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第2/3页)

是另一项他已经轻车熟路的发明罢了。这是表面上的,我知道。偃师不是那种把困难挂在嘴边的人,所以要看这事如何复杂烦难,只需要要把偃师挂起来称称就知道。他在一个月内就瘦了至少10斤,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就画出了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人型,这个人形是一个威武的男性身躯,他的皮肤由最好的丝布,密密层层的织成,中间镶进长长的铜线,又坚固又耐磨。他的肉身是由轻薄的羽毛填充而成,因为偃师要他跳舞,不能把他设计得太重。

    可是接下来的肌肉,实在是个大问题,偃师不眠不休的考虑了很久。什么东西能够将力量传导到全身的每一处,并且坚强、稳定而精确呢?在我们的这个时代,连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但没有肌肉,这个想当然的最好的人偶就连一个半尺高的跳舞娃娃都不如。

    我忽然有些气馁。这是不是太过份了?我是不是被报复冲昏了头脑,竟然想出如此不合情理的办法?

    秋天已经降临,流梳公主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至今连一面也没见过她。而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为了见到她而努力了两个月了。流梳公主到底长成什么样子呢?我坐在门厅里,长一口短一口的出着气,一面想。

    突然,脖子上感觉凉凉的,我本能的想动,但马上那凉意就渗进了肌肤里。我立刻全身僵直。斜眼看下去,奇怪,并没有任何东西在我的脖子上。

    我定了定神,缓缓的转换身体位置,最后终于发现,那股凉意竟然是从木墙外面透进来的。我跳下椅子,哗的拉开门,禽滑励那张巨大的木脸镇静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手,手上拿着剑。

    是这把剑的寒气,穿出剑鞘,透过连冬天云梦山上的冰雪都透不过的厚厚楠木墙,刺到了我的脖子上。我看着这把剑,感觉就象有小刀在刮全身的骨头似的。

    “征……征岚剑?”

    禽滑励咧开那张巨大的嘴,笑了笑。

    “好厉害……好厉害……”我强压住心头剧烈的震撼,细细的看那剑,虽然还包在蛇皮软鞘之中,但还是隐隐能看见光华流动。好可怕的剑气,不愧为大周王室八宝之一。

    “拔出来,我看一看。”

    禽滑厉报以一个简单而坚定不移的微笑。

    我伸去拿,他轻轻的后退,那硕大的身躯不知怎么的一转,我就扑了个空。大冷的天,我的额头一下子见汗了。我这才想起,禽滑厉是国内除了我大哥之外第二的高手,有人传说他力大无比,能够一手掀翻三辆战车,也有传说他在袭破徐城当夜,手杀三十多人,勇冠三军。

    传说都是假的,知道真相的人就那么几个。这个人是国内第二的高手,但绝不是依靠蛮力。他的剑术得自我大哥师傅的真传,按照大哥的说法,应该还在他之上。只可惜他出身低贱,无论怎样受我大哥重视,始终也无法爬上高位。

    另有一个传说当然也是假的。那天晚上他没有杀三十人。

    他一个人从北城杀到南城,人们拼凑得起来的尸骸一共超过三百具。

    要想让禽滑厉拔出征岚宝剑,只能用命去换看上那么一眼,这种听起来可笑的笑话,并没有帮助我在这初冬料峭的寒风中笑出来。我咳嗽两声,打算换一个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从身后屋里传来了“轰”的一响,风声大作。我没来得及转身,禽滑厉“哇”的一叫,径直掠过我的身旁,跟着就是“托、托托”几声。

    接下来的事情,我还以为是被征岚剑的剑气伤了眼睛。用一根竹蒿和天下第二高手打斗的,竟然是一个半人高的竹箱子!

    那箱子做得奇怪,中间方方正正,下面四条木腿跳来跳去,带动箱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灵活的闪避着,而箱子上方则是两支用棉布紧紧裹住的粗壮的手臂,支着一根竹蒿,你来我往,一招一式直往禽滑厉身上招呼!

