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之死

    老舍之死 (第2/3页)

名报姓,可我已经猜出他是谁了。我们说了半天话,我绕搭了他半天,到底让他说了点儿自个的事儿,我就全明白了。他心里头憋得慌。我劝他跟我回家,他不去。当初我要死乞白赖地拉他走,他不就不至于这会儿躺在这儿了吗?嗯?我混蛋呐!”

    “您可别这么说,这不怨您。”

    “怨谁?”

    “怨,谁知道怨谁呀!”我说不清楚。

    老头儿站起来,瞅瞅四周,压低了嗓子跟我说:

    “趁这会儿没人,趁天黑下来,咱们祭奠祭奠他。”他话头儿一转,又冲我说,“小子,可先说下,你要是去打小报告儿,我也顶着。我从小儿拉车,后来种地打鱼,我可是劳动人民,你就是说出什么去,也定不了我反叛。”

    “老爷子,您放心,我跟您想的一样。”我保证。

    “好咧!”

    老爷子说完,从怀里掏出个压扁了的纱布灯笼,从衣兜里掏出半截子蜡,点着,插进灯笼里的蜡座儿上,把灯举过头,在老舍的尸体上转了三圈儿,然后走到湖边儿,慢慢地摇着那灯,在细雨里,颤声儿叫着:

    “老……老兄弟,走好,走好。你慢慢儿走,再瞧一眼咱老家,瞧一眼北京吧!”

    我的泪,唰地一下子窜出眼窝儿,一条腿不由自主地跪下了。我双手举向天空,闭上眼,心里头跟着那老爷子呼喊。

    那老爷子忽然骂起来,咬牙切齿,跺着脚骂:“老天爷,你这个王八蛋,你那眼是他妈的猪尿泡!你怎么净让好人不得好死啊!”

    最后一句,简直像是哭嚎。喊完了,老爷子呆呆地站在湖边儿,任凉风细雨吹打着他。

    他忽然走回来,朝老舍的尸首点点头,喃喃地说:“兄弟,我就有这么领破席头子,难为你了。枉死桥上,等着哥哥,我跟你手拉手儿地走。到了那边儿,我再瞧你编的戏吧!”

    说完,一跺脚,连一句话儿也没跟我说,扭头儿走了。我,愣了,什么也说不出,只能木头一样儿地矗在那儿。

    这时候儿,我听见背后有人叹气,我慢慢儿回过头来,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衣儿,拄着拐棍儿的老人,朝老爷子走远的地了出神地瞧着。是他在叹气?

    我咳嗽一声,那人回过头来。你猜是谁?是他,是老舍本人!……

    (“不对!”我说,“您刚才说过是前几天您才见到他的灵魂的。”

    “可我没说,在这之前没见过他呀!我没说只见过他一回呀!”老头儿说。

    “您等等儿吧,我有点儿怕。”我说。)

    你怕?有什么可怕?那是一个和气的、了不起的灵魂。也好,我瞧你在出汗,咱们先歇会儿,要不,上新街口饭店坐会儿,我慢慢儿给你说。

    (我们在新街口大街上找了家冷食店,喝了点儿冷饮,才把我头上的虚汗压下来。

    老头儿瞅着我乐。

    我问他:“您真的见到……”

    “又不信,是不是?”他说,“我又不是吃饱了没事干,专拿这个骗人。再说,我骗你干吗?你我萍水相逢,是吧?”

    “是。”

    “那就行了。我可接着往下说了。你坐好……”)

    刚才,我说到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我在太平湖西岸,小柳树底下,细雨中,看见了一位身穿白衬衣,双手拄棍儿的老头儿。

    不错,那是老舍,就是投湖而死的老舍本人。

    你听了吓了一跳。我当时也打了个冷战。

    那时候,我哆哆嗦嗦地问他:“你,你是谁?”

    他说话了。嗓音很厚实,一口纯正的北京话。他笑着:“怎么,不认识我了?前天我们见过面。我还仔细地看了您一眼。您也仔细地看了看我。是不是?我就是老舍呀!”

    我懵了,指着躺在湿地上盖着破席头子的尸体,问:“那,那,这,这位呢?是谁?不是您?”

    老舍看了看那尸体,说:“哦,那是躯壳,我的躯壳。就跟人的衣裳一样。脱了躯壳的外衣,露出了灵魂,我就是我啦。”

    他笑着,俩眼里是温和的光:“您,不在乎和一个灵魂谈话吧?”

