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一百六十四

    宋纪一百六十四 (第2/3页)

哩求南还,不许。全因断一指以示之,誓还南必叛,富珠哩乃承制授全山东行省,得**山东,岁献金币。冬,十月,丙辰,全遂与蒙古宣差张国明及通事数人还楚州,服蒙古衣冠,文移纪甲子而无年号。杨绍云闻其至,遂留扬州。国安用杀**、刑德以自赎,郭统制亦为全所杀。寻复诱杀时青,并其众。王义深奔金,金封为东平郡王。

    己未,诏曰:“朕以眇躬,绍膺圣绪,今始郊见天地,兢兢寅畏,虑弗克任,以克期齐肃,庶几对越无愧。凡百御事之臣,各宜恪谨攸司,毋或怠慢,以称朕意。”

    辛酉,金陈规偕右拾遗李大节,劾萨哈连谄佞、招权纳贿及不公事,不报。

    甲子,以右监门卫大将军与奭为宜州观察使,赐名贵谦,继沂王后;千牛卫将军孟均为和州防御使,赐名乃裕,继景献太子后。

    十一月,丙子朔,以奉上宁宗徽号册宝告于宗调、天地、社稷、宫观。戊寅,发册宝于大庆殿,遣群臣奉上于宁宗庙。

    己卯,朝献景灵宫。庚辰,祭享太庙。辛巳,日南至,祀天地于圜丘。壬午,大赦。改明年为绍定元年。

    李全败额尔克及庆善怒于龟山。金大皆谓盱眙不可守,金主不从。以淮南王招李全,全曰:“王义深、范成进皆我部曲,而受王封,何以处我?”遂不受。

    诏:“大理寺、三衙、临安府属县决系囚,两浙州军亦如之。蠲大理寺、三衙、临安府点检酒所赃赏钱。

    壬寅,诏:“布衣李心传,特授从政郎,充秘阁校勘。”

    甲辰,以雪寒籴责,出丰储仓米七万石以纾民。

    庆善努之败于龟山也,金主置不问,商衡言:“自古败军之将,必正典刑,不尔,无以谢天下。”乃降庆善努为定**节度使。

    金户部侍郎权尚书曹温之女在掖庭,亲旧干预权利,其家人填委诸司,贪墨彰露,台臣无敢言者。商衡历数其罪,诏罢温户部,改太后府卫尉。衡再上章言:“温果可罪,当贬逐;无罪,则臣为妄言。岂有是非不别而两可之理!”金主为之动容,出温为汝州防御使。

    十二月,金以李蹊参知政事。

    辛亥,诏两浙、江东、西、湖南、北州县,申严遏米之禁。

    蒙古兵入京兆,复破关外诸隘,至武、阶,四川制置使郑损弃沔州遁,三关不守。金人尽弃河北、山东关隘,唯并力守河南,保潼关,自洛阳、三门、孟津,东至邳州之雀镇,东西二千馀里,立四行省,帅精兵二十万以守御之。议者请谨边备以防南侵,帝命枢臣采其计。

    蒙古史天泽在真定,缮城壁,修武备。以高公、抱犊诸寨乃武仙之巢穴,帅兵破之,仙走入汲县。天泽复取相、卫、蚁尖、武马等寨。

    蒙古兵破西和州,知州陈寅率民兵昼夜苦战,援兵不至,城遂破。寅妻杜氏饮药自杀,寅朝服望阙,焚香号泣曰:“臣始谋守此城,为蜀籓篱,城之不存,臣死,分也。”再拜,伏剑而死。寅,宝谟阁待制咸子也。

