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倒也,倒也!

    第一章 倒也,倒也! (第2/3页)

清平镇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挣到二三十文铁钱,换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五百枚肉,够他干上四个月的。

    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买一把精良的斧头,再不用腰间这把怎么磨都磨不锋利的破烂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头,以后就可以挣更多钱,就能娶上赵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壮,胸大屁股大,奶水足好生养。

    想到这里,李风云气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轻言,李风云心中的火熄灭了,这家伙,身子比豆芽菜强不了多少,还居然跑到清平镇来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镇就是个贼窝么?

    这家伙,能在清平镇活三天,就算老天爷不开眼了。

    李风云仔细看了看告示中的画像,这人他见过,左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非常好认,十多天前他曾见过这家伙在陆家酒馆里喝酒,后来不知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尸体估计被扔到镇子外头的十里沟里喂了狼,这傻乎乎的小捕头能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个肉好?”李风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是骗我吧?”

    “绝对不骗你!”莫轻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里的土包子,没见过钱。

    “我不信,”李风云摇摇头,“有五百个肉好,你还来找我问消息,自个赚不好吗?清平镇才这么点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个肉好给我看。”

    莫轻言心中苦笑,清平镇虽小,也有上千户人家,他一个人查,查到什么时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许他惊动地方的官府,万一被那贼人得知了消息,随便在山中哪个旮旯一藏,他到哪里去找?他也是见这小子傻乎乎,长得老实,似乎没多少心眼,才想他问话。

    “这个容易!”莫轻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马背上的包裹。

    李风云吓了一大跳,急忙拦住他,低声说:“我信了,我知道这人在哪里,你跟我来!”在这里露了钱财,那钱财还会是他的吗?这家伙够傻,但他李风云可不傻。

    李风云带着莫轻言朝镇子外走去,莫轻言疑惑地问道:“难道张崇山不在这清平镇?”

    “那人叫张崇山么?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三天前我还在十里沟见过一个跟那画像长得差不多的人,嘴巴里还镶着颗金牙,说起话来很凶,不知是不是他。”李风云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轻言大喜,这样的细节画像中可没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