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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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第1/3页)

    作者:拉拉

    春日泽·云梦山·黄鹂鸟

    (原载于《科幻世界》2003年5月号)

    拉拉

    信步走上云梦山的时候,天还没有亮,雾气蒸腾,白云从山颠缓缓流下,回头望去,仪仗军士们已经看不到了。

    我故意留他们在山下。我不想让他们看见。这山上,有不愿意任何人看到的东西……有我和偃师共同保守的秘密……只不过,我活着,闭嘴,他死了,永远也张不开眼睛。

    一想到偃师的眼睛,我就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那是一双多么激动的眼睛!在我们生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似乎连水面也被他的眼光所照亮……

    那一天,也好似今天这样,云蒸雾绕,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次和偃师见面,似乎都是这样。我穿着短裤,拿着矛,站在云梦泽中间。按照父亲的要求,我已经抓了一上午的鱼了,连小虾都没有抓到一个,正是懊恼万分的时候。

    这个时候,“哗咧”一声,岸边的芦苇丛中钻出一个小孩,穿着平民的衣服,肩上扛着根长长的奇怪的杆子。他看了我一眼,那双清澈的几乎是淡蓝色的睦子中流动的光华,吓了我一跳。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

    “喂!”我转过脸,不看他的眼睛,不高兴的说,“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我只穿着短裤,但是屁股上面还是绣着贵族的旗号,这小孩也看出来了,笑眯眯的说,“我来钓鱼啊,大人。”

    这个小子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多几岁,可是叫我大人,我听起来还是比较舒坦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笑。

    “钓鱼?你用什么钓?”

    他轻轻的扬了扬手中的杆子,从那杆子上顺溜溜地滑下一长串的浮飘坠子钩子,由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丝悬着,在空气中悠一悠的荡着。

    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是周王用的钓杆啊!”

    “你见过周王的钓杆?”小孩奇怪的问。

    “上次郊祀的时候,看见的周王八宝之一。”我不无得意的说。

    “你真厉害,还能参加周王的郊祀大典。”小孩羡慕的说。

    其实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才对。我只是随着父亲远远的看了一眼,而这个小孩自己就有一根。我们俩相互钦佩,就一道坐在芦苇丛下。

    “你是哪儿人哪?我是从王城来的,我叫做姜无宇。”我神气活现的说。

    “我就住在这山上,我叫偃师。”

    “哈哈哈哈,对了,偃师……你几岁啊?”

    “13,你呢?”

    “我14了,明年就要娶妻生子。”我越发得意起来,转念一想,又把架子放下来。

    “你这根杆是打哪儿来的?”

    “我自己做的。”

    我吞了口口水。“你给我钓一条鱼吧。”

    “为什么?你是贵族家,还用自己钓鱼吃?”

    “我父亲要我钓的。我们家是兵家,如果不会抓鱼鸟,就不能学习狩猎,不能学狩猎,就不能学战阵,也就不能跟父亲上阵打仗,”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个夏天过去,父亲就要带哥哥们去砍西狄人的脑袋了……”

    “你喜欢砍人脑袋?”

    “我喜欢砍人脑袋。”

    “那好,”偃师转了转眼珠,“将来如果你斩下了西狄的头颅,送给我一颗,我就帮你钓鱼。”

    “小小年纪,你要西狄人的脑袋干什么?”我看他两眼。

    “我只是想看看天下人的脑袋有什么不一样。”偃师淡淡的说。

    这样,我就欠下了人情。可是吹的牛皮中到现在为止只有娶妻生子成了真。父亲在西狄打了大胜仗,擎天保驾之功,王赐婚于我大哥,我家的门第一夜之间从贵族成了王族。天下赖我父而太平,再也不用去出兵打仗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偃师成为好朋友。他住在云梦山上,我一有空就上他那里去。

    算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从那次以后就没有来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再一次的信步走上云梦山。上山的时候我思绪满腹,但路是已经熟悉到不用眼睛也能走完的程度,当我从沉思中猛的惊醒过来,那小屋已在眼前了。

    偃师非常之聪明。我常常觉得他的聪明似乎是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超越了大周的伟大疆域。他小小的一个人住在山上,却把自己周围的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小屋里堆满了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半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好玩的有会自己转圈的陀螺,会从架子上翻下来翻上去的木猴,有会“吱吱”叫的木帼帼,也有有用的,如只有王室工匠才造得出的钓杆、木轮,可以自动抽丝的卷丝木架,而且随着年龄的日增月长,他屋子里的古怪东西是越来越多,17岁的时候他把流水引入了小屋底下,推动着一个叫做大水车的东西,这样,更多的东西如人兽一般活了起来,按动一个机关,就会有一个端着热茶的傀儡从墙壁后面转出来……这些东西随便放一两件到尘世中去,都会是稀世之宝,可是偃师从来没这样想过,我也没有。我只是闲暇时就到他的小屋中坐去,小时候玩陀螺,长大了喝茶。

    有一次我问偃师,为什么想要做这么多的东西?

