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裸婚、房事及其他
关于裸婚、房事及其他 (第1/3页)
上午我在我的微博上发了这么一条:“某房地产项目广告语:‘我妈说了:你要买了这儿的房子,我就嫁给你。’”
胡淑芬老师看到后点评了这么一句:“只能回她一句:你妈逼的。”
对于胡淑芬老师的上述点评,我的回复是:“也可以这么回:你妈逼太紧了!”
这条微博在短短几十分钟之内,就被转发了上百次,还有很多回复也都挺逗的。
例如:“我爸也说了,买了那里的房子,媳妇儿随便挑。”
又例如:“更年期的老妈妈要为这个病态的社会承担一半的责任!”
再例如:“某房地产项目广告语:‘我妈说了:你要买了这儿的房子,我和我妈、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就一起嫁给你。’”
另外还有这样一条回复也挺值得反思的:“不知道没房就不能结婚这个思想是从何时开始的,也不知道是谁发起的,听日本的朋友说,他们那35岁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已经相当牛逼了,为什么中国都要逼20多岁的年轻人买房子呢?”
到底是谁把现在的中国年轻人逼得这么紧呢?如果将责任全部都推到丈母娘身上,那某些人肯定就会捂嘴偷笑了。
昨天,豆友puffy在她的微博里说:“看了会儿《非常勿扰》,发现只要说‘我想跟女友一起奋斗’的男嘉宾都统统被拒绝。”
一起奋斗的潜台词是什么?女孩儿当然很清楚:“你还不如直接说你现在没钱,所以你想跟我裸婚……”
关于裸婚,我在给某报纸写专栏时曾提出这样一个观点:我认为男人都应该裸婚,而女人都不应该裸婚。
为什么男人都应该裸婚呢?因为虽说女人爱物质是一种生物本能,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现在很多女人爱物质的程度会远高于爱她们的男朋友的程度,某种意义上,这是“爱无能”的一种表现。如果一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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