    我开始使劲捏自己的大腿,到了要拧出血的程度还是一点也没感觉到疼。

    不过,禽滑厉毕竟是禽滑厉,面对着鬼魅般飘忽的对手,我敢说他甚至还没有开始认真的打,他只是轻松的挥舞着没出鞘的剑,逗着玩似的把那小箱子拨来拨去。我看准时机,慢慢的靠近他的身后。

    禽滑厉完全没在乎我走到他的身后。这个人浑身长着眼睛似的。他知道我对他手里的剑不怀好意,但却不在乎我。好在我对这种轻蔑的感觉早已习惯,甚至甘之如饴了。

    就在这当儿,那箱子呼的往左一跳,竹蒿横扫。我知道,它肯定马上就要往回跳,因为这两下子已经被用过三遍了,这种小儿科般的玩意儿禽滑厉已经不耐烦,所以他这一次并未跟进,而是简单一剑直劈前方。那傻乎乎的箱子果然又往回跳,就象是自己跳去禽滑厉的剑下一般,哗的一声,一劈两段。

    这世上总有些有心人,他们关注别人,而不是事情,因为关注人才可以找到人的破绽。那一刻我死死的盯住禽滑厉,无论箱子里跳出来的是什么,根本连我的眼角都进不了。

    事实上,从箱子里跳出来的,只是一只兔子。

    “禽滑厉——!”我高声喊道,用尽全身力气将高举起的剑重重的劈向他的后背。

    一只兔子!

    还有什么,比在战场上看到和你对战的对手是一只兔子来得更滑稽的?一个绝顶的高手可以面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兔子跳出来会不笑出来的。

    禽滑厉没有笑,但这种震撼远远超过泰山崩于面前。我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

    当我剑几乎快要挨到那扇宽阔厚重的背的时候,一道白光打消了我的**,却也成全了我的愿望。

    征岚宝剑拔出来了。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看清楚的事情。那把剑只出鞘了很短的一刹那,我身上穿的青铜甲和我断成七八截的断剑就一起飞得满地都是。

    我站在当地,剑气的余韵让我足有一刻钟喘不过气来。禽滑厉发疯般的用他的巨掌在我身上乱摸,看看有什么划伤。其实没有。我很幸运,他很准确,这一剑贴着我肌肤过去,但那寒气已透过了我全身。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只有我的寒疾逐年沉重。征岚宝剑的一划,划过了我一生的岁月。

    “这就是肌肉?”

    “这就是肌肉。”

    我裹在厚厚的貂毛大衣里,喝着滚烫的姜汤,一面惊讶的看着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偃师把它偎在怀里,爱惜的摸着它的软毛。

    “你用兔子来做肌肉?”

    “兔子是动力。”偃师解释说,“这还只是原型。我用你送我的犀牛筋做抽动的机腱,再做了和大水车相似的齿轮滚盘,也用犀牛筋绷紧。绷紧的犀牛筋会舒张,放出动力。”

    他给我看箱子里已被砍坏了的滚轮,那个滚轮象个圆圆的笼子,有几根犀牛筋穿过它,又连接在齿轮盘上。他拍拍小兔,“这个家伙,就是动力和大脑。它不停的跑动,可以不断的上紧释放开来的牛筋,不停的补充肌肉的张力,而它的运动又可以通过这些丝线,传递到肌肉的齿轮上。”

    那些齿轮就可以控制犀牛筋的松紧扭曲,就这样,一只藏在箱子里的兔子,就在初雪下来的那个早上,向大周第二的武士挑战了。

    我吐出姜汤,开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偃师丢开兔子,任那小家伙在屋里乱窜乱蹦,捂着肚子大笑。禽滑厉站在屋外纷纷扬扬的初雪中,一开始没头没脑的看着我们,终于也开始放怀大笑起来。

