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眼审读《水浒传》

    另眼审读《水浒传》 (第2/3页)

代的称谓。第八十回中提及龙猛、虎翼、捧日等军名,也确是北宋禁军的番号。

    小说第十三回说郓城县“尉司管下,有两个都头:一个唤做步兵都头,一个唤做马兵都头。这马兵都头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二十个土兵;那步兵都头管着二十个使枪头目,二十个土兵”,两个都头就是朱仝和雷横。第十八回又说朱仝和雷横“点起马、步弓手并土兵一百馀人”,前往抓捕晃盖。第二十四回和二十六回说武松在阳榖县当都头,手下也是土兵。第四十三回都头李雲“点起三十个老郎土兵”,捕捉李逵。按照宋金制度,县尉手下有弓手,巡检手下有土兵,都负责地方治安。宋时弓手和土兵有“都”一级编制单位,都头是一都之长。但从金朝开始,弓手又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元史》卷101《兵志》载,元世祖时,设置马、步弓手。元杂剧《张翼德单战吕布》和《关云长单刀劈四寇》中说关羽充马弓手,张飞充步弓手。可知小说的叙述可能更近于元代的史实。

    第四十一回说欧鹏是“守把大江军户,因恶了本官,逃走在江湖上”。按宋朝实行募兵制,而元、明两朝都设置军户,世代服兵役。据《元史》卷99《兵志》,中统三年谕中有“守把南边”,大德元年河南行省称“大江最为紧要”。按元是自北而南,混一天下,故用心防范南方的汉人造反,这与明代自南而北,逐走元人不同。故欧鹏的出身其实应反映元代军制。但第四十八回又说:“原来欧鹏祖是军班子弟出身,使得好大滚刀”,第四十九回称孙新“军班才俊子”。“军班”是宋时指诸军、诸班直,《朝野类要》卷3《军班》说:“内外诸军兵并班直、军头司等人年劳或有功得官皆是。”《永乐大典》卷14622《吏部条法》第2页就载有“军班出身”,可知又使用了宋代的专门名词。

    四、 刑法:小说第九回管营对林冲说:“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第二十八回武松刺配孟州牢城营的叙述相同。从《挥麈後录》卷1、《宋史·太祖纪》等史料上看,宋太祖生前和身後的尊号与谥号中均无“武德”一词,但他是否立下一百杀威棒的规矩,在今存史料上已无法查核。第八回说林冲被“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杨志被“断了二十脊杖,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这确是宋制。对罪犯、奴婢、军士、某些官府工匠脸部或手部刺字,是宋朝特有的制度。由专门的文墨匠,或称文笔匠刺字,第十七回中济州府尹“唤过文笔匠来,去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刺的字或称“金印”,第三十一回孙二娘说武松:“阿叔脸上见今明明地两行金印。”这在史料上反而缺乏具体记载。

    小说第六十二回说卢俊义“直配沙门岛”。北宋时,一个重要的流刑地点就是登州沙门岛。沙门岛大约即是今山东长岛县西北的大黑山岛,一般是作为重犯的流放地,但也有贪官流放的事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六月,“知齐州范航坐受财枉法,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门岛”。小说第十七回蔡京的府幹威胁济州府尹说:“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怕不先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第四十四回说裴宣原是京兆府“六案孔目出身”,“为因朝廷除将一员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多少反映了宋代的史实。至于元朝,据《元史》卷102《刑法志》:“流则南人迁於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於南方湖广之乡。”

    关于枷制,据《宋会要》刑法6之77,《元史》卷103《刑法志》,都是“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明史》卷93《刑法志》也记载“枷自十五斤至二十五斤止”。但小说八回说,林冲发配沧州,“当厅打一面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钉了”。第十二回说杨志发配,第三十回说武松发配,用枷相同。第十八回说“取一面二十斤死枷枷了白胜”,第六十二回卢俊义被捕,先是“讨一面一百斤死囚枷钉了”,後又“换一具二十斤铁叶盘头枷,就厅前钉了”。第三十九回却说宋江被“一面二十五斤死囚枷枷了”。第四十九回解珍和解宝,第五十二回柴进被捕,也都是使用二十五斤死囚枷。这里不能排除小说中有错字或缺字,但三处使用七斤半的枷,不合史书记载的枷制,已难于考察其详。