    我壮了壮胆子,掏出块手绢,铺在一块石头上,拍拍:“您坐您坐,我知道您腿脚不利索。”

    “行了,别铺手绢儿了,灵魂也不怕受潮。”他说着,坐下,轻盈得如同一阵风。

    我不敢正眼看他,可还是想看,好奇。我斜眼瞅着他,发现他的脸,白而且丰润,好像比活着的他更年轻。他的额角也没有伤痕。而他的神色是开朗平和的,不像我前天见到他时那样满脸激愤。

    “不放心,”他说,“还在瞧我,看我究竟是不是老舍,对吧?”他眼里全是笑,那么慈善。

    我不好意思了,笑笑,心里觉得踏实,不再那样紧张。于是,我问他,像问自己的亲人。

    “那么,您,现在怎么样?”

    “挺好。”他说,“不过,我才过去一天,对那边的情形还不十分了解。我只能告诉你,那边并不黑,自然也不太亮。不过,那里也有颜色。那些颜色画出我们的记忆,让我还能知道生前的一切。”他看看那尸体,抖动一下肩膀。那姿势好看极了,很像维吾尔族舞蹈中抖动双肩的动作。他长吁一口气,说:“嗬,脱了这躯壳的外衣,真是舒畅,这是个大解脱呀。可惜,你没这体会。”

    “嗯嗯。”我只有唯唯。

    “真是不死不知道,死了哈哈笑。”他说,“死了,朝你们这边一望,唉,全明白了!全醒悟了!”

    我瞪大眼睛望着他。

    他转动着那根手杖,笑眯眯地说:“倘或我明白得早一些,我便不会投湖。可是,倘或我早知道死是这个样子,我也许会更早地想法儿死了。人,最想不开的时候,便是他决心自个儿去死的时候。不,这么说还不准确,应当说,等下定了决心去死的时候,他的心已经不乱了。心里最乱的时候,是想死可又没最后拿准主意的时候。这个你懂吗?”

    “眼下还不懂。”

    “对对,你还没经验。”他说,“想听听我的经验吗?”

    “太想了。”我说。

    “我可没有勾引你的意思。你得活着。虽然活着挺艰难,可人生本来就不容易。”他看着我,“我说这个是想告诉你,我在你们那边最后的情形。那时候没有人在我身边,这也算是个秘密吧。纯粹属于我个人的秘密,由你转述出去,别人不会怀疑。因为你不熟识我,不可能由着你的性儿瞎编。这是一。其二呢,你也挨了批斗,能理解我当时的心境,而你又不是坏人。不知道怎么的,那天我看见了你,心里头立时有个声音对我说:‘这人行,不管活着、死了,将来都能同他聊聊,’你看,咱们有缘吧?”

    “我也这么想。”我说。

    “嗯,那就听我说。二十三号。挨斗挨打的事不说了,我只说二十四号的情形。那天一早,我就离开了家。我家你知道吧?在灯市口附近,丰富胡同。院里头种了几棵柿子树,我叫它‘丹柿小院’。这是文人的脾气,好提个雅士劲头儿。‘丹柿’,就是红柿子啊,谁家的柿子熟了不红呢?青柿子涩呀。要吃,那就必须用水漤过。”

    “青脆的柿子也好吃呢。”我说。

    “可惜,我死了。灵魂是不吃东西的。柿子的味道,对于我也只是回忆。红柿子,这个红就是甜。颜色对于灵魂才是重要的。”老舍说,“那天早上,我已经想到了要去死。也不只是那天早上,其实头天晚上,我挨了捧回到家,就想过与其受糟践活着,还不如死了。我好像不经心地问了问家里的情形,钱呐,房子啊,孩子们的工作呀,心里有了底。就是我撒手跟他们永别,他们也能过下去,我没了负担。当然,我这么问的时候,故意显出随随便便的样子,不让家里人觉出什么来。你知道,人要想自己去死,最担心的是怕家里的人受不了。”

    我长出一口气,我也怕他家里人为他悬心。

    “我想去死,可一时还拿不准主意。怎么个死法儿?死在哪儿合适?死的时候身边儿不能有人,这是最重要的。不然,你刚拿起刀子来要往自己身上捅,刚把脖子伸进绳套儿里要蹬开踩着的东西,刚要扎进水里头去,刚要从楼窗户里往下跳,刚要躺到开过来的汽车底下去,刚要……甭管什么死法儿吧,你刚要按计而行,来了一位有侠风义骨的仁人志士,奉行见死不救枉为人的原则,把你救下来了,拦住了,抱住了,夺过刀来了,这不是让你白折腾吗?过去书上常写自杀遇救,好人总是死不了。其实,那都是活人的愿望。我的头一条体会,就是真想死啊,就找绝对没人儿的地方。对不对?”

