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三桩女人命案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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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三桩女人命案之我见 (第1/3页)

    【原文出处】名作欣赏

    【原刊期号】199504

    【 正 文 】

    【内容提要】《水浒》英雄们的“替天行道”,在女性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只是替儒家规范的天理行封建主义之道,至于人性的天然之道,他们既在自身竭力遏制,又对异性极尽排斥、压制、扼杀之能事。纵然不能窒息女性的心灵,也要以消灭她们的**以逞他们的英雄本色。英雄与美人永远是冤家,儿女情长,必然英雄气短。三桩女人命案的描写,正是施耐庵这一设计思想的体现,也让我们看出了一个详而不察的艺术破绽。

    一个艺术家的手段就在于他能在你不知不觉中,慢慢引导你走进他的艺术殿堂,这座艺术殿堂体现了他的设计思想、美的标准和追求,有其内在逻辑的合理性。因为你是在他的导游下逐步进入他的主观世界的,一开始就是按照他的标准审视欣赏他的作品的,就很难有自我意识,很难看出他艺术的破绽。如果我们能从他的导游中解脱出来,独立思考,可能就会发现他的设计思想的缺陷和笨拙。《水浒传》详写的妇女被杀案有三起:宋江杀阎婆惜、武松杀潘金莲、杨雄杀潘巧云。作者为了证明这三个女人当杀是费了一番苦心的。设计了一种艺术氛围,制造了一种“舆论”,安排了相应的情节。希望在他笔下对三个女人判斩时赢得读者一片喝彩。我们作为“法院”旁听席上的观众,如果听信作者“一面之词”,而不多问几个为什么,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可能就会鼓起掌来。

    现在我们就以“多问几个为什么”的态度来重新审视一下这三桩命案。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

    这三对人组成的家庭是和谐、般配的吗?他们能相爱吗?

    先考察阎婆惜和宋江。阎婆惜是个卖唱的,聪明伶俐,年方十八岁,颇有姿色,从小在行院长大,学会了诸般技艺,人人爱她。宋江呢?虽以义孝闻名天下,但长得却又黑又矮。身高才六尺,仅比侏儒武大郎高一尺。人称“黑宋江”、“孝义黑三郎”。作者赞美他“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如狼形。”可是在阎婆惜这位风尘女子眼中,这种形象和性格未必中意。且宋江年又三旬,比她几乎大了一倍。

    一个如花似玉,一个又黑又矮;一个十八,一个三旬;一个活泼少女,一个名闻四海老成持重成熟的官吏;一个行院里长大,一个出身孝义门第;一个妙龄女郎希望丈夫常伴,要求温馨体贴,一个英雄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不以女色为念”,半月十日才去一遭。二人的结合又是出于王婆和阎婆的强行撮合,一方出于感恩,一方出于济贫,没有爱情基础。这是一对尴尬的结合。

    潘金莲更加可怜,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从反而告诉了女主人,男主人怀恨在心,结果倒赔妆奁,一分财礼不要,把她白白嫁给了武大郎。潘金莲非常漂亮,说话伶俐,作事干练,心灵手巧,敢爱敢恨,是个心直口快的女子。正如她说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龄二十二岁。

    武大郎呢?身不满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号“三寸丁谷树皮”。而且是个“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身转”的慢性子蠢汉。

    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见过世面,怎么能爱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亵,不会风流”的丑陋侏儒。这是一桩天差地别,强行捏合的以牺牲女性幸福为代价的婚姻。无怪人们说:“好一块羊肉,倒落在了狗口里!”

    再看杨雄和潘巧云,从出身看,倒是门当户对,一个行刑刽子手,一个屠户的女儿。潘巧云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从她对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了解她所喜欢的男人的标准。那就是温文尔雅,干净利落,会体贴关心人。然而杨雄却是一个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的刽子手,又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潘巧云这位少妇不免闺房冷落,所以这也是一个不美满的婚姻。

    在作者看来,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是如何结合的,不管差距有多大,不管有没有感情,妻子就有义务爱丈夫,嫁鸡爱鸡,嫁狗爱狗,抱着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亲,就得爱那块木牌牌。女人应当以礼驱使自己的情去爱那个本来不爱的丈夫,以礼克制消灭自己的人欲。而三个女人却竟敢不爱合法的丈夫,背离了封建礼教,于是作者就满腔热情地歌颂男人宋江、杨雄,以同情赞美的口吻来写武大。对三个女性恨不得食肉寝皮。

    有情而不合法的结合

    阎婆惜和宋江显然是不合适的一对,这时却出现了张三。张三“眉清目秀,齿白唇红”,比宋江漂亮。张三对阎婆惜“小意儿百依百随,轻怜重惜,卖俏迎奸”,而宋江“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不会“装些温柔,说些风话”。张三比宋江善于体贴,而且“又会品竹弹丝”,弹奏乐器,和卖唱出身的阎婆惜情趣相投,品性接近,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显然,张三对阎婆惜来说,要比宋江合适得多。正当宋江不常到她那里走动的时候,一见张三,无疑雪中送炭,一拍即合。

    潘金莲这样一个聪明俊俏多情的少妇,终日伴着一个面目狰狞头脑可笑不会风流没有情趣的丑陋侏儒,心情是非常痛苦的。大户男主人如此报复,对她是一种最残酷的惩罚,最残忍的精神折磨,合法的婚姻牢牢地捆绑着她,无法摆脱这永远没有尽头看不到希望的痛苦。眼看着自己青春的花朵就要在这个精神牢笼里枯萎,一生的幸福完全葬送,这比**的戕害更难忍受。但是她还年轻,青春的渴望并未成为死灰,于是一些浮荡子弟不免要来招惹。从她对武松说的:“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也反映出她“被人欺负”的难言的苦衷,如果像作者写的那样她是一个生来淫荡的女人,那么为什么一开始不依从有钱有势的主人,反而在结婚以后不安分?开始她并不是一个滥女人,后来这样,完全是逼出来的,是对命运强加于她的残酷精神折磨的变态的复仇,是一种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的绝望心理的表现。

    到了阳谷县收了心。武松的出现,又使她青春的追求萌动了。对潘金莲这个禁锢的灵魂来说,对武松产生爱慕心理,并不奇怪,武松的英俊与武大郎的丑陋形成鲜明的对照。武大郎从没跟她说过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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