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工资奖金方案
第十一章、工资奖金方案 (第1/3页)
按着陈树的想法,李浩文的奖金不参与这几个人的评定,而陈树和梁建军是否参与评定,那就看领导决策了。虽然陈树将方案提出来了,但并未提及自己和梁建军是否参与。
按着陈树的想法,将公司总奖金额度设定额度,然后根据各个业务销售量占销售总量的比例,分取总奖金的额度。
这样一来销售量越大的业务,就可以拿到更多的奖金,同样也可以说明这个业务付出的越多。
说到工资的提成方案,陈树对现有的业务员工资进行了一下测算,每吨的提成大约一角二分到一角三分之间。如果这样测算的话,肯定就有人开的很少了,那最终就有可能养不住自己离职。
最后陈树考量了一下现有业务员的发货量,如果以最低量为标准,那么就有业务员的工资恐怕要高出很多,甚至有翻倍的可能,所以通过的可能性也不大。
经过陈树反复多次尝试,最终决定提交给领导的方案定了下来。那就是以业务员最近三个月平均销量为基数,也就是每个月必保的任务量。
完不成任务量的,按每吨0.12元扣除工资,如果超过任务量的,按0.24元/吨奖励。恶意不完成任务,将量转移给他人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这样一来既可以保证每个月都完成产销,最大限度的保证业务员拿到自己的基本工资,同样让业务员有了更大的努力空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收。
从公司的角度而言,既从整体上完成了公司销量,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又鼓励了员工销售的积极性,而整体工资支出额度增加幅度并不会增加多少。
无论是奖金方案还是工资提成制度方案,陈树都是先和梁建军商议好了之后,然后再拿给李浩文看,最终如果获得李浩文的认可,才会拿到总经理那里审议。
因为本身制定奖金和工资制度的时候,陈树的出发点就是基于现有的工资水平,所以梁建军和李浩文都没有任何异议,直接又从李浩文手里转移到了王守业手中。
工资议案由李浩文送到王守业手里,拿到议案的时候并不是往后推,而是让李浩文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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