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想英雄救美?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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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章 想英雄救美?没门! (第1/3页)

    灌药这个主意还是朝颜想出来的,除非张小紫摆明了不想要这一胎,不然她就得乖乖呆在自己的地盘。

    原本朝颜还打算自己亲自出手料理她的,但是顾孙氏却不肯,亲自扮演了一出的恶人。按照她的说法,她泼辣点不要紧,但是朝颜还没出嫁,若是太过泼辣和咄咄逼人,对她名声不好。

    可见顾孙氏对她真真是疼爱到了骨子里,不愿她的名声有半点的受损。

    这招的效果也着实立竿见影,张小紫和顾泰航等五房的人皆对她家绕道而行,算是彻底畏惧了她家。可见人还是要泼辣一点,性格太软的话,别人还以为你好欺负呢,尤其是她们家还都是看起来很弱势的女人,没有一个男的镇着。

    少了讨厌鬼在面前蹦跶,朝颜顿时觉得呼吸的空气都干净了许多。

    在五月初的时候,她收到了赵胜男下的帖子。赵胜男恰好得了个小庄子,请她和孙雯五日后去踏青。信件上也说了,她哥还邀请了好些年龄相仿的少年,她们这些姑娘还能看少年们射箭赛诗当评委。

    朝颜自然回复说会亲自过去,和其他闺秀联络感情也不是没有坏处的,以后办事也方便许多。比如她和李玉兰、赵胜男等人交好后,她那藕粉店都比较没有人来找事了。

    顾孙氏知道这事后也很高兴,她也喜欢孙女多交一些好朋友,“让余柑同你们过去。余柑这个月基本都没休息,正好出去放松一下。”

    藕粉店的生意现在基本就是顾孙氏、孙雯、余柑和莲子四人负责的。

    朝颜对莲子说道:“等下次再带你出去。”

    莲子笑了笑,说道:“姑娘下回若是去州府,将我一起带上的话那更好。”

    朝颜点头,“会有机会的。”

    然后就和孙雯商量着出行那天要穿的衣服,既然要踏青,那肯定是得衣服轻便点的,而且现在天气也开始炎热了起来,还是得选那种凉爽一点的料子。

    顾孙氏上个月便已经给她们两人都做了两套夏天穿的新衣裳,用的是于家送来的单丝罗做成的,夏天穿最是轻薄凉爽。朝颜原本就怕热,穿了这衣服后倒是显得舒服。

    若是条件允许,她甚至还想在家里自己弄一个人造水帘来去暑,只可惜这个工程实在好大,她家的宅子又没有这个条件,只能暂时歇下这门心思了。

    等到约定好的初七,朝颜和孙雯照例坐驴车先去赵家。

    赵胜男这回邀请了不少的姑娘,放眼望去,最少来了十来个少女。可惜的是没看到李玉兰的身影,原因朝颜倒是清楚的,因为李玉兰上个月便定下了亲事,现在正在家里备嫁,恶补四书五经。

    她这亲事结得极好,对方是那清和书院山长的嫡次子沈善,家世最是清贵。要知道请和书院可是泰州最出名的书院,每一年都出了好几个举人秀才。沈善今年十六,在两年前便已经得了秀才的功名,可谓是英雄少年。这门亲事便是李夫人的闺阁好友,那位同知夫人牵的头。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学,都将苗昌亿给狠狠甩了一大截,也算是打了苗家的脸。

    这亲事传出来后,谁不说李玉兰有福气。正因为对方是正经的书香门第,李玉兰这才急忙在家里好好恶补些知识,总不能嫁进去以后,同未婚夫没有共同语言。为此李家老爷更是收购了不少的书籍回来。

    赵胜男见到她后很开心,还对她说道:“姐姐你上回送我的那香丸真好,不仅香气好闻,而且我戴上以后,总算不招蚊子咬了。”

    赵胜男原本就是惹蚊子的体质,常常被蚊子咬得脸上手臂几个大包,朝颜知道这事后,便对症下药给她做了几丸香给她,效果立竿见影,让赵胜男对她感激到了极点。

    朝颜笑了笑,“能帮到你就好。”

    赵胜男继续说道:“姐姐不是爱吃我上回做的红豆糕吗?我今天特地做了不少,你回家的时候记得带上一篮子。”

    赵胜男拉着朝颜说了好一会儿话后才去招呼其他人,朝颜则和她的熟人钱朵朵和吴茜说话,几个女孩子凑在角落中讨论着最近的八卦。

    朝颜惊讶地发现周田光和周樱居然也来了。

    注意到她的视线,吴茜不以为然道:“你看,他们兄妹也来了。”言语之间,似乎带着隐隐的不屑。

    朝颜道:“没想到胜男也将他们邀请过来了。”

    钱朵朵直接吐出了内情,“那是因为花美兰眼睛被糊住了,竟是看上了那周田光。周樱跑她面前说想参加这次的诗会,她为了讨好他们兄妹,就求上胜男身上了。她好歹也是胜男的表姐,胜男不好拒绝,背地里同我抱怨了好久。”

    朝颜扬了扬眉,十分赞同钱朵朵的看法。那花美兰的确很没眼光,京山县比周田光好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偏偏喜欢这么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

