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巧合

    第九十四章 巧合 (第3/3页)

“那你把录像视频调出来给我,刚才的事情,有录像作证据,对你网吧更有利。”

    于是警察又把录像备份拷贝,期间问李正一:“你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我看隔壁网吧生意很正常,人家一点事都没有,你这里怎么就三天两头有人闹事。”

    李正一差点抱着低头拷贝资料的警察亲一口,这问题问得太有水平也太没水平。太有水平是因为对李正一来说,问得恰到好处;太没水平,是因为作为现场唯一一个带枪的警察,居然连最起码的怀疑精神都没有。

    “有话就说,这是警察办案,必须实话实说。”李正一欲言又止,让警察很不耐烦。

    李正一便直接说:“早两个多月前接手网吧后,有人告诉我,原来这里开网吧的老板就是因为隔壁用混混闹事,没法做下去才转让的。我接手后,隔壁老板亲自上门来威胁过我,我以为天大地大,王法最大,就没理他。一开始还好,混混只是偶尔来闹闹,没想到,现在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警察一一记下问:“有证据吗?”

    李正一点头说:“以前的网吧老板可以作证。”

    警察停下记录的笔,说:“我是问你,隔壁上门威胁你,你有证据吗?”

    李正一说:“有,当时在场的人有我、斗鸡眼、隔壁游老板以及他带来的两个混混。”

    警察问完后很久没说话,李正一装嫩问:“警官,你说是不是隔壁游老板又开始请混混闹事,想赶我走?”

    警察瞥李正一一眼说:“别瞎猜,一切以警察调查后的证据为准。”

    李正一点到为止,不再说话。如果能顺便给隔壁老板上点眼药再好不过,反正十有八九隔壁老游也脱不了干系。就算没他隔壁什么事,顺便恶心一下他,也没多大关系,因为李正一一句假话都没说。

    这时,分局支援的警车和医院救护车一前一后赶到,警察停止询问,合上记录本。地上昏迷的混混被抬上救护车呼啸而去,其他所有人都被直接带回青云分局,其中报警没有参与斗殴的邵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