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第2/3页)

。”按下通话钮之后,她自报姓名。“请问哪位?”

    “是我们。”电话彼端,传来纪氏夫妇慈爱的声音。“女儿,你在哪里?”

    她眉心一舒,口吻柔化成爱撒娇的宁馨儿。“正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

    “在台湾,塞车是家常便饭,耐心点!”纪父朗朗笑着。“最近好吗?”

    横越海洋、带着海水碱涩味道的电话线,是他们沟通亲情的工具。

    纪家早在欢晨还是个小娃娃时,便移民至美国,事业重心也一并转移。对纪家而言,“家”坐落在异邦;至于住在台湾的欢晨,才是远游不归的孩子。

    “还好,跟往常一样,没有多大改变。”她的唇角弯出了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无奈,这才想起太久没问候父母,真是太不体贴亲心了。“你们好吗?”

    “就是有千般好,”纪母意有所指地说着。“女儿也不在自己的身边啊。”

    欢晨脸色一僵,无奈与歉疚同时在心里扩大。

    “老婆,你怎么三言两语就现出原形?你这样,以后女儿接到咱们电话,都会把它当作债主躲掉喔。”纪父打趣地说着。

    虽然语调轻松,欢晨还是听出了他们的思念。沉默半晌,她才轻声说道:“对不起。”父母在,不远游,而她却总是离他们远远的,只因为一个男人……

    “只会说对不起,有用吗?”纪母温和地抱怨。“你是我们的女儿,可我们都快忘记你的模样了,什么时候才肯回来让我们看一看你?”

    “呃,这阵子,我还在忙……”一想到要推搪,她就头皮发麻。

    “忙?”在女儿的专情行事历上,有哪天不忙?又有哪天离得开那个她心之所系的臭小子?“当初不是说好,只回台湾念三年高中?结果你大学毕业都两年了,却还没有归队的打算。”早知道会冲不破情关,当初就不该让她过去台湾,弄得现在还没得到半子,女儿就形同挂失。唉!

    “欢晨,虽然纪氏有你义兄主持大局,但也不能老是这样,就让他一个人去忙。”纪父以实际的考量点醒她。

    本来还指望专攻财金的女儿,能和义子共同担起纪氏企业的责任,哪知道她竟大材小用地窝在摄影工作室,这都是因为某人的缘故……唉!

    “我……”欢晨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只能说那句老话。“对不起。”

    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解释起,只能以这句话带过。让她迟迟未归的,是惆怅情事,但一直都处在混沌未明的情况,连她自己都觉得有口难言。

    “执着不是坏事,但固执就未必是好事了。”纪母语重心长地说着,迂回绕弯地想要使她领悟。“很多事,都得端视缘分。”

    虽然没有点明主题,但线上三人都心里有数,只是有些话,真的不好开口。

    他们夫妇俩原本也不能明白,女儿为何执意待在台湾。直到有一回前来探望她,见到她声称为“好哥儿们”的男人,这才知道绊住她脚步的,究竟是什么。

    他们了解爱。从女儿望着他的眼神,就能明白她已动了真情。只是,那个男人还不定性,感情上简直是个浪子。欢晨等他,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缘分哪……”欢晨无意识地低吟,她也知道,等待不是最好的办法。

    她比任何人更不能明白,她和他的牵扯为什么会持续到今日?

    不是早该断了线吗?不是在告白失败之后,他们会渐行渐远吗?为什么当初拒绝的他,还是时常若无其事地跟她联络,拖拖拉拉的也过了好几年?

    他勤快的联络,使她的情意断不了根,反而从青涩的少女恋慕转化为成熟的爱情,让她更加离不开他身畔,即使只是以“好哥儿们”的身分存在也好。

    “欢晨?”她良久的沉默,让纪母有些担心。

    “我还在。”匆忙回神,她给了个哄人心安的答案。“我会有分寸的。”

    如果有的话,她就不会执迷不悟至今了。纪父以总结的口吻说道:“我要你知道,我们爱你,并且希望你承欢膝下,而不是追逐像风一样的影子。”

    断线后,欢晨百感交集。她机械化地踩着油门,跟进小小的距离。

    不到半分钟,铃声再度响起,看着熟悉的来电人名,她已经无法热情的招呼。

    “欢欢,你动作好慢,你人在哪里?”吊儿郎当的嗓音在密闭空间里回荡。

    她悄然一叹,可以从这充满跳跃音符的嗓音中,想像声音主人的模样。他必然是一身劲装,嘴角噙着让她心痛的恣情笑意;他老是踏浪而来,乘风而去,谁都难以捉牢……既然如此,那她还能对他有什么希冀?

    “欢欢,怎么不说话?收讯不良吗?”他的背景音乐,是粤菜厅的吵杂人声。

    “我在。”她提不起精神地报出所在位置。

    “大家都在等你开饭,快点过来哟。”他说道。在收线之前,神经比桥墩更粗壮的他,像是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细心叮咛道:“对了,在看到台电大楼时,要往“尾戒方向”转弯,才到得了。记得,是“尾戒方向”!”

