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蝗虫之名

    第一百七十三章 蝗虫之名 (第2/3页)

天动地的实力,但一旦加入必须服从队伍意志,统一行动,展现着极强的“纪律性”。

    这种秩序和纪律是其它队伍难以想象的,要知道,队伍越大管理越难,不说别的,就说拂晓队,仅仅六个人,但内部的分裂其实已经很大了,洛忧和鬼手互相不顺眼,拂晓队原队员和阿诺,凌也不太协调,导致团队的整体性很有问题。

    而蝗虫这种一百多人的队伍,领袖能将其管理得井井有条,展现出已经从荒野字典里消失的“纪律”,可以想象,其御人之术多么强大。

    但这支队伍之所以被叫做“蝗虫”这种难听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行动作风。

    荒野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地方,这么一支庞大的队伍想要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洛忧以前单枪匹马行动的时候如果渴了饿了,随便袭击一个幸存者基地抢点东西,或者打劫物资车就可以丰衣足食,但这种一百多人的队伍显然不行。

    抢劫一个车队,或者一个小幸存者基地能获得的物资给整个队伍塞牙缝都不够。

    那么,荒野上没有足够的资源怎么办?答案不言而喻,城市!

    蝗虫的强大武力保证了他们有袭击中小型城市的资本,如果计划周密,趁着夜色甚至可以袭击拂晓城这种大城市,他们在击破城市后会迅速洗劫城内物资,抢夺走稀缺资源,然后闪电般离去,留下一地狼藉。

    蝗虫这种害虫也是这样的习性,一波涌入富足的农田,啃得一片狼藉,然后不管不顾,向下一个农田进发,一路啃咬,一路破坏,满目疮痍。

    正是由于这种特性,蝗虫之名由此而来。

    而那些受到蝗虫攻击的城市有些在工程队的抢修下缓了过来,还有一些比较惨的直接被荒野流匪还有变异生物趁虚而入,哀鸿遍野。

    所以蝗虫在荒野上是纪律之秩序的代名词,受到许多进化者尊敬,但是在城市居民,乃至共和之辉眼中就完完全全是噩梦般的存在,在一些地方甚至可以用来阻止小儿夜啼。

    共和之辉曾多次出兵试图剿灭蝗虫,但这支队伍有成熟的灵能力者,每次遇到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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