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死因的几种说法

    黛玉死因的几种说法 (第2/3页)

,有三个原因:一是中国婚姻讲究“门当户对”,黛玉父母双亡,寄居舅家,而宝钗上有母兄,广有资财,似乎更加符合“门当户对”,有传统依据;二是《红楼梦》里提到贾史王薛“这四家俱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因此贾薛两家是世代联姻,有文本依据;三是最重要的,当时流行的指导性理论认为,贵族与骑士的婚姻必定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这是理论依据。

    由于这三条理由,尤其是第三条权威性理论的影响,因此《红楼梦》中的一些情节、细节就被误读了,或者为了适应权威理论的“指导”与“教导”而忽略了事实本来的意义。比如认为元春省亲评点各人所写的诗时,将薛宝钗放在林黛玉之前,后来赐礼品时独有宝钗的与宝玉一样,以及给宝钗做生日规格高于黛玉等。还有认为贾府经济上已经捉襟见肘,要与有钱的皇商联姻,等等。这些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都已经作了说明,此不赘。

    其实细审这三条理由,都大有可商榷之处。薛家如今已为皇商,有钱却不是官;至于说贾府为了从经济上考虑,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已经分析其不可能,此不赘。黛玉虽然父母双亡,毕竟是荣国府嫡派外孙女,且父亲新故,她是出身于官宦之家,无门户不当之处,门第之说不足取,这是显而易见的。第二条理由也难以成立,因为虽然“四家俱连络有亲”,但贾府的婚姻选择决不是只局限于四家,不是说只有这四家才能联姻,邢夫人、尤氏、李纨等都不在四家之内。影响最大的是第三条,我们不能把某些理论绝对化。贵族、骑士的婚姻有不少是出于政治需要,但是也未必没有不在此例的。远的不说,我们就从《红楼梦》文本出发,看不出来邢夫人与贾赦的结合以及贾珍与尤氏的婚姻有什么政治因素在内。最权威的是二十九回贾府老祖宗贾母对张道士的指示:“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依据文本提供的事实而不是先验地从某种结论出发来解释事实,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尽管我们当年曾猛烈批判所谓“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提倡“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实际上当时就是从先验论开始批判对象的,而这种先验论影响至今并没有完全消除。至于说到唯物主义,在小说研究中这个“物”首先就应该是文本。离开了文本,那么无论什么“主义”都将难以符合曹雪芹的“主意”。“泪尽夭亡”是脂批者读过原稿的印象,应该是可靠的。虽然现在看到的后四十回结局也可以看作是“泪尽夭亡”,但是曹雪芹一定还有自己另外的写法,而且按照曹雪芹从前八十回显示出来的高超水平,肯定也是写得凄婉动人,具有很高思想艺术品位的。最重要的是,正如俞平伯先生所言,原本应该是黛死于先,钗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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