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爱是一场奢华的战争

    第一章爱是一场奢华的战争 (第3/3页)

迫不及待地写到这里。周末,我与恒的小约会。

    搭地铁到复兴门,然后再换乘一号线到公主坟,恒说他在那里等我,我于是提前两个小时赶,不怎么远的距离,于我,似是千里迢迢。我亦不知这一见,是一个新的开始还是为永不再相见做准备。

    那个夜晚我一直都记得。

    在KFC里吃了简单的晚餐。我看着恒像个孩子似的,一口一口地吃得津津有味。

    我没怎么吃,一直微笑,以为自己是多么想念,相见倒无言。

    出了KFC然后不晓得去哪里,门口不远就是地铁站,恒说,我们走走吧。

    于是就走,从公主坟走到万寿路。天上月光明媚,街道上流动着璀璨灯光。天空被衬成紫色,有些诡异,仿佛是在暗示着什么。

    在万寿路地铁站,我们告别。匆匆一见,恍若流星一现。

    出了地铁,我深深吸口气。空气里有什么芬芳的味道流进我的肺。我抬起头,忘情地看着这难得一见的苍穹,在无边的深紫色包围中,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是的,我感到了孤独,与恒的相见并没有改变什么,当他离开,当我独自一人走在通往出口的冗长通道上,没人在乎我,没人注意我,我的整个心都碎了。

    阿玮到桂林出差,还去了阳朔,兴高采烈地打电话来,说,买好了好些小礼物给我,有戒指,手链,钱包……乱七八糟买了一大堆。我说我只钟情戒指。阿玮委委屈屈地说,可是我都买了怎么办呢,还是都寄给你吧,我还会写封信给你。

    我有些欢喜。阿玮说他愿意,他会写封信给我。多么难得。我一直期盼着有人能写封信给我,长长的,看也看不完的。

    不久,就收到了阿玮的小包裹。和长长的信。原来阿玮的字如此好看,我从未见过一个男孩子可以把字写得那么好看,干净有力的,像我故事男子的手指。

    阿玮讲了一个女孩,一个叫小恋的女孩。她苦苦爱了他多年,他却一心中意给他写字的渝。他提到小恋其实非常美丽,喜欢她的人也有许多,她只中意阿玮。在爱情里面,谁也不能成全谁,我们个个如此自私,无情地弃了被爱,飞蛾扑火地奔向爱。

    看得我滴下泪来。

    如果不能让恒爱上我,让我心甘情愿地与阿玮在一起也是好的吧。或者阿冰也好,他如小恋般守望我这么多年。

    恒如美玉般沁凉,无情。

    我给他QQ上留言。我们之间,真的不会有机会再有任何交集了吧,就如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就算救活了,难免会留下后遗症,最终也得死,反正都得死。所以晚死不如早死。

    发送。心里又念到原来写过的那句话,我死了,活生生地死了。

    事实确实如此而已。

    不多久看到他的小企鹅跳跃。他说道,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能快乐地生活。

    我说,谢谢你。

    他回了个“不谢”。

    单单的两个字便使我难过万分,我不得不这么说。爱上他,是我一人的罪过,所有的悲伤最后都归我一人承担,只要他幸福。但是我太高估了我自己,我以为自己多么伟大,可以承载一切。

    在下定决定删除他之前,我狠着心厚着脸问道: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她叫什么名字?

    她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名字,恒陶醉地说,我钟情她多年,筋疲力尽,可是不能放弃。她是我今生的仙女,我想我不会后悔终生守候她的归来。

    呵呵。原来你也有这么笨的时候。

    我认识她十年,不曾使她爱上我,是我无能。但是值得欣慰的是,她一直当我是男朋友,像我们最初相遇时一样纯洁无暇,我因为会坚持如此期盼。

    她叫什么名字?我看见我的身体里面有一块巨大的伤口,正血流不止。我不过是满心不甘,想在最后知道她的名字,然后与恒一刀两断,可是他却动情地喋喋不休。

    我早上醒来,晚上临睡,都会喊着她的名字。我承认我对她的迷恋对于爱恋,她是我在橱窗前看到的无价水晶,是我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守候的水晶,即使永不能得到。

    她叫什么名字?我几欲吼叫。上帝。

    小恋。她叫小恋。恒说完这句话就被我拉进黑名单了,这一次,我没有丝毫的犹豫。

    我终于大笑起来。

    小恋,亲爱的小恋,阿玮的小恋,原来也不过是个守望者,一面有大片的深情的麦田守候着,一面被人无情地踏过去。一路追赶,上帝不给我们面对面的机会,怎能论输赢。惟一输掉的那个就是自甘纵身沉溺的那个人。

    这场爱的战争,多么奢华。耗尽心血,倾尽一生,也未必能打出天下。

    上帝,请赐我以死。

    去TMD的爱情,我再也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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