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6

    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6 (第2/3页)

生,只有他能高瞻远瞩,他的五权宪法,正也恰合于西方人采用中国制度半截的办法,他也想在中国自己传统制度下采用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之一枝半截。但他的理论之精深博大,至今未为国人所注意,所了解。此层并不专限在考试制度之一项目上。若不明了孙先生五权宪法之精意所在,单单再来添进一考试制度,依然是要有名无实,难生大效。

    中西考试制度,在方法上,复有一至要之歧点。西方考试只重专家,只如汉代辟召奇才异能之例。至于政治人才,则贵有通识,尤胜于其专长。此等人才,西方则在国会中培养。中国传统考试着重在通识,不在专长。中国科学不发达,考试制度亦预有关系。如在金、元统治时期,异族君临,政权不开放,考试制度松弛,有名无实。但中国社会其他各专门学术技能,如医药、天算、水利、工程、艺术、制造诸项,反而有起色。此后中国考试制度,自应在录取专长方面,积极注意。然如何培植政治通才,此事依然重要。即如明、清两代之翰林院制度,即在此方面颇著绩效。可见每一制度,其背后必有一段精神贯注,必有极深微的用心所在,哪里是随便抄袭,即能发生作用?

    这里更有一种重要关键。我常说西方民主政治重选举,是偏于人治精神的,一切政制均可随大众意见而转移,政府须常常受民众监督,这非人治精神而何?中国传统政治,重考试制度,是偏于法治精神的,政府一切用人,全凭客观标准,公开竞选,再凭客观标准,按例铨叙,中国人想把整个政府,纳入一种法度规范之内,如是则便可减轻人治分量。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及其权能分职之理论,正是无意中走上了中国政治传统精神之老路。其实人治法治,亦各有长短,各有得失。大抵小国宜人治,大国宜法治。即以英、美两国言,英国制度偏多人治意味,美国则偏多法治意昧。今天中国人论政制,只高喊法治空口号,又心上终觉考试是中国土货,选举才是舶来新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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