    是岁,史弥远访将才干越葵,葵以兄范对,遂以范为淮东提刑兼知滁州。范曰:“弟而荐兄,不顺。以母老刮,上书弥远曰:“淮东之事,日异月新。然有淮则有江,无淮则长江以北港汊芦苇之处,敌人皆可潜师以济,江面数千里,何从而防哉!今或谓巽词厚惠可以啖贼,而不知隐彼款兵之计;或谓敛师退屯可以缓贼,而不知成彼深入之谋。或欲行清野以婴城,或欲聚乌合而浪战,或以贼词之乍顺乍逆而为喜惧,或以贼兵之乍进乍退而为宽紧,皆失策也。失策则失淮,失淮则失江,而其失有不可胜悔者矣。夫有遏敌之兵,有游击之兵,有讨贼之兵。今宝应之逼山阳,天长之逼盱眙,须各增戍兵万人,遣良将统之。贼来则坚壁以挫其锋,不来则耀武以压其境,而又观衅伺隙,偏师掩其不备以示敢战,使虽欲深入而畏吾之捣其虚,此遏寇之兵也。盱眙之寇,素无储蓄,金人亦无以养之,不过分兵掳掠而食。当量出精兵,授以勇技,募土豪,出奇设伏以剿杀之,此游击之兵也。维扬、金陵、合肥,各募二三万人,人物必精,将校必勇,器械必利,教阅必熟,纪律必严,赏罚必公,必人人思亲其上而死其长;信能行此,半年而可以强国,一年而可以讨贼矣。贼既不能深入,掳掠无所获,而又怀见讨之恐,则必反而求赡于金;金无馀力及此,则必怨之怒之,吾于是可以嫁祸于金人矣。或谓扬州不可屯重兵,恐速贼祸,是不然。扬州,国之北门,一以统淮,一以蔽江,一以守运河,岂可无备哉?善守者敌不知所攻,今若设宝应、天长二屯以扼其冲,复重二二帅阃以张吾势,贼将不知所攻,而敢犯我扬州哉?”朝廷乃召范禀议,仍令知池州。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绍定元年(金正大五年,蒙古皇子监国。戊子,一二二八年)

    春,正月,丙子朔,帝帅群臣上寿明慈睿皇太后尊号于慈明殿。

    庚辰,金遣知开封府事完颜莽依苏及杨居仁如蒙古吊慰。

    壬午,赵至道言:“江、淮州郡,妄征经过米舟,芦荡沙产,一例官租,山漆、鱼池,创立约束,禁止商人买贩。请下宪司严戒。”又言:“霪雨倾霔,拨科赈恤,而监司、守令,奉诏不虔。”梁成大言:“诸路属县,擅置厢房,囚系无辜。长吏不遵法令,小民诖误,罪不过杖,辄押出界,流离失业。请加禁约。”并从之。

    乙酉,杨谷、杨石并升少师。

    丁亥,雷。

    丙申,出丰储仓米七万石以纾民。

    二月,金大寒,雷,雨雪,木之华者皆死。

    丙午,梁成大吉:“选人改官,举主五员,内用职司一员,始为及格。近奔竞巧取者,或用职司三四员,甚至五员,而寒畯终身不得职司。请下吏部止用一员,过数毋令收使。”壬子,成大又言:“铨法,官吏交承,必避亲嫌,宗室替头,尤所不许,庶革前后积弊,宜下吏部谨守旧法。”并从之。

    癸丑,金诏有司:“以临洮总管图们呼图克们塑像入褒忠庙,书死节子孙于御屏,量才官使。”

    丁卯,以潜邸,升黔州为绍庆府,成州为同庆府。

    三月,辛巳,升宝应州山阳县为淮安州,改山阳县为淮安县,与涟水县并隶淮安州。

    乙酉,金监察御史乌库哩布噜喇,劾近侍张文寿、张仁寿、李麟之受馈遗;金主曲赦其罪而出之。

    辛卯,赐杨辅谥曰恭惠。

    夏,四月,甲辰朔,金右丞师安石,请从台谏言治张文寿等三奸罪,言之不已。金主怒,凡四日不视朝,遣人责安石曰:“汝便承取贤相,朕为昏主止矣!”安石骤蒙任用,遽遭摧折,丙寅,疽发于脑而死,金主甚悼惜之。

