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安东尼.范.迪门

    第7章 安东尼.范.迪门 (第3/3页)

    范.迪门:“长期贸易项下,我们欢迎能有更多,更便宜的商品进入东印度的交易市场,但这还不够,我们还有一些短期目标需要解决。”

    荷兰人的力量,现在只能尽力保证在香料和棉布贸易上占据优势,还谈不上完全垄断。糖、大米、茶叶和瓷器,则干脆是依赖商人的市场行为。

    梅登:“总座阁下还需要我们做什么?”

    范.迪门端起酒杯,深深地看了梅登一眼,“福尔摩萨。”

    这是个梅登没有听说过的地名,似乎是葡萄牙语,“美丽之岛?阁下,这座岛在哪里?”

    “靠近中国的一座大岛,公司在岛屿南方有一座重要的城市,西班牙人占据了岛屿的北方。我要你们去解决掉这些西班克。”

    打西班牙人轻车熟路,梅登最爱,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只要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打西班牙人不是问题。”

    范.迪门:“我欣赏你们的自信,梅登先生。回去告诉你们执政,不管是糖还是其他的中国商品,公司欢迎你们加入到东南亚贸易的合奏曲中。其他的问题,我的商务员会具体和你谈,你可以离开了,梅登先生。”

    梅登告辞出来。范迪门交待了大体上的原则,东印度公司派出谈判的商务员并没有过多纠缠,他最主要的诉求是三点:

    一、金城方面不得越过马六甲海峡向西,除非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授权;

    二、不得前往长崎与日本交易;

    三、在福尔摩沙交易得到的中国商品,只能卖给荷兰东印度公司。

    对第二点和第三点,梅登争取未果后也就放弃了,对第一点,梅登略微思索后,写在草稿上的文本强调了海路。荷兰商务员简单看了看,也没在意,这就算通过了条约。

    梅登想要争取的是从巴达维亚得到军火、武器和士兵的补充,范.迪门刚才对此并没有表态,协议里自然也不会形成文本。当梅登提出要求时,荷兰商务员表示军火不是问题,梅登现在就可以得到,但必须保密。士兵也不能由金城方面直接在巴达维亚招募,通过中国人中转一下也许是个办法。

    梅登心下了然,他此行得到了元老院的全权授权。三天后,双方均表示对最后的文本无意见,便签下了《联合东印度公司—金城海上贸易框架性协议》。

    协议采用了荷文、中文、拉丁文三种文本,双方各持一份保存。

    这是个纯粹的商业协议,其中没有任何涉及到军事和政治的条款。由于与柔佛的盟友关系,荷兰人并没有在协议中承认金城方面为一个国家政权。这让梅登有些遗憾。陈守序倒是表示过,国家立国的基础是靠大炮,只要攒够了大炮,管荷兰人怎么看。

    虽然这对金城不是个公平的协议,但梅登觉得他也尽力了,如果回国后惹来元老院的问责,他也做好了辞职的准备。

    协议签署完毕的当天晚上,荷兰人就用报废物资的名义,将拆开的炮管和炮架装上了已经清空货仓的冒险号。清一色,18门9磅半蛇炮。梅登没要炮弹,炮弹金城已经可以自造。船舱里装不下这么多炮,劳勃将其中几门的炮管仔细包裹好后丢进了底舱充当压舱物。

    现在,他在巴达维亚就剩下最后一件事,联系埃贝尔.简斯逊.塔斯曼。塔斯曼曾对陈守序说过,今年他在完成与香料群岛的贸易任务后,会在六月份回到巴达维亚,算算日子就是最近了。

    塔斯曼的家就在城堡南方那片荷兰人聚居区,除了答应的航海资料,梅登还要递交陈守序的一封信。梅登看过那封信,除了表示欢迎塔斯曼随时来金城作客,陈守序还希望在明年对澳大利亚的探险中,塔斯曼能答应接纳金城方面派出的船员。

    这件事可能会很难,任何新航线的探险记录对联合东印度公司来说都是绝密资料。这件事也许又会很容易。荷兰公司的船上有许多本地水手,如果金城方面找到一些背景合适的华人水手,以个人名义上船也是可以办到的事情。陈守序在信中发誓不会向荷兰的敌人透露航路的秘密,并且会给塔斯曼的探险行动和他个人提供一笔不菲的赞助,以帮助他更好地完成这次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