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霹雳火秦明

    三十二、霹雳火秦明 (第2/3页)

棒,其实应该说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兵器。因此他只有在攻打大名府时,跟索超的大斧搏斗的时候,才真正算得上是棋逢对手。两人脾气相投,兵器的路子也大抵相同。只看谁的劲道能支撑到最后了。

    南宋初时民间有一句俗话说:“金人有狼牙棒,我有脑袋。”虽是气话,却有道理。那狼牙棒狠劲抡落下去,脑袋瓜不开花才怪呢!

    对于狼牙棒的印象,我基本上是从连环画上获得的。它棒头呈瓠子状,上面密布着牙齿状的尖状物。在我看来,这是梁山泊上最拿不出手的兵器之一。它不但外观毫无美感,而且也会让人联想到临阵搏斗时的不雅。

    我不知道秦明是如何教出“镇三山”黄信这个彪悍的徒弟的。黄信使的是丧门剑,跟狼牙棒完全是两码事。说起来,这很有点像化学老师给商学院的学生上课的样子。因此我想,秦明跟黄信的师徒关系,更像是形式上的拉扯,而不是武功上的传承。在官阶的排列上,秦明的统制职务,比黄信的都监,高了一级。在讲究权势此消彼长的官场上,凭借这种尊卑地位来确认这种师徒关系的情况,十分的普遍。

    这就像认干爹干娘那样,凭借假设的亲缘关系来确立利益的延伸,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像苏轼跟王安石的师生关系一样,两人根本就没有学术上的传承关系,而只是因为王安石引荐了苏轼而已。

    黄信在清风寨的事变中,充当了打头阵的角色,他上窜下跳的奔忙,其实是在为秦明的出场铺垫和造势的。于是,当秦明挥舞着粗重的狼牙棒出场时,他的形象,实际上已经高高在上了。徒弟如此,做师傅的当然更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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