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第六章 《大明藩属国令制》

    第九卷 第六章 《大明藩属国令制》 (第2/3页)

点名义上的军队指挥权,像安南甚至是以后的东瀛那种刺头,那彻底不能让他们跟军队沾边,一沾边他们就会动歪心思。

    殿试在继续,朱慈炅的思路变的越来越清晰,看着考生唰唰的提笔疾书,他在想,或许自己也应该作篇文章,以前大明对这些藩属国管理太过松散了,基本上是听之任之。藩属国“事大”愈是恭顺,大明“字小”也愈是热情,如果藩属国敷衍了事,大明也没什么惩治措施,以至于这些藩属国渐渐离心,崇祯朝那会儿,任你大明跟满清大的死去活来,又曾有哪个藩属国派出过一兵一卒!

    这样下去肯定不是,一定要有制度,大明可马上要展开殖民大业了,如果没有严密的制度管理这些本土以外的国家和地方,岂不是要走殖民列强的老路,当一阵子爆发户然后就被打回原形。像葡萄牙这个曾经的海上霸主已经被打回原形了,西班牙也快了,荷兰也不远了,只有英国坚持的最久,不过最终他们却落得跟在自己的小弟后面摇旗呐喊,着实可笑。

    乙亥恩科殿试顺利结束,状元郎洪翼汉是带着大红花游街去了,朱慈炅却窝在昌德宫冥思苦想,做起了他这世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他无人可问,因为没有人能跟他一样知道后面的发展进程,他唯有自己亲力亲为,做好这篇文章。

    三天后,崇祯八年三月十八,大明崇正皇帝朱慈炅在藩国朝鲜的王京汉城公布了后世有名的《大明藩属国令制》,第一个提出了宗主国本土以外疆域的管理方法。

    令制将宗主国本土以外的疆域分为三等:

    第一等为藩国,藩国由大明帝国皇帝册封的藩王管理,拥有高度的自治权,所有藩国百姓归藩王管辖,藩国官员由藩王任免,藩国税收由藩王征收。

    这是权利,有权利就要有义务。

    在经济上,藩王必须向大明开启所有口岸作为通商之用,大明帝国本土商人可以任意在各口岸进行商业活动,但是大明以外的国家,没有大明的特许藩国不得与其通商。

    在军事上,藩王可以组建藩国军队,但是将领必须由大明兵部任免,藩王拥有军队的指挥权,但大明兵部的调令藩王必须无条件遵守,为了便于管理和沟通,藩国军队中,大明委派的将领和藩国本土的将领各占一半。大明兵部负责军队的装备和操练,藩王则负责军队的军饷和辎重供给。

    第二等为属国,属国由大明帝国皇帝册封的属王管理,拥有部分自治权,所有属国百姓归属王管辖,属国税收由属王征收,但是属国官员则需属王提出申请由大明吏部任免。

    在经济上,属王必须向大明开启所有口岸作为通商之用,大明帝国本土商人可以任意在各口岸进行商业活动,但是大明以外的国家,没有大明的特许属国不得与其通商。

    在军事上,属王无权组建军队,由大明兵部派遣将领在属国征召,属王可以申请军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