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刺青:一种酷美的时尚

    二十四、刺青:一种酷美的时尚 (第2/3页)

难怪大家一提到刺青,便想起了黑社会。这无疑跟一提到《古兰经》,就想到了恐怖分子一样的荒唐。

    时尚的对立面,便是主流的传统力量。这使时尚与主流社会的审美趣味,格格不入。主流社会甚至经常毫无道理地将时尚视为离经叛道的作派。我记得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喇叭裤席卷全国。那时我正在上中学,有一次穿了条裤腿宽约一尺二的裤子去学校,立刻遭到我们班主任的无情训斥。而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霹雳舞”盛行,我父亲则骂我整天在操练的神奇动作是在作践自己,是堕落。

    时尚总是伴随着年轻人出现的。这让我觉得《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位小孩的天真之处,其实跟时尚的风气一样,都是浑然天成的。正是因为标新立异的观念得以在凝重的主流社会中渗透,我们这个世界的面目,才显得有点可爱。每当看到身着皮衣,手臂上刺着Tattoo的摩托车手在高速公路上从我的身边风驰电掣般飞过,我都会想象到一个亮丽的远方。虽然那远方多少总是模糊不清的。

    水浒中,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刺青,便在于九纹龙史进,和浪子燕青身上。

    话说王进在史家庄,要离开的當日,“因來後槽看馬,只見空地上一個後生脫膊,刺得一身青龍,銀盤也似一個面皮,約有十**歲,拿條棒在那里使。”

    大家不妨想象一下,一个白生生的**上刺了九条青色的龙,该是什么样子?

    反正我是不敢认真去想的,想的精致了,身上不免要起鸡皮疙瘩。我在阅读《水浒》的时候,其实还是叶公好龙的心态多一些。就比如你在读李逵快意江湖的故事时,跟见到他本人的感觉,完全是两码事。但是既是时尚,肯定有它的合理性与Fans.史进的一些桃色故事在书中并没有被大肆张扬,但是有些蛛蛛马迹,还是难免暴露了出来。想想看,他居然跟东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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