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诸葛亮治蜀

    二、诸葛亮治蜀 (第2/3页)

擢用,但对他本人的继承者始终只从外来地主中培养。不仅籍隶荆楚的蒋琬、费祎因他的授意而相继辅政,就是降将兗州人姜维,也因为受到他的培植而成为蜀汉政权的最后支撑者。这虽因他们有相当的才干,同时也因他们是外来人,在益州没有什么亲党关系的缘故。不过,诸葛亮对益州土著地主的团结和重用,还是超过了以前的统治者。从两汉以来,在政治上一直受着歧视的益州人,对于诸葛亮之向他们开放政权,是乐于拥护的。诸葛亮连年北伐,向益州征兵要粮,未见有土著地主的反对,在军事前线,还得到他们的积极参加,这是与诸葛亮笼络土著地主、缓和客主矛盾政策的成功分不开的。

    刘璋时代,对益州地方豪强无法控制,只得纵容。诸葛亮辅政,则厉行法治,他说:

    刘璋暗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今吾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

    诸葛亮对待豪强的政策,主要是赏罚分明,用罚以限制他们的为恶,用赏来给他们开辟政治上的出路。只要他们肯忠实地为蜀汉政权服务,便可以获得官爵禄位。因此诸葛亮的法治政策,不但收到了限制豪强的效果,也取得了利用豪强的成绩。同时也使蜀汉在政治上呈现了某种程度的清明。陈寿称亮之治蜀:

    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其他人也有类似的说法,实际上都未免形容过甚。因为在地主阶级统治的封建时代,要想把政治搞得这样公平合理,是不可能的事,如法正随意杀人,李严所在营私,诸葛亮都曾加以纵容。不过,诸葛亮对于官吏豪强的控制总是比较严格,为政也比较公平一些,这对人民来说,自然是有好处的。

    另外,诸葛亮所施行的裁减官职、简化机构的措施,对于减轻人民的负担来说,也有些好处。

    诸葛亮治蜀是刑法和德化并用。他能够以身作则。他的品质作风同他的能力一样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景仰。第一,亮工作勤谨,如《亮传》注引《魏氏春秋》说:“诸葛公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览焉”。又《三国志》卷45《杨戏传》注引《襄阳记》载亮主簿杨颙称亮“自校簿书,流汗终日”。诸葛亮处理政务这样勤谨细致,一则可以使部属不易作弊和玩忽职守;二则可以了解下情,及时而较好地处理政务。第二,持身廉洁,如《亮传》言:“亮自表后主曰……‘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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