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二字如何解释?

    “黎民”二字如何解释? (第2/3页)

非周人新创。民字义训为瞑、为盲、为冥,都含有恶意。古书称百姓与称黎民,显然有贵贱的区别。《尚书》中,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命弃播百谷养黎民,实际上是用刑法强迫黎民耕种(播百谷)来养活受教化的百姓。百姓与黎民的区别,意味着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世态炎凉,“百姓”中很多人沦为“黎民”,“黎民”中也有人立了战功或是靠了别的机会跻身“百姓”,于是百姓与黎民的界限渐渐缩小,最后,“黎民”

    就用来称代“百姓”了。“黎民百姓”,放在一起,意思是一样的。郭沫若也许认为自己对“黎民”的解释不够科学,也许是想从别的方面加以补充,后来在《十批判书》里又提出了一种看法。他认为,虽然现有的甲骨文中还没发现“民”字,但《尚书。盘庚》篇里已经有了“民”字,因此,商朝是有“民”一类人存在的。周朝早期盂鼎的,周朝晚期的,春秋时秦公的,都是民字。“”‘民’是横目而带刺。古人以目为人体的极重要的表象,每以一目代表全头部,甚至全身。……横目是抗命平视,故古称‘横目之民’。横目而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故古训云‘民者盲也’。“

    郭老认为,民,本是生产奴隶,后也指家内生产奴隶。在周朝初年,民又称为人鬲,据《大盂鼎》铭文所载,可以推想到“邦司”所管的人鬲是旧有的奴隶,“夷司王臣‘所管的人鬲是征服殷室后新归附的夷人。人鬲是把下等的家内奴隶也包含着的。有时人鬲又省称为鬲。周成王时的《作册矢令簋》:”作册矢令尊宜(进肴)于王姜,姜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臣与鬲相对而言。臣以家言,可见是有家有室的管家娃子;鬲以人言,可见是单

    身汉的普通奴隶。鬲与黎古音相同,恐怕就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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