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做人就是要争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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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节:做人就是要争一口气 (第1/3页)

    咬文嚼字——《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争气、争取、争先

    争,zhēng①力求得到或达到;②争执,争论;③〈方〉差(chà),欠缺。

    【争气】zhēngqì发愤图强,不甘落后或示弱:孩子真~,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

    【争取】zhēngqǔ①力求获得:~时间│~主动│~彻底的胜利;②力求实现:~提前完成计划。

    【争先】zhēngxiān争着赶到别人前头:个个奋勇~│大家~发言。

    做人要有骨气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意思是说,高官厚禄收买不了,贫穷困苦折磨不了,强暴武力威胁不了,这就是所谓的大丈夫。大丈夫的这种行为,表现出的这种气概,我们今天就叫做有骨气。

    气,代表一个人的气质、涵养。有的人容易生气,动不动便发脾气;有的人则充满侠气,与人交往讲究义气。一个容易意气用事的人,做事血气方刚,得意时便意气风发,不如意时便怒气冲天;反之,一个沉得住气的人,处世能心平气和,该维护正义时,又能正气凛然。

    做人一定要有骨气,不卑躬屈膝,不唯唯诺诺,挺起腰杆做人,赖活不如好死,绝不苟且偷生,这样我们才会活得有尊严,有价值,有意义。一个有骨气的人,同样也会得到别人的尊敬,即使一无所有,单那一身傲骨也不会被人看不起。人穷志不穷,就是为了那一口气,我们要活出个样来。

    志军是一个打工仔。父亲死得早,母亲改嫁了。为了供小弟小妹读书,志军一个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打工。

    志军还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钱就花光了,只好在街上流浪。

    他情不自禁地走进一家叫做风林的书店。志军对书特别敏感,不知为什么只要一见到书,他就觉得浑身充满力量。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挣到钱,好让弟弟妹妹能念上书。

    志军拿下一本书正看得入了神。这时候,外面的吵闹声打扰了他,一种本能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出了书店,竟然忘记了把书放回原处。原来是两辆自行车在书店门口相撞了。纠纷平息后,志军才发现书还在自己的手里,于是赶紧转过身去,打算把书放回原处。就在这时,书店的老板娘气势汹汹地跑了出来,不容分说,就给了志军一个耳光,骂道:"你这个小偷!不要脸的家伙!没教养的东西!"

    志军惊呆了,好一会儿才为自己辩解道:"我不是小偷!我是想买这本书。"可话一说完,志军就后悔了,他身上根本就没有钱买书。

    "那好,那你把钱掏出来!"

    "这……""掏啊!怎么不掏!还说不是小偷。你们这种人我见多了,没有钱就偷书,上回我还抓了一个!"

    志军不再做任何的辩解,他把身上唯一一块值钱的手表做了抵押,要老板娘给他一周的时间,一周后带钱来买下这本书,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的清白。

    一周后,志军没有来。老板娘轻蔑的笑了。又过了一周,志军仍然没有来,但他的弟弟来了。弟弟把20块买书钱给了老板娘,买下了那本书,换回了志军的手表。老板娘忍不住问了一句,他,怎么没有来?

    "他死了。"

    "死了?"

    "在工地上做小时工,被失事的起重机砸死的。这是我在我哥书包里看到的一张字条。"志军弟弟把纸条递给老板娘,"我哥不是你想的那种人。"说完,就离开了书店。

    老板娘摊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我欠风林书店20块钱。我一定要挣到钱买下那本书,我不是小偷!

    志军的不幸让我们叹息,但他的骨气却让我们可敬。身有傲骨,可杀而不可辱。一个人在自己的一生当中,有时候做人处事就要带那么几分傲骨,所谓"士可杀而不可辱",你可以杀死他,可以要他的命,但是你不能侮辱他,不能伤害他的尊严。

    文天祥有诗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尽管被拘囚在地牢里,受尽折磨,元朝多次派人劝他,只要投降,便可以做大官,但他坚决拒绝,终于在公元1282年被杀害了。这就是有骨气的代表。头可破,血可流,就是不能低下高贵的头!

    世间的人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气质,做人至少要讲究有一点骨气。有骨气的人,走到哪里,都能受人尊重,都会受人礼敬。如果没有骨气,无论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被奴役的命运,都不会受人尊重。因此,一个有骨气的人,自有其不同于一般人的人格特质。

    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我们都听过,一个穷人饿得快死了,也不肯吃别人丢给他的一碗饭。因为那一碗饭不是善意的,而是一种蔑视,对付蔑视的最好方法就是更加蔑视。那人摆着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吆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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