归我,就赵寇北之第五军所部,就近乎十万大军了!……”他伸出四根指头,对两人笑道,“是四十万大军!!!”

    三人一齐大笑。促闻捷报,林风心情大好,甩了甩有些僵硬的手腕,对两人笑道,“古人说‘案牍之劳形’,真是一点没错,这些日子可真把老子累着了,今天天色不错,咱们一起出去巡营!!”转头朝门口大呼道,“狗子,把老子的‘乌云盖雪’拉出来,今天咱们出去遛遛!!”

    “乌云盖雪”是一匹黑色的公马,这匹战马原本出自康熙的御厩,那年林风率军攻破北京之后就换了主人,之所以叫做“乌云盖雪”,是因为这匹战马全身毛色漆黑,只有四个蹄腕呈雪白色,所以根据中国人传统的风雅习惯,它被人起了这么一个好听的名字。

    这匹战马身量极高,马首颀长,毛色油光发亮,从外观上看去,确实是显得雄骏非常,据说当年很是有几个行家相过,被鉴定为“汗血宝马”的后裔,祖裔大食,也就是说是具有阿拉伯马血统,品质是很不错的,但站在军人的角度来看,林风的这匹战马却算不上好战马,这里的主要原因是饲放不当。作为大清皇帝的坐骑,这匹马一岁多一点就被煽了,然后放在御马厩精心照料,平日里吃的是精选的料草和黄豆,餐餐还有鸡蛋搅拌,从来没有野饲过,每天除了早晚有太监牵着遛上两三里之外,几乎很少有什么运动,所以落到后来,这匹战马既不能冲刺,也没有什么长力,除了样子好看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优点。

    林风之所以选它当坐骑,是因为自己骑术不精,乌云盖雪虽然不是好马,但性情温驯,行走平缓,骑在背上非常舒适,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大军的最高统帅,他也没必要去冲锋陷阵,在一般情况下,林风骑着战马在战场上出现,唯一的目的只是让士兵们看见他,从而象战旗一样振奋士气,象乌云盖雪这样漂亮而醒目的战马,自然满足了所有的要求。

    因为是在己方大营的关系,林风现在的警卫并不算很严密,此刻他骑着乌云盖雪,后边汪士荣和幕天颜落后了半个马位,在两侧紧紧跟随,李二苟领着三名武功高强的侍卫远远吊在后面——这是林风本人的要求,现在的大同本身就是一个大军营,数万精锐大军卫护四方,侍从也没必要象平常一样吊靴鬼一样贴在身边。

    大同城内驻扎了大量骑兵,此外还有不少用作运输的骡马,故而城内的街道显得非常肮脏,街头巷尾处处可见一团一团的马粪,三、四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细小的苍蝇嗡嗡的轰来轰去,并不因为林风是最高统帅而迁就他。顺着大街一路前行,道旁两侧巡逻的士兵一列一列的交替错身,近卫军士兵穿着漂亮的大红军服,个个神色严肃,托枪齐肩刺刀雪亮,整整齐齐的踏步而过,骑兵们却显得稍稍散漫些,林风亲眼看见,不少巡逻的近卫军骑兵皮带松散,军刀歪斜,马铃铛叮叮咚咚一路招摇,错身而过后隐隐还闻到一丝酒腥。不过林风此刻并没有穿着他那套醒目的军服,所以也并不打算当街纠察风纪,实际上他也明白,眼下的这支近卫军骑兵部队组建不久,而且里面的大部分士兵都是来自辽东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跟他们讨论仪容仪表军容风纪恐怕非常困难,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好不容易出得城来,空气为之一新,远处隐隐传来枪炮隆隆,那是火器部队在进行射击训练——根据林风亲自拟定的汉军操典,火枪部队和炮兵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实弹射击训练,其中每一名火枪兵每月至少要打靶十发,眼下大战在即,实弹射击训练自然也就更加频繁。这种训练模式给汉军的后勤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受这个时代技术条件的限制,一把燧发枪平均最多只能射击五、六百次,之后多半报废返修,而实弹训练得越频繁,军费自然也就消耗得越多。

    城外的泥土官道被大车压出了两条深深的凹印,路上熙熙攘攘拥挤非常,林风非常自觉的让在道外,纵马在草地上缓行,远远眺望,一条长长的人龙自天边蜿蜒而来,无数衣衫破烂的民夫呼喝着号子,或者吆喝着牲口,把军需物资运进城市。

    “什么人!!……出来!!”身后的一名侍卫突然纵马上前,把林风挡在身后,同时擎枪在手,瞄着前方的一处草丛,大声喝道,“再不出来,一枪打死你!……”

    草丛中一阵悉悉数数,一个人影慢慢站起,侍卫立即冲上前去,一把虏了过来,重重的掷在林风马前。

    林风定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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