    他习惯性的淡淡一笑,用那种永远都不咸不淡的口气说,“我只是想看看,这种东西做出来有什么意义。”

    “你不打算让全天下人都见识见识你的本事吗?”我从傀儡手中接过茶,追问道。

    “这个时代的人不会喜欢我的作品。”

    我沉默了。不是因为说不过他,而只是一种习惯性的沉默。偃师的脾气我清楚,他总是用他那冷冷的眼睛,把这世界看得扁扁的,这是一种孤芳自赏式的清高,和饿死在首阳山上的那两兄弟脾气近似。那两兄弟一边受朝廷褒奖,一边私底下受人嘲笑。遇到偃师这样说话,我就闭嘴,免得把自己扯进尴尬里去。

    “如果让大王看到你的作品,他一定会把你召进宫去。”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又说。

    “我知道。”偃师淡淡的说,“可是我从来也没想过要做王臣。”

    这话里隐隐的含着看不大起当官人的意思,这也就影射到了我。我勉强的沉默了。

    偃师和我其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是奇怪的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我能勉强容忍他的孤高,他也能勉强容忍我的世俗。我们待在一起的目的,似乎只是想身边有一个影子,能够打发掉漫长的寂寞。

    在家里,在人多的地方,我总觉得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有两个哥哥,两个盖世的英雄。他们和我的父亲一样,在神一般的光芒照耀下,在大周的天空中闪闪发光,而我成了典型的灯下黑。现在,大哥又出征了,如果再次胜利归来。我们家又将荣耀一时,而我,则会在巨烛的灯下被烤得不成人形,与其那样,还不如与偃师一道在山峦里无聊的打发时间来得好。

    我于是再也不说话,转头望向窗外。在这个薄云缭绕的早晨,天上的云彩沟堑纵横的排列着,阳光如同金色的长蛇,在沟堑之间蜿蜒爬行。窗外稀疏萧娑的树林变成了剪影,默默的站立在青光耀眼的天幕之下。

    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景色。

    我刚一踏进大门,迎面就走来了二哥和周公二人,我忙不迭地行下礼去。二哥脸上笑了笑,周公老头子更是笑容满面的把我扶起来。

    “哟,看看,看看,这是老三吧?都这么大了……真是双喜临门,可巧的你就来了。”

    我一脸假笑的看着二哥。二哥冷冷地看了我许久,这才慢慢地说,“你几天没回来,不知道朝廷里和家里的大事。咱们的大哥又大胜了,王已经下令凯旋回都,还朝后还要赐予征岚宝剑……”他又看了我许久,仰头看天,道,  “咱们一门也算是盛贵无边了,大哥和我都娶了公主,放着你也不好。王宫里的旨意,可能要把王最小的流梳公主下嫁给你——你要争气!”

    我连连点头,恨不能向二哥表达清楚我的感谢之意。

    二哥和周公联炔出门,又回过头来,“上次你拿来的那个什么可折叠的军帐,大哥这次出兵用了,说还好用……你还有没有这些枝章末节的小东西,再拿些来看看。”

    “那是我朋友做的,”我吓了一跳,“他、他并不想这些东西流传开来我我……”

    二哥哼了一声,眼光扫过来,我象被割倒的草一样弯下腰去,等我抬起头来,早已走得不见人影了。

    “人其实是到不了最向往的天空的。”偃师怔怔的望着高高的天空,说。

    “就象王一样。”我站在他的身边,虚着眼睛看。我的视力不太好,而且天太高,也太亮,十分不适合我阴暗的眸子。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近它而已。”

    “这也是我想要做到的。”我在心底,对自己说。

    山后面终于传来了奴隶们气喘吁吁的号子声,我们俩同时回过身来,只见在山坡顶端的密林之中,大木鸢已经露出了它巨大的翅膀。

    “好!看我的手势!”我在马上立起来,指挥身旁的小夷奴拼命的挥舞着家族旗号,“看我的手势就放!”

    “等一等!要看风向!”偃师也自马上立起,“风向现在不太对……等一下!”

    “叫他们等一下……混蛋!怎么拉不稳?”我使劲往小夷奴头上踢了一脚,“滚过去,叫他们给稳住!”