    金亲卫军王咬儿,酗酒,杀其孙,大理寺当以徒刑,特命斩之。

    五月,戊寅,梁成大请申严荐举法,除升陟所知政绩,姑从旧法改官,廉吏犯人己赃者,许举主检举;从之。

    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戊申,以薛极兼同知枢密院事。

    戊午,录行在系囚。

    壬戌,金以旱,赦杂犯死罪以下。

    秋,七月,癸未,梁成大言:“州县贪刻,或以微罪没入富家资产,不申宪司,掩归私室,自占估籍,必的有赃犯,匮乏郡计,请饬监司案奏以闻。”从之。

    李全在海州,厚募人为兵,不限南北,官军多亡应之。天长民保聚为十六寨,比岁失业,官赈之不能继,壮者皆就募。射阳湖浮居数万家,家有兵仗,侵掠不可制,其豪周安民、谷汝砺、王十五长之,亦蜂结水寨以观成败。全知东南利舟师,谋习水战,米商至,悉并舟买之,留其舵工,一以教十,遣人泛江湖市桐油粘筏,厚募南匠,大治舭达船,自淮及海相望,至是与杨妙真大阅战舰于海洋。既而全趋青州,为严实及石霄格邀击,败走,遂夺青崖崮据之。霄格,珪子也。全旋归海州,治舟益急,驱诸崮人习水。

    金萨哈连为言路所劾,太后遣人责之曰:“汝谄事上,上之骑鞠,皆汝所教;再有闻,必大杖汝矣!”金主颇悟,山为中京留守兼行枢密院事。初,宣宗改河南府为金昌府,号中京,又拟少室山为御营,命人筑之。至是萨哈连为留守。

    辛亥,留元英言:“诸路州军僚属私役禁军,请下帅司约束,违者以闻。”从之。

    八月,戊午,以久雨,决大理寺、三衙、两浙路系囚,杖以下罪释之;蠲赃赏钱有差。

    资政殿学士、知潭州曾从龙言:“州县赈民之法有三:曰济,曰贷,曰粜。济不可常,惟贷与粜为利可久。今请拨缗钱一十万有奇,分下潭、湘十县,委令佐粜米,置惠民仓比附常平法。”从之。

    甲子,金召拜甡还朝,拜尚书右丞,未几,拜平章政事。拜甡居西垂几十年,虽颇立微效,皆出诸将之力;恇怯无能,惟以仪体为事,性复贪鄙。及为相,专愎尤甚,尝恶堂食不适口,以家膳自随。

    金增筑归德城,行枢密院拟工数百万,金主遣白华往相役。华见行字李辛,语以民劳、朝廷爱养之意,减工三之一。

    九月,甲戌,诏:“监司每岁行所部州县虑囚,至来年正月历遍。如属县非监司经由之处,委官分往,监司复行点检,毋致冤滥。奉行不虔,御史台觉察以闻。”

    冬,十月,壬寅,李知孝言:“浙东仓司创馀姚断塘盐灶,扰生聚,漂良田,请行废罢。”从之。

    甲辰,朝献景灵宫。

    丁未,朝林学士、侍读郑清之讲毕,帝曰:“近喜晴明,刈获讫事。”清之言:“陛下敬天事亲,皆极其至,今天意昭格,东朝悦豫,应验若此。”帝曰:“然。”然其时江西、湖南、福建寇盗并起,连破诸县。

    乙酉,留元英言:“请下吏部,应铨量令官长贰,从容延接,访问民事。其疾病、癃老者,准指挥施行。如不堪任职,贪酷,累被案劾者,与别济降等差遣,称量能授官之意。”从之。

    辛亥,郑清之同王暨进读,帝曰:“朕观汉、唐以下人主鲜克有终者,皆由不知道。”清之言:“圣见高明,可谓推本之论。”王暨讲《尚书》,帝问曰:“夏桀不道,成汤放之,可以鉴矣,纣何为复循其覆辙?”王暨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纣不能鉴,遂至灭亡,所谓下愚不移者也。”请之曰:“古人主不能以乱亡为鉴,岂独暗君庸主!汉武帝妖闻亡奏黩武之弊,而穷征四夷,唐玄宗手锄太平、逆韦之难,而败于女宠,犹未足怪;太宗英明创业,亲见隋炀征辽亡国,乃纵兵鸭绿,迄无成功,有累盛德。是皆不能以覆辙为戒。正如圣语由不知道,所以不能以道制欲尔。”王暨曰:“以古为鉴,此言发于太宗,而身自违之。”帝曰:“非知之艰,行之为艰。”

    壬子,越至道言:“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