    我不知道是该点头儿还是该摇头儿。

    “北京,这么热闹的城市,上哪儿找没人的地方?这是我死前头一条费脑筋的事情。光没人还不行。那地方要安静,要干净,要有诗意和野趣,要能留下我那完整的躯壳,要那躯壳虽然没了灵魂,也依旧受看,不至于吓着我的亲朋。而且,那地方还要跟我的出生有关连。我干干净净地来到这个世界,也得干干净净地离开。”

    他喘口气,看着我,微笑着:“我生在光绪二十四年腊月二十三,正是灶王爷上天给玉皇大帝打小报告的时候儿。生我的地方在护国寺附近的小羊圈胡同,现在叫小杨家胡同,我本打算在生我的那天,腊月二十三,还在生我的那个胡同儿里死去,人生来个全须全尾,多么好。可是来不及,等不得了,这是个遗憾。”

    我可笑不出来。因为我还没解脱。

    “小羊圈胡同虽然跟我关系极深,可那地方人准多。在那儿自杀的计划,准实现不了。事实证明,我猜得不错,二十四号那天我到那儿去过,人多得不行,直绊腿,没法儿在那儿死。”

    “您去过小羊圈胡同,二十四号那天?”

    “嗯。”

    “那,您说说您那天怎么来到这儿的吧。”我说。

    “现在几点了?”他问,“我得在家里人到这儿之前说完喽,我不愿跟他们再照面儿,让他们更难受。——其实,本不应当难受的。”

    “九点二十四分,”我划着火柴看看表。

    “嗯,他们还得会儿才能到,就告诉你吧。”他说,“我从家里出来,孙女儿小悦追我到了门口儿,抱着我养的那猫,摇着小手儿说,‘爷爷上哪儿?’我说,‘去上班!’心里可不是滋味儿。‘跟爷爷说再见。’她说,‘再见!’又伸过小脸儿来让我亲。我亲了。左右脸,一边儿一下儿,亲得长,亲得响。要知道,从那儿以后,就再也亲不着她了。这就算是我通过她跟全家,跟小院儿告别吧。我走出胡同口儿,她还在门口儿站着。这孩子,真死心眼儿,非得等见不着我人影儿了,才回家……”

    他停住不说。我知道了,再解脱的人,当回忆到情浓的时节,也不大好受。“心如古井”,这是形容,人永远到不了那份儿上,即便死了,也不能够。

    老舍说:“我到了灯市口,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往南还是往北?上班去,得往南坐车,到王府井南口换十路汽车或者大一路。可我要去死,就不能那么办,我得坐车向北去。向北上哪儿呢?我没了主意。人,活着的人,多么奇怪吧。习惯是个最可恶、最顽固的东西。在市文联大院儿里,我道了生平头一回遇上的臭揍。我活到了六十七年来头一回得到的污辱。那是让我生气、痛恨的地方。可是习惯,倒霉的习惯还是让我坐上了四路电车奔了正南。我在王府井南口下了车,换上十路汽车,在六部口下了车,我又去了市文联大院。干吗去?再去送上门,让人家揍一顿?我没那挨揍的瘾。可我有不忘旧物的毛病。打不过来的毛病。不管怎么说,一解放,我一回国,就在北京市文联工作。那个大院儿里印着我的脚叫L,不是两只,是三只,还有这拐棍儿。我拄着拐棍儿从那院子里走过多少来回儿?那地方的土地爷兴许数着。倘或我能见着那土地爷,倘或他不糊涂,他会告诉我的。我在那地方,用三条腿走了十五六年,从五十来岁,走到了六十七岁。好歹吧,那地方留下了我的心血,记下了我的岁月。我要死了,无论如何得到那地方去告个别,哪怕再换顿揍呢。你看,活人,或者说我活着的时候,多么死羊眼,多么的犯傻。那是单相思啊!人家不爱你,不喜欢你,简直的恨死了你,你还偏偏要自作多情,临死了,还要到人家那地方去,就为了在心里说一声儿‘再见’。我够多么傻!”

