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第2/3页)

》所说作为“礼之大体”的上述八项内容,皆完整无缺。另外,《礼记》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释《仪礼》的。

    《礼记》有《冠义》释《士冠礼》;有《昏义》释《士昏礼》;有《问丧》释《士丧礼》;有《祭义》、《祭统》释《郊特牲》、《少牢馈食礼》、《有司彻》;有《乡饮酒义》释《乡饮酒礼》;有《射义》释《乡射礼》、《大射礼》;有《燕义》释《燕礼》;有《聘义》释《聘礼》;有《朝事》(《大戴礼记》)释《觐礼》;有《丧服四制》释《丧服》,都不出《仪礼》十七篇之外。由此可见,今本《仪礼》,应该说是一部体系和内容完备的著作。邵懿辰认为,“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礼器》),古来之礼,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汉书·艺文志》著录五十六篇。至孔子时,礼文废阙,冠、昏、丧、祭、射、乡、朝、聘这八方面,统括礼之大体,故孔子手定此十七篇以为教本。所谓《逸礼》,即令非伪,亦不过是“孔子定十七篇时删弃之余”,“大抵秃屑丛残,无关理要。”这便涉及到《仪礼》与孔子的关系问题。

    关于《仪礼》的作者问题,传统有三种说法,一说周公作,一说孔子作,一说周公作孔子删定,清人又有疑《仪礼》为伪书者。清姚际恒作《古今伪书考》,认为《仪礼》是“真书杂以伪者”(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254页)。顾栋高作《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则直疑《仪礼》为汉儒所缀辑。

    伪书说不能成立。汉代《仪礼》的传授,自汉初高堂生以下五家(高堂生、萧奋、孟卿、后苍、二戴),不绝如缕,条理清楚。先秦典籍,如《左传》、《论》、《孟》,对《仪礼》所记礼仪节次,多所称引,都可为证。此点清人胡培翚《仪礼非后人伪撰辨》论之甚详。周公作《仪礼》之说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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