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何故自沉昆明湖?

    王国维何故自沉昆明湖? (第2/3页)

过中国王朝的更迭,对历史上的节士、遗老并不怎么膜拜,这说明他与清室的关系并不怎么密切,不可能忠到“殉清”、愚到“完节”的地步。再加上后来傅仪说王国维“遗嘱”为罗振王伪造,溥仪的赐谥也是因受骗而行,所以尽管还有人持殉清一说,但大多数人都持怀疑态度了。

    郭沫若在《鲁迅与王国维》一文中,指出王国维的死并非殉清,而是因为“罗(振玉)在天津开书店,王(国维)氏之子参预其事,大折其本。罗意大不满于王,王之媳乃罗之女,竟因而大归。这很伤了王国维的情谊,所以逼得他竟走上了自杀的路”。郭老是推测王国维认为罗振玉这样做失了他的面子,是存心让他无颜面于人世,因而羞愤而死的,但是人们多以为证据不足。还有人认为他的死是因为罗振玉的逼债。这源起于两件传闻:一是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所记叙的,即清帝内务府大臣绍英托王国维代售一批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因以为之代卖为名,从王国维手中把字画取走了。此时,王国维正欠罗振玉一笔债,所以,罗振玉就把字画卖出去,所得的一千余元作为王国维应还他的债款通通扣下,王国维对绍英的催促无法答复,故而自杀。再一件是史达在《王静庵先生致死原因》一文中所述的,说是罗振玉因故把他的女儿(王国维的儿媳)接回家后,不事改嫁,让她在家为夫守节,逼迫王国维每年拿出两千元钱作津贴。这还不算,罗振玉又放出一枝毒箭:王国维先前在日本与他做过一趟生意,赚了些钱,仅王国维名下就分到一万多元,但钱仍在他手中。罗振玉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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