    小说中另有一些行刑的情节,如二十七回王婆被“推上木驴”,施行剐刑的情况,第四十回宋江和戴宗被斩前,“将胶水刷了头发,绾个鹅梨角儿,各插上一朵红绫纸花。驱至青面圣者神案前,各与了一碗长休饭,永别酒”,在午时三刻行斩之类,可补史料之缺略。宋话本《沈鸟儿画眉记》和《喻世明言》第三十八卷《任孝子烈性为神》都有木驴,午时三刻处斩等记载,似为宋制。关汉卿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最後将张驴儿“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证明元代亦是如此。

    五、称谓和排行:古代各朝的称谓变迁颇大。何心先生归纳了小说中的许多称谓,全不见如今影视剧套用的如小姐、老爷、大人之类。若对照一下元杂剧,关汉卿《钱大尹智勘绯衣梦》李庆安称王闰香为“小姐”,他与公人称钱大尹为“大人”。《钱大尹智宠谢天香》中张千对钱大尹说:“报的老爷得知。”但元时百姓或下属称官长为“大人”,又与後世在官场中同僚互称“大人”,有所区别。如今影视剧中套用的一些称谓大致始于元杂剧。

    《水浒传》中的称谓似乎更古老,例如宋人称官员的儿子为衙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三月癸未条说:“洛下有十衙内,尤放恣。”孔平仲《珩璜新论》卷4说,“或以衙为廨舍”,“儿子谓之衙内。”小说第七回有“高衙内”,第五十一回篇名就是“美髯公误失小衙内”。如在後世,应称公子。再如老爷,宋人还没有形成通用的称谓。南宋初造反的巫师钟相,他用迷信鼓动群众,人称“钟老爷”,纷纷前去“拜爷”,“拜爷”就是“拜父”,“钟老爷”即是钟老父。宋人也有“小姐”的称呼,但决不是指富贵之家的女儿,如《夷坚三志己》卷4《傅九林小姐》说傅九“与散乐林小姐绸缪”,类似于今之三陪女郎。即使是富贵之家的女儿,则称小娘子或女娘子,见《夷坚支戊》卷5《任道元》和《鄂国金佗续编》卷27。话本《杨温拦路虎传》说杨温“娶左班殿值(直)太尉冷镇之女为妻。择定良时吉日,娶那冷太尉宅院小娘子归”。但到元代,王实甫《崔莺莺夜听琴杂剧》第三折中,崔莺莺被称为“小姐”,而张珙称红娘为“小娘子”。又如《梦粱录》卷2《诸库迎煮》称宋时“官私妓女”之出众者为“行首”。《朱文公文集》卷18载朱熹弹劾唐仲友,说:“行首严蕊稍以色称,仲友与之媟狎。”商业同业组织称为行,而妓馆显然也是一行,美妓可称行首,即行头。小说第二十一回闫婆介绍女儿说:“有几个上行首要问我过房几次,我不肯。”第六十九回称李瑞兰为“李行首”,第七十二回称李师师为“东京上厅行首”。可与上引记载对照。第二十四回说张惜惜是“路岐人”,这也是宋金时的称呼,《金史》卷104《完颜 传》:“贾耐儿者,本岐路小说人,俚语诙嘲,以取衣食。”

    唐宋时,尤其盛行排行,甚至与姓、名、字同等重要,一部分下层民众或只有姓和排行,没有名,更不论字。由于各个家族和宗族的排行各不相同,又无排行的完整史料传世,所以令今人难以捉摸。例如有的学者认为,排行使用“乙”字,当依甲乙的次序,为行二。小说第六十一回燕青“排行第一”,称“小乙”,又《警世通言》第二十八卷《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大致应照抄宋人话本,其中说“许宣排行小乙”,“在表叔李将仕家生药铺做主管”,他对白娘子说自己“排行第一”。可见“乙”与“一”通。“将仕”已如前述。宋时排行第一,也可称“大”或“一”。

    六、见面礼节:自唐迄宋,由于汉人改变了席地而坐的习俗,引起礼节上的变化。一般是行揖礼,连带有叉手和唱喏。《事林广记》卷4有《叉手法》和《祗揖法》,“凡揖人时,则稍阔其足,其立则稳。揖时须是曲其身,以眼看自己鞋头,威仪方美观。揖时亦须直其膝,不得曲了,当低其头,使手至膝畔,又不得入膝内。喏毕,则手随时起,而叉於胸前。揖时须全出手,不得只出一指,谓之鲜礼。揖尊位,则手过膝下,喏毕,亦以手随时起,叉手于胸前也”。“叉手,以左手紧把右手〔大指〕,其左手小指则向右手腕,右手皆直其四指,以左手大指向上,如以右手掩其胸,不得着胸,须令稍离”。唱喏无非是致敬语,《夷坚支丁》卷5《李晋仁喏样》说李祐为县令,参拜磁州知州,“初上谒,鞠躬,厉声作揖。守惊顾,为之退却”,“明日再至,但俯首拱敬,而不启齿”,知州“大怒”,他最後向知州具状说:“高来不可,低来不可,伏乞降到喏样一个,以凭遵禀施行。”成为当时的一个笑话。元代王实甫《崔莺莺夜听琴》第三折,张珙见红娘,称“拜揖小娘子”,红娘唱“则见他叉手忙将礼数迎,我这里‘万福,先生!’”