    小夷奴连滚带爬的还没冲出去十丈远,又一股罡风卷起,大木鸢在一众菜色的奴隶们头上高高扬起,终于“嘣”的一声,绳索断裂的声音整个山谷都听得见,大木鸢猛的一下拔地而起,接着头往下一沉,在那些搅乱我视线的奴隶们满天飞舞的胳膊腿脚中一闪而过,终于彻底地离开了山顶,在看不见的气流的推托之下,起起伏伏的沿着山谷向下飞去。

    我们张大了嘴,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

    “哈哈!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阿偃!”我狂喜的喊起来,“居然飞起来了!

    这么重的东西也能飞起来!”

    “只要能借风势,再重的东西都能飞起来。”偃师眼望着远远飘去的木鸢,轻轻的说。

    我在心中千百遍的咀嚼着这句话,直到偃师忽然失声叫道,“糟了!”

    大木鸢没有绳子的牵引,飘飘荡荡的越飞越远,眼看就要越过另一边的山头,落到春日泽那边去了。我“哦哟”一声,甩开马鞭的时候,偃师已经箭一般的直冲了出去,我举着马鞭想了半晌,才想起是什么让我犹豫的了。

    “阿偃!不行啊,过了山头就不是咱们家的了,春日泽是王的封田!”

    山谷里空空的,只有我的小夷奴傻呆呆的站在面前。我突然气不打一处来,没头没脑的赏了他一顿鞭子。

    下一眼看见偃师,准确的说是看见大木鸢的时候,春日泽的晨雾正在渐渐淡去,但是阳光好象无论如何也射不进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现在由另一个东西照亮,那就是流梳公主。

    流梳公主的鸾驾是一具巨大的红色马车,远远望去仿佛是漂浮在湖面上的小房子。

    其实是马车正停在春日泽清幽的湖边上,湖水微微荡漾,红房子和青衣的仕女的倒影被撕扯得千奇百怪。

    大木鸢就静静的漂浮在马车旁边的水草中,可是我没有看见偃师。不可能,他明明比我先到。我手一挥,数十个奴隶呼啦啦的跪在泥水中。我踩着其中一个的头跳下马,快步走近鸾驾,在一众仕女惊疑的眼光下,单腿跪地,朗声说道:“臣,征夷大将军臣姜黎三子,明堂宫左领军卫姜无宇,请见公主。”

    车内有个清越的声音轻轻的“啊”了一声,我虽跪在地下,却也看得见周围的仕女们先是震惊,而后一个个掩嘴而笑。刹那间我也是面红过耳。

    但这并不是来自羞涩的脸红。我的心中只有羞愤。关于流梳公主可能下嫁我家成为征夷大将军三儿媳的说法,在国内早已是不胫而走,可是却又迟迟没有下文。我知道,这是二哥在故意的羞辱我,玩弄我,故意在半空中悬着一个似乎伸手可及的桃子,外人看不见,我其实是跳起八丈高也挨不着桃子的边儿。二哥也许会在玩够之后把桃子丢给我,那要视乎我成为王婿之后会不会危及他右执政大臣的位置。

    我把头埋得更低,想要说,却又咽了回去。我几乎要放弃要回木鸢的想法了。这个时候,门一响,偃师从里面躬身却步退了出来。

    大木鸢最终也没有拿回来,因为偃师把它送给流梳公主了。这个小子,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和从未谋面的公主之间的牵扯,证明就是,在我两已不多的话题中,突然又多出个流梳公主来。偃师从来就不是一个结巴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们还没走到分手的地方,我就已经清楚的知道了公主的长发、扎头发的紫绳、白菊花的衣服、以及在昏暗的马车中闪闪发光的小手。我一面脸笑心不笑的听着,一面该怎么向父亲和哥哥们解释今天发生的一切。如果让二哥知道我竟然觐见了公主,不知道拿什么好果子给我吃,一想到这里我的头就打了三分。

    然而那天晚上,父亲和哥哥们与周公喝酒,很晚才回来。我忐忑不安的过了一个晚上,又过了十几个晚上。

    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宫里宫外没有人知道流梳公主的奇遇。二哥皮笑肉不笑的在我面前提到“从天而降的木鸢”,眼神中完全是一股嘲弄的眼光,他大概以为我会想到别的什么上去,而我,恰好也在希望他能想到别的什么上去。公主的名节与我无关,只要能得脱大难就行。这一次见二哥,他和我都比以往要得意。

    于是见偃师的日子向后挪了数十天,等我再一次上得云梦山的时候,盛夏已经快要过去,山麓中已有片片秋叶。我还没进门就已经被吓了一跳,我派来负责照顾偃师的奴隶带给我一个震动的消息,在这数十天里,偃师已经去了好几趟春日泽。

