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零章 是时候该我表演了

    第四五零章 是时候该我表演了 (第2/3页)

一回太不容易了。

    既然有郑秋天可以送他回家,那就让他喝吧!看他的样子在喝两瓶也不会有什么事。

    喝着酒,林士豪解释道:“她们两个是怎么认识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她们在很小的时候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了,在郑秋天来京城的第一天就住在了小富婆的家,这个女人太可恨了,她的到来这地的打破了我们的二人世界。”

    喝多酒,或多或少的都爱唠叨。

    林士豪也没能免俗。

    只是他说的这个故事是以自己为中心,并没有过多的介绍赵郁和郑秋天的关系。

    与喝酒的人交流要有耐心,孙玥玥明显没有那个耐心,很快她就离开了林士豪。

    留下了林士豪一个人对着魔镜发呆。

    孙玥玥走了让林士豪又开始琢磨起电影来。

    电影是好电影,既然是好电影,就要有大腕加盟,大腕加盟就代表着成本提高。

    这不能小气,想要票房得到保证,那就必须邀请大腕,然后用精彩的故事打动观众。

    精彩的剧情倒是难不倒林士豪,就是明星大腕可能要难请一些。

    像林士豪这样没有名气的导演,除非拿出打动人的金钱来,不然很难打动人家。

    这样的话,成本可能还要增加。

    想着想着,第五瓶啤酒进了肚。

    如果不是酒吧的歌声变了味道,林士豪肯定还在分析电影。

    能够做到五音不全,那一定不是歌手,林士豪抬头看去,是一个眼熟的女人在高歌。

    只是眼熟,林士豪叫不上这个女人的名字,不过林士豪却知道这个女人是郑秋天的朋友。

    郑秋天那头很热闹,有人拍照有人录像,这是一个生日聚会,林士豪在那帮人的身上看到了蛋糕的痕迹,看来他们玩的很疯狂。

    只是他们不在包间里疯闹,跑出来丢人干嘛?

    这样太影响林士豪了。

    歌曲林士豪并没有听过,唱的如鬼哭狼嚎一般,就算林士豪听过,此时恐怕也无法猜出这是一首什么歌。

    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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