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摸金校尉(1)

    第二十六节摸金校尉(1) (第2/3页)

  看到我盯这个灯具,母亲笑了笑说,是我那后父带来的,后父一直把它当宝贝,不肯拿出来示人。

    恰巧后父也收了烟摊回来,我问起这个铜人灯具的时候,后父开始还不想说,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烛台竟然是后父在墓里盗的。

    经过刨根问底,我才知道,后父以前竟然是个摸金校尉,也就是俗话说的盗墓贼。后父的原名叫薛明明,这也是他的艺名。薛明明在墓里竟然不需要手电筒就能看到周围的环境,这在摸金校尉里还是很少有人能达到的功力。

    薛明明之所以盗墓,最初的动机就是因为穷。他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家里已经饿死了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剩下的就是他了。

    薛明明话不多,是个很内向的人,他不愿让亲戚们看到自己的尸体难受,就自己跑到了山上,躺在一个山坡上等死。

    可是他没有死,因为他听到了身下有“砰砰”的声音,那一刻,他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地狱,魂魄已经升天。可是,他拧了一下自己胳膊,很疼,对,他还活着,他活着就意识道下面出现响声的,绝对不是鬼。

    薛明明看了看周围,发现自己的旁边竟然有一个深黑的洞,好像是老鼠挖的。他想,我要把这个老鼠洞挖了,看看里面有没什么吃的。

    这么一想,他的精神头就上来了,本来他已经饿了三天,可是,在望梅止渴的动力下,他忽然浑身有了力气。他用两只手刨,发觉土质还很松软,没有想象的那么坚硬,于是,他继续刨啊刨啊,终于那个洞越来越大,当他刨到一米深的时候,忽然发现能容纳一个人进去了。这是个什么洞呢?他忽然想起了可能是一个墓。

    他有点沮丧,墓里可没有什么好吃的,在他心里,能够吃点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

    薛明明沮丧地想,既然挖到墓了,那肯定是老天爷的旨意,让他不再抛尸于荒野了。于是薛明明打算把这个墓也当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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