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初次开堂

    第一百一十七章:初次开堂 (第2/3页)

想看一看这青天大老爷是如何来断案的,是否与其武力(部下的实力)一样,断案如神。

    大堂是知县审理刑事案件的地方,中央有一暖阁,内有三尺公案,上面放着惊堂木、文房四宝以及红绿头案签。

    红头签为刑签,是下令动刑的。绿头签为捕签,是下令捕人的。

    暖阁的上方,挂着“明镜高悬”的匾,正面的屏风上则绘着海水朝日图,寓意是为官要清似海水,明如日月。

    暖阁外两侧分别摆放着堂鼓、仪仗和刑具。审案时,知县坐在暖阁内,暖阁前的地上有两块青石板,东为原告石,西为被告石,原告和被告都要跪在石头上面。

    肃穆的公堂,头顶着“明镜高悬”匾额的张顺端坐在公案之后,身穿青色官袍,师爷乔杉穿着一身灰色长衫,就站在张顺的右下方。

    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个个昂首挺胸,双手紧紧的握住手中的杀威棒。

    张顺拿着一块惊堂木,拍在身前的桌上,发一声脆响,同时,下方的两列衙役用杀威棒不停的敲打地面,同时最终喊道:“升堂——威......武——。”

    公堂外,早就等不及的一名原告,抢着上前,拿起一旁的鼓锤,就往大鼓上敲了一下。

    “咚——!”一声鼓声响起,也就预示着公堂审案正式开始。

    “带原告、被告上堂。”

    站在张铁下方的乔杉见鼓被人敲响,大声传唤道,声音中气十足。

    敲鼓的原告和被其所告的被告都被一名衙役带上了公堂,分别在大堂的原告石和被告石上跪下。

    这是审案时的威仪,都是用来震慑人心、树立堂威的。接下来,便是张顺开始审问案情了。

    张顺虽然年纪轻轻,但是看的书却是不少,凭借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这几天已有空就翻看县衙里的书籍,已经差不多吧整个县衙的案例、史书和账目都查看完毕。

    所以对于如何审案判案,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按照审判程序的规定,先审原告,再审被告,其后询问证人。

    张顺拿起手上的惊堂木,再一次拍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声响,这才对着跪在原告石上的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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