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低收入人群

    第六十六章:低收入人群 (第2/3页)

全社会的尊重。城管机关应该指定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和场地,供他们使用。我们做到了这样,那么以后就不允许再流动贩卖。所有在指定地点经商贩卖者,公安机关应准许其办理暂住证。

    第二个大问题,就是出租房管理问题。我的设想是:在街道办事处下面设立一个出租房市场,今后所有要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去这个市场招租。今后街道办和公安机关再查到谁再在外面打租房广告的可以直接处以重罚。此外所有租房者都要求出示在当地经商或工作证明才允许租房。并要求办理暂住证。

    我们做到了以上两点,公安机关就可以对还在外面流浪的人员进行强制遣返。

    我提这个提案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我市的文明形像,减少犯罪率。收容所应该坚决取缔,现在中央和重要媒体已经在关注这个问题,这里面出过很多事甚至死过人,各地都有,社会影响极坏。

    所以我市应该率先示范,在全市的文明建设上走在全国的前列。

    我第三个提案是:经济发展提案。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上的方方面面,如果我祥细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因此我只抓重点讲。

    现在全国都在强调GDp的发展,以此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指标。我认为这个想法是片面的,也是错误的。那么政府在做宏观调控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呢?

    我认为归根结底就是人,准确的讲就是低收入人群。这个群体占社会总群体的大部分,他们又分为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两个群体。

    我们先讲城市低收入人群。这个群体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并且一盘散沙。如果这个群体的经济收入水平能够大量的提高,那么我市的整体经济数据也会大量提高,而且经济结构也会日益健康。

    目前我市的低收入人群的平均月工资是300块。如果我们人大立法将最低工资调整为500块每月,并且保证8小时工作制,加班另计。普通时间加班为2倍时薪,节假日加班为4倍时薪。

    由此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就会大大提高,相应的消费水平也会大大提高。

    这里面似乎只有一个受害者,那就是用人单位。其实不然,也不是绝对的坏处,也有相应的好处。如果大家一致认定都是坏处的话,那么我就是那个最大的受害者。因为我们公司已有二万多职工,我们公司的员工的最低工资是600块,不包括加班、奖金、福利、分红。大家注意我们的员工还可以分红,公司规定,企业管理人员能享受纯利润的10%的分红,普通员工能享受纯利润的20%的分红,20%为企业自留发展资金,其余50%上交总公司。我为员工做到了这些,如果再配以会计师事物所和律师事物所的监管,我就不需要再对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操任何心。并且我们公司的产品质量做到了全世界之最,高于发达国家质量标准,也远远超过了我们的国家标准。所以我们的产品在全世界都很畅销。我给你的多,那么我的要求也会多,任何事情只有相对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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