    换一句话说,在我与二哥歪打正着的这段日子里,我最好的朋友和竟来可能成为我夫人的公主已经偷偷的幽会了几次。呸,幽会,真是浪费这个词儿。偃师那个长不大的小子,知道什么叫做幽会!我心中一时间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忒不是滋味。

    不过,这种感觉在我进屋里的那一会儿工夫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就一阵儿没来,屋子里已被许多我连见也没见过的东西塞得满满当当,我要从门厅走到里屋甚至还要爬过一大堆的木头架子,当我爬得正起劲的时候,架子上一只会叫的木鹦鹉“哇”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

    偃师就站在里屋中间,笑吟吟的看着我狼狈的从架子上爬下。才一个多月没见,这小子好象忽然长大了一圈,脸色也红润起来。

    我心里“呸”了一声,不过也不是如何的讨厌,说老实话我还是很高兴看到他的。

    “喂!你这小子,”我装着很不乐意的嚷嚷,“你要搬家呀,弄得这屋里……嘿哟你个坏东西!”我把一个跳出来的小木傀儡一巴掌打到一边去。

    “我在做东西。”偃师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忽然很想做东西,可惜一直都不知道做什么才是最好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忽然很想做东西。我心里想着。小夷奴告诉我,这几次见面,偃师都送给流梳公主许多希奇古怪的玩意儿,因此公主想要见到偃师的心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思春了吧。”我不经意的脱口而出,又赶紧捂住嘴。

    还好偃师根本就没听见我说什么,兴致勃勃的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给我看这一阵来他的各种发明。

    “你看,这是小木鸢,这是爬绳木猴……这是脚踩的抽丝架子……这是可以放出音乐的首饰盒。”

    他拨弄了一下那盒子,盒子里就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象是铜锤敲在云片石上的声音,不过,管他呢,小女孩子就喜欢这种没听头的声音,还管这叫音乐。我一一的看,其实眼光根本就没有留意,支吾着答应着,直到我的眼光在一片红色的刺激下猛的亮起来。

    那是放在偃师床上枕头边的一张红色的丝帕。一方红色的丝帕。那红色,突然之间如同火一样在我的眼中燃烧起来。

    这是一张女人的丝帕!在这国中,除了王室的近亲,还有谁能拥有如此华丽的丝帕?不知是什么感觉所为,我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公主!

    流梳公主!

    看见自己未来夫人的手帕,体体面面的放在好朋友的床上,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我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之前,跳进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竟然是我那狗头狗脑的二哥!

    我由于控制不住心里翻江倒海的思绪而长长的吐着气,走开两步好冷静下来。公主。流梳公主。王的幼女。我的二哥忙着把公主变成我的枷锁,而且还要在那之前忙着看场我自己伸脖子跳绳套的的好戏,这个混帐!

    “你看,这个这个,跳舞的娃娃,”偃师招呼我说,“这个好看吧?”

    我走过去,木着脸,一伸手就把那个正蹦蹦跳跳的小木头娃娃扫到地上。偃师抬起头来,也被我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吓了一大跳。

    “你干什么?”

    “你以为这些逗孩子玩的玩意儿能够骗到公主的欢心?”我冷冷毫不掩饰的说道,“别傻了。”

    偃师象是陡然间被人抽了一鞭子,脸先是一白,接着慢慢的红起来。

    “听着,我们是朋友,就恕我口气不恭了,”我的口气纯粹找茬儿,没有请人原谅的意思,“公主也不小了,今年16岁,已经待嫁。”我把这两个字吐得特别重,“你想想看,围着公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你、你……我、我……”就这一下子,偃师就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的平淡冷漠的语气,口气慌张得我直想大声笑,“我没有……”

    “你骗得了别人,还想骗过我?”我大声说,竭尽所能要摧毁偃师的气势,“你这些天来做了什么事情我会不知道?你会不告诉我?你看你的样子,又得意又害臊,呸!

    害什么臊!我全都城的姑娘都追遍了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害臊哩!”

    这也是我的风格。我就是理直气壮一俗人。不过今天,俗人的气势远远盖过了清高人的羞怯。我大声的说着,我忽然发现其实在我的计划开始实施以前,就已经得到了意外的满足感。

    我花了几个时辰把偃师摆平了。我几乎大胜。我让他相信,要想得到流梳公主甜甜一笑简单,想要得到会心一笑难。除非他做出更动人的,甚至是最动人的奇珍异宝来。

    这事对偃师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做什么好呢?”偃师紧皱着眉想,“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动人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正在气势上压着他,所以不能表现出没主见。我在地下转来转去,不小心踩得什么东西“咭”的一叫。

    “人。”我把脚挪开,冷静的看着脚下睬扁的跳舞娃娃说。

    “人?”