    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大笑,我从来不知道竟会有如此的开心愉悦。如果我知道我这一生中再也不会如此的开怀,我会不会珍惜的把那段感情节省下来,留待以后沉闷中消遣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和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部下,开心的大笑着……其实,这也够了。

    我不喜欢开心得太久。

    接下来的两个月,道路之上再次充斥着南下北上的采购大军。最好的齿轮,最好的布匹,甚至直接装载着最好工匠的马车不断的汇聚到都城旁的这个小小山麓。偃师快速的进展着。每一次去看,青铜人都往上长一截,它的大腿、小腿、手臂,放得满地都是,不停的被装上拆下。每一次拆下再装上,都离成功的运动进展了一大截。偃师的想法,是要这个舞者跳出最华丽最踊跃的舞蹈,我也是这么想的。而青铜人的身体内只放得下小的东西,如兔子,老鼠一类的东西。

    为了老鼠跳舞的事,不知费了我多少心力,最后终于放弃了。老鼠是不能跳舞的,就象有的人永远也当不了将军一样。

    那一天是多少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和禽滑厉待在小屋外的竹林里,我不停的跳来跳去取暖,禽滑厉一动不动的坐着,几乎被雪掩埋。于是我想出个主意,让禽滑厉来劈柴玩。当然,经过那次事后,禽滑厉再也不敢在陪同我出来的时候带征岚剑了,不过他对我任性的态度也多少有了了解,所以通常情况下是不敢违背我的意愿,哪怕只是开个玩笑。

    我们从小屋旁搬了许多的粗大木桩,摆在雪地里。禽滑厉偏袒右肩,在漫天的飞雪中犹如一尊巨神,高举着斧头,“哗”的一下劈下,被劈成两半的木头通常要飞出去五六丈远。

    我拿了根长长的竹蒿,站在禽滑厉身后,高喊一声:“禽滑厉!”然后砍下去。禽滑厉大喝一声,如一座山般转过身来,卷起遮天蔽日的雪尘,然后 “刷”的一声把我的竹蒿切成两半。

    我倒在雪地上,胡乱的扒拉着脸上的雪,一面和禽滑厉一道笑得直抖。我们乐此不疲的重复着诸如此类的游戏。

    小屋的门一下被推开,一道黄色的轻烟嗖地窜进了竹林,偃师大呼大叫的追出来。

    那是一只名叫做“桐音”的黄鹂鸟,是我去年送给偃师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会跑掉。

    我丢下禽滑厉,连滚带爬的追出去。一时之间,整座山谷中都是我的奴隶们在乱窜乱找。

    那鸟的声音清越出谷,就在一处山崖下面“啾啾”的叫着。我和偃师凝神屏气,轻手轻脚的走近,眼看着那丛被大雪掩盖的冬青下一动一动的,我们俩不约而同的扑了上去,“啾”的一声就把这小东西捏在手心里了。

    然后压在竹顶的大雪重重的落下,把我们俩打得动弹不得。这就是心脏?”

    “这就是心脏。”

    我把小黄鹂捧在手心里,转来转去的看,忽然说:“要找个好的训鸟人很容易,可是桐音已经太大了呀!”

    “你的脑筋转得很快。”偃师说,“不错,我就是想要训练这么一只黄鹂,让它学会听着音乐起舞,然后调整机关人身体里的构造,让机关人能随着它起舞。一只黄鹂跳出的舞蹈,节奏一定是最好最优美的。”

    我张大了嘴,先是傻傻的,然后是会心的笑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爱笑。

    当天下午,冒着张不开眼的大风雪,数十骑快马就出发前往全国各地了。

    所有的事情都有个结果。偃师是一个喜欢过程的人,我只在乎结果。

    所以,在那将近半年的过程中,偃师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我则被漫长难耐的等待折磨得够戗。还好,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总算有了几个为数不多的朋友,哪怕是暂时的也好。他们陪伴我度过长冬。

