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土地买卖出现于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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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土地买卖出现于何时? (第1/3页)

    中国古代自阶级社会形成以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土地国有制,也叫王有制,这就是说,全国土地都归国王一人所有。《诗经》上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全国土地只能由国王来分封、赏赐、授予或收回。当

    然,在这样的制度下,私人是没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更不能把土地当作商品来买卖。《礼记。王制》所谓“田里不鬻”,就是这种古老的规定。查商代甲骨文中,绝无土地买卖的记载,那么到什么时候国家取消这种禁令而土地可以买卖了呢?这件事,有人认为发生在西周,有人说是在春秋,有人提出在战国,还有人说是在秦代。

    主张西周中叶已经出现土地买卖的学者,主要根据是1957年在陕西歧山县出土的一批西周铜器的铭文。其中《卫釐》的铭文说:(周懿王)三年三月,矩伯向裘卫取了价值贝80朋的瑾璋,答应给裘卫土地10田;矩伯后又取了赤琥两件以及其他物品,共计价贝20朋,于是矩伯答应再给裘卫土地3 田。裘卫把这事报告给几个执政大臣,这些大臣就命令主管官把矩伯的田授给裘卫。《五年卫鼎》记述了周懿王五年,裘卫和邦君厉交易土地的事;《九年卫鼎》载周懿王九年,裘卫又以车马用器和矩伯的一块林地相交易。此外,西周恭王时的铜器《格伯簋》,也记格伯以良马四匹,换取了倗生的土地30田。这里的关键是,上列铜器铭文中的“贮”字的意义。主张西周已有土地买卖的学者认为,这个“贮”当读作“贾”,引申为买卖、价钱。这样,《五年卫鼎》中的“汝贮田不?”“贮田五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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