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中的“闹房”起于何时?

    婚礼中的“闹房”起于何时? (第2/3页)

民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了世俗的喜庆色彩,仪式侈费,“颓风日下”。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说:“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

    其依据就是《群书治要》引汉末仲长统《昌言》的记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亲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也有人举《汉书》中记载:“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妇言语及其举止,以为笑乐”为“闹房”陋俗起源于汉代的依据。

    从一些历史材料来看,我国古代闹房陋俗在早期有两个特点,一是为我国北方所有,二是被闹者为男子。这大概和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相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骠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戏闹可以证明这个男子是合格的丈夫。

    唐代段成式在《西阳杂俎》中记载:“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娘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风俗通》也载:“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成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闹新房甚至闹出了人命,可见闹房在当时普遍和严重的程度。

    《北史》中记载了北齐文宣帝娶大臣段韶之妹为昭仪,婚礼之夜,段韶之妻元氏用民间的“弄女婿法”戏弄文宣帝。文宣帝为此大怒,衔恨发誓要杀死元氏,元氏十分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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