    春天来临了。

    位于山阳面的春日泽最先被春天踏中,山这边的云梦谷雪还未化尽,那边就几乎是一夜之间,青幽幽的春草覆盖了黑沉沉的沼泽。露出草盖的那些湖泊,也日渐清澈明亮,春天来到,再见流梳公主的日子,不远了。

    说起来,我还从未见过流梳公主,那个不知不觉间成了我的未婚妻,又不知不觉间成了我向人报复的工具的女人。偃师似乎跟我提起过她,不过……我没有印象了。

    二月中,黄鹂“桐音”已经会和着黄钟大吕跳舞唱歌,一直到四十一日,那个由机关构成,十一只小松鼠推动,由一只黄鹂指挥的青铜人“仲昆”也会跟着那悠扬浑厚的颂歌,在竹海中翩翩起舞了。

    旷世的作品,就在冬季完全过去之后,完成了。

    五月初五,小草已不再是青嫩嫩的,而是绿油油的长得满山遍野。从云梦泽翻过山脊到春日泽,到处都是一片繁华夏季的景象。流梳公主的音信,也再一次越过那条山脊传了过来。曲指已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公主,偃师虽然还是淡淡的,可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是火热的。我曾经为我所做的感到愧疚,可是想想结果,又觉得这样做最好。偃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成全一个是一个吧。

    那一天,是北方的使者前来朝见王的日子。天上流云仿佛也是从北方匆匆赶来的,高高的,白白的,带着夏季罕有的凉气。

    我们等在春日泽上一次见到公主的地方。可是,一直到太阳落山,公主的鸾驾才缓缓的出现在视野里。

    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见公主一面。所以我只是带着我的大小奴隶们跪在当地,口中称臣之后就伏下身子。偃师带着仲昆站在水边。那机关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如同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的站立着。暮色下,水倒影着他的身躯,让我好多次都几乎要把他当成是一个真人。

    他们很久没见,这一次相见非同小可,所以谈了很长的时间。我坐在奴隶们搭起的帐篷里,吃着滚牛肉,心里还很得意。哼,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相谈甚欢,我也很得意,这叫什么世道。

    不知道是什么时刻了,我已有酒,就不再喝。为了不打搅到公主,我不准小夷奴们放肆,所以一不喝酒,帐篷就安安静静。月亮大概也已经上来了吧!我坐着,外面潺潺的流水声都几乎成了一种恼人的噪音。我只有继续喝酒。月亮还没上来吗?外面却隐隐的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我越来越烦闷,提起酒壶,已经空空的了。

    我顺手把酒壶摔在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小夷奴脸上。不扔还好,这一扔让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跳起来,烦躁的在帐篷里转了两圈——天知道怎么回事,几乎没有经过大脑的,我一抬脚,走出了帐篷。

    第一眼,我的胸口就如同重重一击。在广阔的春日泽草原的上方,不太高的地方,一轮硕大无朋的圆月,仿佛君临整个天地一般悬垂着。那月亮的光华!我被酒刺激得红肿的眼睛几乎无法逼视,不禁惨叫了一声,低下头来。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自己猥琐的影子,在月光地下扭曲着,颤动着。月光!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如此摄人心魄的月光!

    我的酒马上变成一身的冷汗。

    我喘了半天气,才仓皇的抬起头,看不见那些卑微的奴隶,却看见在河的对岸,公主的红房子旁,同样是被月光照得白花花的地上,一群霓衣流彩的宫娥们,围着三个人……不,是两个人一个傀儡,在舞动着,歌唱着。歌声在微风习习的草原上传出去很远很远……我痴痴的站着,直到那两人中的一个,一个云鬓高耸,黑发及肩,穿着白菊花样衣服的少女,从地下站起,亭亭玉立的站在场中。

    歌声和着我脑海中的一切迷茫困惑,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公主!

    流梳公主!

