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豹韬林战第四十三

    卷五 豹韬林战第四十三 (第2/3页)

以战则胜,为之奈何?”

    大公曰:“使吾三军分为冲陈②,便兵所处③,弓弩为表,锁盾为里,斩除草木,极广吾道,以便战所。高置旌旗,谨敕④三军,无使敌人知吾之情,是谓林战。林战之法,率吾矛戟,相与为伍。林间木疏,以骑为辅,战车居前,见便则战,不见便则止。林多险阻,必置冲陈,以备前后。三军疾战,敌人虽众,其将可走。更战更息⑤,各按其部。是谓林战之纪⑥。”

    【注释】

    ①分林:们敌我双方各占据一部分森林地带。

    ②冲陈:即网武冲阵。

    ③便兵所处:指便于部队进行战斗行动的处所。

    ④谨敕:严格地约束。

    ⑤更战更息:轮番战斗,轮番休息。

    ⑥纪:原则,准则。

    【例证】

    森林地的自然地理特点是林密草深,部队通行、机动、展开困难。但同时,隐蔽条件好,便于秘密接敌和突袭,利于包围、迂回、穿插分割,各个歼灭敌人。在森林地作战中,还应该防备敌人火攻。昭莫多之战中,清军就是利用森林地的地理特点取胜的。

    明末清初,我国北方的蒙古族分为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漠西厄鲁特蒙古三大部。厄鲁特又分为四部,其中准噶尔部势力最强。到噶尔丹执政时,随着准噶尔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噶尔丹分裂割据的野心愈益膨胀。在沙饿的唆使下,噶尔丹终于发动了一场旨在分裂祖国的叛乱。康熙二十七年(1688 年),噶尔丹率骑兵三万自伊犁东进,越过杭爱山,进攻喀尔喀。喀尔喀向清廷告急,二十九年(1690 年)六月,康熙在警告无效后,决定亲征,在乌兰布通击败噶尔丹。噶尔丹在逃脱之后,分裂叛乱之心不死,继续招集散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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