    “知道了。”她瞥了瞥右手小指上的古银尾戒,心头登时发暖。

    他和别人不同,虽然平时漫不经心、慵懒成性,但是一遇到要向她解释“方向”的事,就格外仔细,简直到了啰啰嗦嗦的地步。

    她是个左右不明的方向白痴,平时向左向右都得靠“腕表”与“尾戒”来区分,与以前行军的“草鞋”、“布鞋”可悲地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她常记不清楚概略方位,是那种在自家附近绕弯打圈也会迷路的小笨蛋。

    他提醒的这一声,让她虚冷的心口再度回温。也许,就是这种微不足道的关怀,总是出其不意地攻陷她的心,使她离不开这个看似不认真的男人。

    “知道就好,我们等你,快点来!”

    欢晨打直腰板,握稳方向盘。不晓得是交警疏导有方,还是怎么的,车流竟突然变得畅通。她踩下油门,神情专注地往约定地点驰去。

    ※       ※      ※

    抵达富宫粤菜厅,汹涌的人潮令欢晨差点傻眼。

    没有想到,这家餐厅生意这么兴隆,杵在门口等候带位的顾客大排长龙,连餐厅内部也挤得水泄不通。

    她侧着身,幸好个头娇小,才能狼狈地钻进餐厅里。

    叠着蒸笼的推车、四处上菜收盘的服务生、来回走动的饕客,使走道变得拥挤不堪,谈笑声、点菜声及推车小姐口中哼着的小曲,更加重了混乱度。

    这下可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找人?

    欢晨被人群推拥着。她踮起脚尖寻找,视线却总是被穿梭的人影遮蔽,甚至没看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排开人群,朝她走来。

    “小姐,一个人喔?”这时,她身边那张桌旁的男人们,主动开口向她搭讪。

    她假装没听见。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总有男人喜欢主动找她说话?是因为她长得还算迷人,还是看起来很好欺负?

    “等位置可能要等很久喔。”

    “我们借你搭台,东西也可以请你吃。来,这边坐,不必跟我们客气。”

    话中虽然叫她不必客气,但他们已经率先不客气。就在欢晨想转身走开时,其中一个男人将有力的大掌摸向她环着胸的手臂,轻薄之意,昭然若揭。

    “来,坐嘛!”他用力一扯,存心要乘人多混杂,占她的便宜。

    “放手。”一个站不稳,欢晨差点跌坐在那人的大腿上。

    就在这时,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们的身后响起。“妈的,放开她!”

    闻言,欢晨求救地往发声方向看去,已经很习惯那个慵懒的嗓音会在这种特别时期变得悍烈逼人;他平时懒懒散散的,每当她被骚扰时,就是他的英雄感、表演欲发作的时候!

    前襟开敞至第三颗扣子的黑衬衫,与包裹着矫健长腿的黑色西裤,一贯式神秘也颓废的玄黑色调,将大步而来的他衬托得格外具威胁性。

    身量魁梧的他,一脸酷样地瞪着造次的男人看,脸部线条冷厉得足以吓坏人。拉风墨镜挡住眸光,但他浑身散发的恶劣气势让人不禁怀疑起,他的眼瞳是否早已喷火,只是被两片纤薄的墨色镜片挡住?

    只有欢晨心里清楚,那双黑眸里藏着窃笑与顽皮。这位营造出大哥气势般的男人就是叶烙威──一直以来,萦绕在她心中的人影。

    “你……你凭什么要我放开她?”那男人还不懂得知难而退,反倒虚张声势地大喊着。“她是我先看到的!”女人嘛,都是先抢先赢的,不是吗?

    “是吗?你确定是你先看到她?”烙威睨着他,狠劲十足。“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你还在镜子前面挤青春痘咧。”虽然那时他自己也在为青春痘烦恼啦。

    青春痘?“那又怎么样?”那男人不能肯定,烙威说这话是不是在嘲弄他。

    “乖乖放手,不然有你好受。”他微微冷笑,眼角已经瞥见教训人的工具。

    “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见他不怕死,烙威也懒得啰嗦。他往旁侧勾勾手指,硬是把准备上菜,却因为怕事而躲到一边的服务生勾过来。

    “烙威?”知道他每次都会想些鬼点子教训人,欢晨不禁担心地低喊。

    他递了个“放心,我有分寸”的眼色给她,然而欢晨知道,他对整人游戏的分寸,就跟她对他执着的分寸一样,从来都是不知节制的。

    “红烧大排翅,看来你们挺阔的嘛。”他睨着服务生手中的菜色评论道。就在迅雷不及掩耳间,俐落地夺下那盅美食,可恶地邪笑着。“你信不信,我会把这盅热汤倒到你身上去?”

    “我才不……”那男人起先还嘴硬,在看着烙威手中逐渐歪斜的瓷器时,话不但收得迅速,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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