    我知道,我张开嘴很难看,在喝得大醉之后甚至可以说是猥琐,但我的嘴还是不由自主的张大了。我肆无忌惮的看着流梳公主。我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往这边看上一眼的。

    我佝偻着身躯,无意识的往河里走。

    我看见公主,立在月亮地里。但月光是照不亮她的。是她照亮了四周。从她那漆黑的怒发上闪烁出的光芒,在黑沉沉的河里荡起一道又一道的光的波浪。她的白菊花的衣裙,在夜色下发着寒森森的光彩。她那雪白的小手吸引了我的每一道目光。我几乎零乱了。

    仲昆就站在她身旁。当公主的歌声唱起来的时候,机关人就开始舞蹈。他和着极其准确而飘逸的节拍,娇小的公主身旁穿梭来往,公主清扬的歌声划过草原划过水面,我象被打到,身子一歪半躺在冰冷的水中。我的意识迅速的陷于朦胧和混乱,只感到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苍白,公主的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出尘入云,仲昆的身形也越来越飘忽不定……在彻底昏过去以前,我得出了一个决定和一个结论。

    那个决定就是我要迎娶流梳公主,而那个结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被我推到了我自己的前面。

    “你去看公主了?”

    二哥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一下就从头冷到了脚。

    奴隶们慌乱的跪了下去。我心乱如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跪下。可是我不能。我只能弯腰低头的站着,比趴在地下还难受。

    二哥慢慢走到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所以更加惶恐。

    “你居然去看公主。你好大胆。”

    “我我我……我我……”

    二哥忽然咯咯咯的象个母鸡一样笑了起来,声音如同刮锅底儿一样刺耳,但我宁可他笑,因为通常他说的话比世上任何声音都刺耳。

    果然,他说,“可惜呀,你也是去看戏的。公主没你的份,本来就没你的份儿……

    现在好了,又了新欢了,哈哈哈哈……”

    我的心被刺得乱跳,不过反而镇定下来了。索性去想待会儿把哪个奴隶拿来打死出气。一想到我怕二哥,现在趴在地下的各个奴隶们心里何尝不是怕得发抖?我都想笑出来。我真的笑出来了。

    “嘿嘿,二哥,您……”

    二哥围着我转,象是在打量自己的猎物,见到我笑,他楞了一下,脸上迅速青了。

    “很高兴,是吧?还有乐的。”他连连冷笑着说,“索性我就上奏王,让他把流梳公主嫁给那小子得了,嘿嘿,嘿嘿。那是哪一家的长子啊?”

    “偃家。”我的脸上越笑越欢。

    “偃家?是哪一家?没有听说过。”

    “只是国人平民,家道微寒,当然不入您二哥的法眼。”我喜笑颜开的等着看二哥的表情。

    那表情,就象是被蚂蝗叮了一口,二哥苍白瘦削的脸上肌肉一缩,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国人!怎么会是国人!地位寒微之人,你竟敢随便带入春日泽王家猎园!你好大的胆子!”

    “是!是是!”

    二哥整个五官都扭曲了,我心花怒放。

    “你做事大胆!你混帐!你……你小子还把大哥的征岚剑拔出来玩过吧?你不要小命了!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老大会放过你!谁动那把剑,谁就是死罪,那是王的赐剑!等到老大死了,剑还是要交回去的,那是御用的宝剑!”

    二哥冲我脸上唾了一口,往日温文尔雅的右大臣风范一扫而光。我开始笑不出来了。

    “等着瞧!老大说话就要从西狄回来……这会说是胜了,其实是败仗,正没地儿找出气呢……嘿嘿,嘿嘿!”

    我额头上的汗,“哒”的一声滴在青楠木地板上,仿佛迅速蒸腾起一股轻烟。

    二哥“呼哧呼哧”的喘了几口气,再一次用他的三角眼下死眼的盯着我。

    “你说,你跟我说。”

    “二……”

    “你的那些个玩意儿,是不是从那姓偃的小子那里弄来的,恩?”