    吴茜说道:“那周樱的眼睛真是讨厌,每次看人都往人头上的首饰盯,真小家子气。也就美兰傻,惯着她,前些天还送了她一个翡翠簪子。”

    语气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

    朝颜只能说她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孙雯一起抨击周田光,谁让那周田光整天想着纠缠她表妹,她自然十分讨厌她。

    说到一半的时候,朝颜眼尖地发现花美兰和周樱同这个方向走过来,于是便拉了拉其他人的袖子,示意她们换个话题。其他人心领神会,转而说起了州府那边现在十分畅销的新型铜镜。

    在知道朝颜和孙雯都有后,还约好过几天去她家瞧瞧。

    花美兰明明是花一样的年纪,淡妆就足够青春无敌,偏偏她今天却给自己化了个大浓妆,穿的衣服也太过华丽,反而不适合她的风格,衬托得面容寡淡。等下天气热了,妆化了后,够她难受的。

    花美兰道:“我看你们几个聊得倒是开心,不知道在说什么?”

    吴茜道:“只是在说新的铜镜而已。”

    花美兰恍然大悟,“我爹也给我买了一个,的确比以前的要好用,照起人来,也更清晰。”

    周樱故意做出难过的样子,“我之前也同我娘说想要一个,偏偏我娘说家里的钱得留着给我哥哥读书考举人,日后花销不少,不给我买呢。”

    她说话的同时还去看花美兰,话语之中充满了渴望。

    花美兰有些犹豫,那铜镜一面也要好几两,她得了一面后十分宝贝,哪里舍得给出去。

    周樱见状,继续说道:“我哥也十分好奇呢,说若是有一面,他平时出门梳头也更方便。”

    朝颜算是看透了周樱的伎俩,无非就是利用花美兰暗恋周田光而死命从她这边多拿出点好东西。也就是花美兰单纯,加上情窦初开,才会被她哄得团团转。

    她微笑说道:“我听闻你哥哥周田光最是淡泊名利,视金钱如粪土,一心只有圣贤书,哪里会这般执着身外之物,只怕是你自己想要,就拿你哥作筏子。”

    钱朵朵虽然不喜欢花美兰没脑子,但是更讨厌周樱这副嘴脸,跟着搭腔,“是啊。再说你哥这般有能力,心气又高,迟早能给你赚出几百个镜子,你何必找美兰要呢。”

    花美兰再笨,也听懂了她们的意思,总算不接过这个话头,将镜子白白送人。

    周樱差点咬碎一口贝齿,也只能撑着笑脸道:“是的,我哥平时不在乎这些的。”

    心中觉得顾朝颜就是故意同她作对,抢她男人不说,还故意和她反对,让她白白损失了铜镜。只是周樱也算是看出来了,其他人都是向着顾朝颜,她若是反击回去,也只会自取其辱,倒是安分了下来。

    她心中暗恨:等顾朝颜嫁进来以后,看她怎么整得她哭天喊娘的。作为小姑子要整嫂子还不容易吗?

    虽然花美兰有心带周樱多认识几个人,只是吴茜她们讨厌周樱的为人,虽然看在花美兰的份上,不至于对周樱口出恶言,但也别指望她们和颜悦色了,基本都当她是透明。花美兰最后也只能尴尬地带着周樱离开。

    等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所有人都坐马车去赵胜男那庄子。赵胜男邀请了大约十来个姑娘,她哥赵志承则请了二十来个的学子,年纪最大的也就是二十,可谓是将京山县年轻一带的才子给一网打尽了,唯独没有苗昌义。想想也是可以理解的,赵家同李家交好,苗家和李家亲事不成,险些成了仇人,赵家自然也离苗家远远的。

    他们这一行人队伍可谓是浩浩荡荡的,加上随行的仆役,单单马车就有十二辆。赵家自然没有这么多的马车,还是同李家借的。赵胜男的庄子也实在是好,依山傍水的,尤其是那漫山的花海实在太令人惊艳了。

    朝颜见了,都油然而生用画笔将这场景滑下来的冲动。而那些才子早就诗兴大发地做起诗来。

    孙雯很是钦佩地说道:“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些诗来,他们可真厉害。”像她也就是勉强认得字,不做睁眼瞎罢了,让她写诗作赋,那就直接抓瞎了。

    赵胜男听了这话,忍不住噗嗤一笑,说道:“你真当他们一个个那么厉害,出口成章。我敢同你打包票,他们这些诗啊,估计都准备了好几天,正好这时候拿出来用呢。”

    她太清楚这些把戏了。

    孙雯惊讶地瞪大眼睛——原来都是套路啊。

    赵家还特地准备了几个识字的随从将每个学子所作的诗摘抄下来,然后送到她们这些姑娘面前,让她们评选出作品的优劣。赵胜男还给了她们每个人一朵的绢花,让大家喜欢哪首诗,就将绢花放在那诗上。这种评选手法倒也雅致,大家都跃跃欲试的。

    朝颜一首首看过去,吃惊地发现周田光写的那首竟是很不错,足以排在前三了。只是她本身就十分厌恶他的为人,自然不愿将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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