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世界作为意志再论 §70
第四篇 世界作为意志再论 §70 (第2/3页)
理性的思考力不为眼前印象所局限而能通观生活的全盘乃是这一可能性的条件。动物不自由,没有自由的一切可能性,甚至也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经过考虑的选择作用,[因为]真正的选择要在事前结束动机之间的冲突,而动机在这里又必须是抽象的表象。因此,那饥饿的狼就会以石子要落到地面上来的那种必然性一口咬入山鸡野兔的肉,而不可能认识到它既是被扑杀的[对象],又是正在扑杀的[主体]。必然性是大自然的王国;自由是天惠的王国。
因为意志的自我取消,如我们已看到的,是从认识出发的,而一切认识和理解按其原意都是不随人意为转移的,所以欲求的否定,亦即进入自由,也不能按预定意图强求而得,而是从人[心]中的认识对欲求的最内在关系产生的,所以是突然地犹如从外飞来的。正是因此,所以教会称之为天惠之功。可是教会认为这仍有赖于天惠的接受,那么清静剂起作用仍然还是意志的一种自由活动。因为随这种天惠之功之后,人的全部本质压根儿变了,反过来了,以致他不再要前此那么激烈追求过的一切了,也就是犹如真有一个新人替换了那个旧人似的;而天惠之功的这一后果,教会就称之为再生。原来教会所谓自然人,是他们认为没有任何为善的能力的,这就正是生命意志。如果要解脱我们这样的人生,就必须否定这生命意志。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生存后面还隐藏着别的什么,只有摆脱了这世界才能接触到[这个什么]。
不是依根据律看,不是朝个体看,而是朝人的理念,在理念的统一性中看,基督教的教义在亚当身上找到了大自然的象征,即生命意志之肯定的象征。亚当传给我们的[原]罪使我们一切人都得分受痛苦和永久的死亡。原罪也就是我们和亚当在理念中的统一,这理念又是由生生不已这根链带而在时间上表出的。在另一面,教义又在人化的上帝身上找到了天惠的,意志之否定的,解脱的象征。这人化的上帝不带任何罪尤,也就是没有任何生命意志,也不能象我们一样是从坚决肯定意志而产生的,不能象我们一样有一个身体,——身体彻底只是具体的意志,只是意志的显现——,而是由纯洁的童贞女所生,并且也只有一个幻体。最后这一说本是以掌教[神父],亦即坚持此说的教会长老为根据的。阿伯勒斯是特别主张这一说的,德尔杜良又起而反对阿伯勒析及其追随者。但是奥古斯丁也是这样注解《给罗马人的信》第八通第三段的,他说:“上帝派遣他的儿子在有罪的**形相中”,也就是说:“原来这不是一个有罪的**,因为它不是从肉欲中诞生的;然而有罪的**形相仍然在他身上,因为那究竟是要死的**”(第八三篇问题部分第六六题)。在他另一部叫作《未完槁》的著作中(第一篇第四七节)他又教导说原罪既是罪,同时又是罚。在新生的婴儿身上已带着原罪,不过要在他成长时才显出来。然而这种罪的来源还是要溯之于犯罪者的意志。这个犯罪者据说就是亚当,而我们所有的人又都在亚当中生存。亚当不幸,我们所有的人也在亚当中不幸。——实际上原罪(意志的肯定)和解脱(意志的否定)之说就是构成基督教的内核的巨大真理,而其他的一切大半只是[这内核的]包皮和外壳或附件。据此,人们就该永远在普遍性中理解那稣基督,就该作为生命意志之否定的象征或人格化来理解[他];而不是按福音书里有关他的神秘故事或按这些故事所本的,臆想中号称的真史把他作为个体来理解。因为从故事或史实来理解,无论是哪一种都不容易完全使人满足。这都只是为一般群众[过渡到]上述这种理解的宝筏,因为群众他们总要要求一些可捉摸的东西。——至于基督教在近代已忘记了它的真正意义而蜕化为庸俗的乐观主义,在这里不与我们相干[,也就无庸赘述了]……
此外基督教还有一个原始的,福音的学说,奥古斯丁在教会首脑的同意之下曾为捍卫这个学说而反对伯拉奇乌斯的庸俗[理论],[马丁·]路德曾在他所著《关于遵守最高决议》一书中特别声明他以剔除错误,保护这个学说的纯洁性为努力的主要目标。——这个学说就是:意志不是自由的,最初原来是臣服于为恶的倾向之下的,因此意志所作的事迹总有些罪过,总是有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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