    “不是!”

    “别骗我,我都知道。”二哥根本就不相信我仓皇的回答,“我的人看见了。”

    “听说……你们在春日河的河岸,还用一个真人大小的傀儡给公主表演?”

    我的头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连我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没有?”二哥哼的一声,“老三……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不讨厌人骗我。但我不许你骗我。”他的声音,和我的心一道,寒下去,寒下去……“你说,你是想落我手里,还是想落在老大的手里,恩?”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我的回答会是我愿意落在魔鬼的手里。但这种答案说得出口吗?我不怕哥哥生气。我怕我自己承受不了这个答案。

    “二哥……二哥……”

    二哥很欣赏的看着我惶恐的落下眼泪。他起码欣赏了半个时辰,我的声音都快沙哑了,他才冷笑着开了口。

    “王,过两个月要举行郊祀大典,顺便迎接咱们老大凯旋。各方的诸侯都要贡上最新的金银宝物。这都是俗套,我知道。”

    他凑近我的脸,恶恨恨的看着我的眼睛,“所以我要进贡最好的东西,老大吃了败仗,我贡上最好的,也许永远也没人能进贡的宝物,这一下老大就要被压下去了……老大被压下去,对你有好处,对吧?你的哥哥里头,除了我,还有谁照顾你?”

    “二哥……二哥……”

    “你把那个东西给我弄来。”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很快的说。

    我的脖子不由自主往下一缩。

    “我就要那个东西。那是至宝。在那一天以前,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得到那个东西。”

    我心里死一般的静寂,甚至可以说,象河里的石头一样渐渐的坚硬冰冷起来。

    二哥很快的看了我一眼,确信我已经听懂了,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象一只捉弄完耗子的猫,一步一摇的走开了。

    我很久都没有去云梦泽和春日泽了。我把自己关在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地方。等我积攒起勇气去那里的时候,六月已经过去,秋天的金黄已经布满大地。

    从来没有以如此的沉重的心情和如此坚定的决心跨上过云梦山。这两个月来,我变了很多,首先是,瘦了,也更黑了。站在偃师的身边,我觉得自己形容枯槁,不堪一看。

    偃师容光焕发。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这一次甚至比上次还要明显的变化。两个月来,他们俩幽会的次数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月光下,和着仲昆的舞步唱歌流连。我很清楚。被我派去,然后回来被我打死的奴隶已经超过十人。

    在山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可是真的面对他了,也不过就这么回事。

    我突然变得坦坦然的。

    “听说你们最近经常见面,怎么样,公主还喜欢仲昆吧?”

    “恩。恩!”偃师含笑着点头,他一点也没问起我当夜的不辞而别和这两个月来的经历。没关系,我也根本不打算给他解释。

    “可惜呀。”我只是长叹着说。

    “可惜?”

    “是啊,”我很惊讶的看着他,“你不会不知道她是公主吧?”

    “是啊,她是公主。”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偃师的脸色一下暗淡下来。很好,我喜欢看。

    “她是公主。公主的意思就是天子嫁女,公爵以上主婚。连主婚的都是公爵。”我蔑了他一眼,“你是什么?”

    一股红潮直冲上偃师的脑门。我就知道会这样。

    “你现在还什么都不是,”我拍拍他的手说,“可是我早就劝过你。如果你早把你做的东西进奉给王,也许你早已进了宫,做起御用大官来,那就勉强可以说得了——可是你,哎。”

    于是另外一股红潮涌上了偃师的脑门。没关系,我也喜欢这样。我早就在想着这一天了。

    “我不想……”

    “你当然不想。我知道你不想。可是现在说这些有用吗?你喜欢公主吧?”

    “恩……可是——”

    “可是公主也喜欢你。”我打断他的话说。“公主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她只喜欢你。因为你不同寻常。是,我市侩,你呢,你住在云梦山上。你简直就是一团云,一团雾。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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