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的发明权应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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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筝的发明权应该归谁? (第1/3页)

    不少外国专家、学者评论说:凤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在《世界科技》一书中把风筝列为中华民族向欧洲传播的重大科学发明之一;美国华盛顿国家航空和空间博物馆中明确记载:“最早的飞行器是中国的风筝和火箭。”这充分说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制作风筝的国家。国外多以“飞唐”、“飞龙”誉之。

    风筝,是一种以线牵拉,借助风力升空的玩具,我国北方称为“纸鸢”,南方称为“鹞子”。后来不断改进,在纸鸢头上装有竹笛或琴弦,微风一吹,便发出古筝奏鸣之音,悦耳动听,由此得名为“风筝”。每到阳春三月,风筝高放,五彩缤纷,袅袅飘摇,犹如只只轻盈的蝴蝶、振翅的小鸟在空中争奇斗艳,情景十分有趣。鲁迅先生在《风筝》一文中曾对乡村放风筝时的情景作了一番具体描写:“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倘听到沙沙的风轮声,仰头便能看见一个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都吐蕾,和孩子们天上的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不久前,在上海中山公园举行的首届民俗风情游艺会的中央广场上空,几十只凌云高越、各带巧思的潍坊风筝,组成了一幅绚丽多姿、光彩夺目的美丽图景。的确,在气候宜人的春秋佳日,云淡风轻,人们到郊外旷野去放自己制作的各种各样的风筝,眼看它随风扶摇,高入云霄,不仅是一种赏心乐事,也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

    如同许多古老的文化成果一样,风筝首先出现在中国大地的天空上,且问世年代久远。那么,风筝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其发明权应该归谁呢?这是一个众说纷坛的问题。

    据考证,纸鸢的前身是木鸢,其实是古人所制造的早期飞行器。可惜这种技艺久巳失传,古籍上只有片断的记载。有人认为,最早发明风筝的是春秋战国时的鲁班。《墨子。鲁问》篇说:“今输子(即鲁班)削竹木以为鹊(象鹰一样的风筝)。成而飞之,三日不下。”《淮南子。齐俗》称:“鲁般(班)墨子,以木为鸢而飞之,三日不集”,再次肯定了这种说法。《鸿书》则更明确地记载道:春秋时期,鲁国欲攻打宋国,于是“公输般为木鸢以窥宋城”。《意林》卷三也说:“鲁班刻木鸢,飞三日不下”。《抱朴子。释滞》也道:“公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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