    他喘口气,或者我以为他喘了口气。我想给他找口水喝,润润嗓子。

    他拉住我:“你忘了,我是灵魂。灵魂不喝水,连酒也戒了。”

    他呆了一下儿,又说:“还好,大院儿里没人。连门房都空着。人们兴许都在为革命而睡觉。我也不打算多转悠,弄醒几位英雄再收拾我一顿,我要自己死,用不着别人帮忙,死在他们手底下。我又慢慢走出文联大院。路过电报大楼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那大钟,七点十五分。你听着,夏景天的早晨七点十五分,应当是人正多的时候。马路上应当是流水一样的自行车队,公共汽车应当紧跟脚地一辆挨着一辆,车里也应当摩肩接踵啊。机关里,虽不到上班的时间,可也至少有人走动。那天怪了,文联大院里愣是一个人没有,马路上硬是安安静静。有自行车,有汽车,可好像都没有响动,一辆辆都悄悄地滑过来,溜过去。现在想起来,这不是真的。而只是我的幻觉。大概那时候我脑子发空,闹得什么也听不见,什么都感觉不出来。”

    “我也不知道怎么地就登上了二十二路汽车。车到护国寺。女售票员一声喊:‘革命的同志们,**教导我们说,‘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护国寺到了!’我又猛不丁醒过来,不由自主地下了车。”

    他停下不说,抬头望望天。细雨已经停止,从云彩缝里露出了月亮光儿。

    “真怪,”他说,“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月亮有那么多的变化,有上弦月、下弦月、半月、圆月,月牙儿,可太阳就不出回太阳牙儿?”这问题我也不懂,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个。

    他看看我,悄声说:“月牙儿是我的朋友。我从小儿就看着它,在月牙儿底下看母亲怎么给死去的父亲上坟、烧纸;怎么在月牙儿底下抱着个大绿瓦盆替别人洗衣服。她连那些兵士、屠夫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裤子也洗得雪白。她的手总是通红微肿的。我的小说《月牙儿》里,就有我母亲的影子呢。”

    他又停下不说,看着月光儿出神。这就是说,他还没有作到大彻大悟。

    月光又钻进云彩,他才收回目光,看着我,说:“我从护国寺下了车,就走到小羊圈胡同里去了。我想在那儿看看我出生的小屋儿,找找还有什么东西经过六十七年还完好地存在着。倘或有,那都是我母亲和我的纪念,我得跟它们告别。我已经找不到旧物了,只有那两棵老槐树。可我不敢冲它们鞠躬。因为老槐树底下正坐着几位妇女,边聊边吃油饼儿。我要是鞠躬,她们必得认为我是向她们讨要油饼儿。一个看上去像个念过书的三条腿的老头儿,跟她们要饭,甭问,不是好人。她们可都戴着红箍儿呐!我只好冲老槐树行注目礼,在心里向它们鞠躬。这叫心到神知。饶这么着,那几位红色革命妇女还朝我直瞪眼呢。小羊圈儿胡同里,净人,出来进去,大多戴着红箍,让我眼晕,我只好退出来。这一下儿,我又没了主意。不能在我落草的地方向母亲致意,这又是个大遗憾。不能在我降生的那天死,不能在死前向降生的地方告别,这两宗遗憾,我必得补齐一样,不然,死着也窝囊。于是,我想到了葡萄院。”

    他看我一眼,问我:“你知道葡萄院吗?”

    我摇摇头。

    “葡萄院是地名,在西直门西北角,当初是不是有家院子种过挺不错的葡萄,我可没有调查过。早先,这地方叫观音庵。你看,观音庵里有葡萄院,可见观音菩萨爱吃那东西。想起观音菩萨办完了公事,回去洗手,揪几颗葡萄珠儿扔到嘴里,也是怪有意思的事。当初,我写小说,有了点稿费,就给母亲在这儿买了几间小房。后来老太太就在那儿过世的。——哦,我明天必得打听一下她老人家在那边儿住在哪儿?那边有没有派出所,我还不知道,我走得急,事先没有打听清楚。不过,活着的时候我也没有得到通知,对那边的情形太不了解。——我得到葡萄院看看,好跟母亲的旧居告别。我又坐上七路无轨电车到了西直门。下车寻找,却迷了路。西直门也好,葡萄院也罢,都不是旧时模样,一切都变了,变得我再也找不到旧迹。西直门也是我的老地方。我在那块儿读私学,上小学,念师范,在贫儿学校教书,那儿留着我青春最美好的东西。我在西直门那儿茫然地徘徊,又顺着城墙走,打算走到蓟门故里,那一溜儿。我父亲的坟过去就在那儿。可坟里埋的不是他,是他的一双布袜子。他跟八国联军打仗,死在南长街,连尸首都没找着。我走哇走哇,走到护城河边,猛地看见这片湖水,看见这个太平湖。”

    他的手指着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