    但契丹人、党项人、女真人、蒙古人的见面礼又各不相同。《金史》卷35《礼志》说:“金之拜制,先袖手,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但有的记载是跪右膝,蹲左膝,左右膝位正好相反。蒙古人最初是左膝下跪,後改为双膝跪拜。文天祥《文山先生全集》卷17记载自己被俘到元大都,丞相博罗召见,文天祥“长揖”,通事(翻译)命他“跪”,文天祥说:“南之揖,即北之跪,吾南人,行南礼毕,可赘跪乎?”

    小说第二回王进见高俅,“参见太尉,拜了四拜,躬身唱个喏,起来立在一边”。第七回林冲在白虎堂见高俅,“执刀向前声喏”。第十一回林冲见王伦,也是“向前声喏”。第十六回杨志见梁中书,“叉手向前,禀道”。第二十四回武松见潘金莲,“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那妇人向前扶住”。潘金莲失手滑竿打了西门庆,“叉手深深地道个‘万福’”。第二十五回何九叔见武松,“叉手道”。第三十回“武松到厅下,拜了张都监,叉手立在侧边”。小说中的唱喏也有不同,如第二十四回西门庆初见潘金莲,王婆笑他“却才唱得好个大肥喏”,第二十六回“武松唱个大喏”,第三十八回宋江等四人“大家唱个无礼喏”。第四十九回解珍、解宝见毛太公,“声了喏”,乐和“看着顾大嫂唱个喏”。第五十五回汤隆“叉手向前,说出这般军器和那个人来”。第五十九回宋江向宿太尉“躬身唱喏”。第七十四回李逵到寿张县做假知县,“两个吏员出来厅上,拜了四拜,跪着道:‘头领到此,必有指使。’”“公吏人来,擎着牙杖、骨朵,打了三通擂鼓,向前声喏”。第八十一回,“燕青便起身,推金山,倒玉柱,拜了八拜”,为的是压住李师师的“一点邪心”。古代的拜,在席地而坐与改为垂足而坐时,并不相同,小说中的拜应是作揖。此类看来都是汉人礼节,而不是蒙古人的礼节。

    七、阶级:据自宋以降的史料记载,中国很明显的是以租佃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乡村以租佃制为主,但也有雇佣制。第二回描写史家庄,“田园广野,负佣庄客有千人;家眷轩昂,女使儿童难计数”。第四十一回穆弘打发庄客,“有不去的,都赍发他些银两,自投别主去佣工”。第四十三回李达“是在人家做长工”。第四十六回店小二说祝家庄,“庄前庄後有五、七百人家,都是佃户”。这些都是反映了农村的基本阶级状况。但在元代社会中,北方各族地主还使用驱奴耕作,这在小说中得不到反映。所以李埏先生认为《水浒传》的庄园反映宋代社会,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回说“蔡太师差幹人来”,第七十五回也有“太师府幹人来请”,第九十一回又有“陈将士家幹人”。幹人见于宋代史籍,是富贵人家高级仆人的专称,受主人委托,从事经营田庄,收地租,放债等。在主人面前,幹人还是奴仆,有尊卑之分,但在普通平民面前,又往往高人一等。

    第七回林冲说:“女使锦儿自和荆妇去庙里烧香。”第二十四回潘金莲为“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又称“女使”。第三十回、三十一回张都监家的“丫嬛、养娘”也可称“女使”。宋人也有“养娘”的称呼,小说《碾玉观音》韩世忠府中有“秀秀养娘”。第五十六回徐宁家的丫嬛也称女使。女使又是宋代女仆的专门法律名称,与主人有某种雇佣关系。在金元社会,由于女真、蒙古等族带来的落後的奴隶制,广泛存在着良人与奴婢的严格差别,奴婢往往称为驱口、驱奴,其社会地位低于宋之人力、女使。《水浒传》中没有出现驱口、驱奴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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