    “对。一个会跳舞的人。跳舞娃娃有什么稀罕?如果你能做出一个真人大小的跳舞娃娃来……”

    偃师的眼睛直了。

    “那将是空前未有的杰作,阿偃。从来没有人,可能将来也不会有人做得出来。没有女孩子能抵挡住如此可怕可畏可爱的东西。”

    偃师从床上站了起来。

    “听着,这是你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我口气轻松的拍拍他肩膀,其实自己心里也在为想出如此可怕的主意而颤抖,“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好了。”

    我连蹦带跳的一进大门,浑身上下就是一哆嗦,赶紧夹手夹脚低下头来,可是已经太晚了。

    大哥和二哥两人脸青面黑的站在门厅中,大哥的一百多重甲兵环列四周,二哥手下的一百多官吏则聚拢在二哥身后。看样子两个人又吵架了。我最怕他们两个人吵架。一个是手握重兵的中军大将,一个是位高权重的右执政大臣,他们两个吵起来,整个大周都要摇动,所以他们一般很有理智,一旦相持不下,就拿小弟弟来出气。

    他们可只有我一个弟弟。

    “到哪里去了?”大哥问。他问的时候,我都听得见周围甲兵身上的盔甲和刀剑碰撞的声音。

    “我……”我吓木了。

    “跟你说了,让你每天到朝上跟我好好学习!”二哥不甘示弱的插进来,“一天到晚的往外面跑!你以为在外面跑野了,人家就尊重你敬畏你?”我不用看,也知道他眼睛瞧着大哥在跟“我”说。

    “我……我……”寒气直逼上来,我已经全身麻木不知疼痒。哥哥们对我来说那种死神般的感觉,在我的肌肤上慢慢的爬着,舔起一个一个的寒栗。

    “算了,你爱往外跑,也没什么,”大哥马上接过去,“我的部下禽滑励,你知道吧?如今是我的奉剑都尉,”他把“奉剑”两个字吐得特别重,周围的人不由自主的把深深埋下的头又向下压一压,“我就把你托付给他,跟他历练历练。将来,说不定咱们家还有第二个有出息的呢!”

    我的双腿狂抖着。大哥当着众人面这样说,那是不可以更改的了。下来二哥不知道怎么整治我呢。

    二哥大概也没料到大哥会一口就抢了先机,沉默了一下说道:“听着了?……也不能光是贪玩好耍,荒废了政事!家里将来要辅佐王室成就千古不易之霸业,要多出几个真正有知识能耐的!……你前几次拿来的那些东西,有的纯粹玩物丧志!……有几样还可以,或者就能进奉给大王。你要仔细搜罗些象样的,须知大王在稀世芳物上面,也是很用心的!”

    我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我其实是拣到大便宜了。两个哥哥忙着斗心机,一个不留神把话说岔了,就这样岔来岔去变成争着抢我了!

    “是、是……弟弟、听、听着了……”我恨不能趴到地下去,压低了嗓子说。两个哥哥站在上方,都抢着“恩”一声表明我是在跟他说话。

    几百双脚从我身边“哗啦哗啦”的走过,我低着头站在那里,觉得那声音和扇人耳光的声音也差不到哪里去。

    禽滑励是个高大的人,事实上整个大周也找不出比他更高大的人来。和他在一起走,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几岁的时候走在两个成年哥哥身边的感觉。那可不是什么好感觉,所以我骑在马上,让他走路。

    他就走。他慢慢的走着,我的马走路追不上,跑又太快了,只有一路小跑,颠得我差点没当场就吐一马脖子。所以进来小屋坐下的时候,心里还翻江倒海的晕。

    偃师没有留意我的不适。他根本就不会再留意任何东西。这一个月来,他的小屋里不再摆放无聊的东西,全部被丝线、木棍、青铜所占据。我向全国各地派出的快马几乎充斥每一条驰道,不断的向全国最好的丝匠、青铜匠、木匠发出惊人的订单。我甚至还把召公大人送我的生日礼物,来自西狄的犀牛筋也拿了出来。偃师不停的画,不停的修改着设计,京城大道上就不停的出现跑死的马和奴隶。我不管这些。我也不叫偃师管。

    我有决心,要实行我的计划。

    但设计也是非常困难的。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曾经做出一只兽、一只鸟,甚至一条鱼,更何况是人!我在冷静下来之后才被自己一时冲动的念头吓坏了,可是偃师冷静下来之后——他就开始全力以赴的实施这个计划,仿佛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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