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阿史那云

    第四十二章 阿史那云 (第3/3页)

一种文字或者符号,这一把的确是从她那里拿走的。

    狄少华见常小溪沉默不语,端坐着自顾寻思着什么。狄少华得确认一下:“小常大夫,这把匕首,你是从何处得来?”

    常小溪干巴巴的说道:“是他送给我的,说是给我防身用。”这是实话,常小溪知道,要掩盖一个谎言,必须说出更多的谎言,弄不好哪一个就穿帮了。所以她只说事实。虽然不知道虬髯大汉帮助自己的原因,但是虬髯大汉是自打她来到大唐,唯一一个无原则帮助过她的人,如果能,她不希望伤害他。哦,也许应该叫他阿史那云了,

    狄少华皱起了眉头:“阿史那云在大唐,还有一个名字,就是罗启明。”他拿起了另一把匕首:“这一把应该是他的佩刀,一个蒙面人用这把刀刺伤了我。当然,如果不是遇到了你,那我就已经死了。”

    罗启明这个名字常小溪也是听说过的,那还是她刚逃难来到南云县的时候,边家村留在土地庙前的村民,一夜之间,被杀了个精光。第二天早晨,她就听两名经常来永福客栈的衙役说,这件事是大盗罗启明做的。当时胖胖的王老板,还因为说错了话,被两个衙役恐吓,请两人吃了一顿丰盛的霸王餐才算罢休。但是这把匕首,应该不是阿史那云的,常小溪清楚的记得,那天他对付完李钊后,背着手站在自己的轿子前面,他的手中,也拿着一把同样的匕首。

    “阿史那云叛出突厥王庭已经五年了,他来到大青山,化名罗启明,只劫过往客商,不骚扰村民。到了后来,凡是从大青山经过的客商,都会备上一份厚厚的买路钱,主动交给阿史那云,来买个平安。说起来阿史那云此人,按照辈分排的话,应该是突厥的大王子,还是有几分本事的。人也讲义气,所以他的队伍里,不光有最初追随他一同叛出突厥的卫队,还有后来仰慕他,而加入他队伍中的流寇,甚至我大唐边境上的一些村民,都跑去投奔了他。这样就造成了他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自然成了朝廷的眼中钉。朝廷就下达了剿匪的命令,由南云县居中调度,东西两路折冲府出兵剿匪。”狄少华讲到这里,突然往常小溪身边走了两步,凑近她说道:“然而却出现了奇怪的事情,小常大夫,你能猜一猜是什么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