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备战

    第一百零一章 备战 (第2/3页)

豢养在宫廷里的蠢猪而已。

    可现在看来,他又哪里是一头蠢猪?这分明是一头精神抖擞的猛虎!

    哪个女人不喜欢英雄?

    以前被阿拉姆谢骚扰的时候,侍女还觉得苦不堪言,可现在看来,自己心中倒很有些意动,似乎伺候这位总督竟是一件美差,小腹竟觉得热热的,情动不已。

    换做平常,阿拉姆谢如果看见这位侍女耳鬓殷红的模样,一定会大肆轻薄一番,可今天,阿拉姆谢连正眼都没有看她一眼,只是最后系上自己衣领上金闪闪的金属扣子之后,踩着坚硬的高筒皮靴,便走出了自己的书房。

    这名侍女颇为失落和意外的看着阿拉姆谢离去的背影,她发了一会呆,然后盈盈的出了门。

    刚一出门,她便看见另外几名满脸震惊的侍女迎了上来,抓着她的手,惊讶的大呼小叫,问她看没看见总督大人的变化。

    美貌的侍女笑着说:只有瞎子才会看不见我们总督大人的变化,你说我是瞎子吗?

    其他几名侍女叽叽喳喳的讨论阿拉姆谢为什么会变化这么大,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这名美貌的侍女在一旁听着,她的心里面却是在想着:大概是因为前些日子阿拉姆谢大人被一名叫唐杰的海盗折辱得太狠了一点,所以他才会奋发而起吧?

    对于这名叫做唐杰的海盗,这名美貌的侍女可谓是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现在在整个西西斯,如果没有听说过海盗唐杰这个名字的,那一定会被人嘲笑没有见识,在每一个酒吧都盛传着他以寡击众全歼整个西西斯第三海防卫队的传奇战役。

    对于这样一个风头如此正劲的人,美貌的侍女不止一次的幻想过他的相貌和身姿。

    尤其是今天看来,阿拉姆谢大人尚且如此英武,那全歼整个第三海防卫队,击破阿拉姆谢大人和毕赛留公爵联手围杀的海盗唐杰,他又会是怎样的英姿呢?

    想到这一点,美貌的侍女忍不住竟是有些出神,渐渐的痴了。

    阿拉姆谢当然不会知道自己府中这些侍女心中的心思,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自己马上要见到的一个女人身上。

    说到这个女人,这个世界没听说过她名字的人很少,可真正见过她相貌的人却寥寥无几。

    这个女人便是名动天下的“伯爵夫人”。

    说起来,伯爵夫人和阿拉姆谢也颇有渊源。

    如果不是他当年追求伯爵夫人的母亲伊莎贝拉失败,这个世界上谁知道会不会有“伯爵夫人”这个人呢?

    想到这一点,阿拉姆谢的脸上便露出了一丝感叹和苦涩的笑容。

    坐上豪华的马车,阿拉姆谢第一时间便赶到了伯爵夫人居住的地方。

    下了车,一名身材婀娜的侍女将他迎进了伯爵夫人富丽堂皇的府邸。

    他之所以这么着急见伯爵夫人,就是想知道在自己动手前,这条盘踞在西西斯已经有一个多月的强龙有什么打算。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

    可问题是,这条强龙得看有多强。

    像伯爵夫人这样轻轻咳嗽一下,庞德大陆也要震三震的人,那绝对不是阿拉姆谢能够压制得住的。

    在来的路上,阿拉姆谢就一直在思量,像伯爵夫人这样的人来西西斯是为什么呢?

    想必是看中了阿托斯的宝藏?

    看来,一百多年前阿托斯对这个家族的重创让他们至今都记忆犹新,他们绝对不能容许任何一个人借助着阿托斯的宝藏重新崛起。

    想到这一点,阿拉姆谢又想到国王陛下对自己极为大度的那句话:在我看来,阿托斯的宝藏根本没有爱卿的振作来得重要。

    这是因为国王陛下已经知道伯爵夫人盯上了阿托斯的宝藏吗?

    他知道我一定夺不到宝藏,最多不过是杀掉这名海盗而已,所以才示之以大度宽宏?

    阿拉姆谢想着,心中微微感叹:权谋啊……

    过了花香怡人的玫瑰花园,走进前厅,顾不得看大厅之中周围精致的金器和华美的玉瓶,阿拉姆谢一路上矜持而昂然的跟在领路的侍女身后,缓步走着,坚硬的鞋底在柔软的地毯上一踩就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侍女在轻轻敲开一扇雕刻着史诗神话的木门之后,轻轻退到了一旁,一名身材魁梧如同铁塔一样的男人打开了门,目光如电的扫视了阿拉姆谢一眼。

    “夫人等你很久了……”铁塔沉声说着,让开了一条路。

    阿拉姆谢心中一跳,这句话语带双关,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伯爵夫人是自从来到了西西斯之后,就一直在等我见他,还是只是刚刚在等我?

    如果是前者,这是一句责问的话吗?

    弱势的人见到了强势的人,总是会有许多的顾忌和思量。

    阿拉姆谢在西西斯是势力强如猛虎一样的男人,可和伯爵夫人比起来,却弱小得如同蚂蚁。

    进了房,迎面便扑来一股靡靡奢华的气息,地板上铺着的是又厚又软的纯白色毛皮,看不见一丁点儿其他的颜色。

    这种毛皮是从雪狐身上剥下来的皮毛,也只有在全部是冰雪世界的极北大陆才能找到这样不带一丝杂色,毛色又光泽润滑的雪狐,其他地方根本找寻不到。

    一头成年的雪狐只不过家犬大小,能用来缝制成地毯的不过是小腹上不到三个巴掌大小的毛料而已,因为只有小腹这个位置的毛皮才是雪狐最柔软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小的一块毛料,在从极北的大陆,穿越经过三个大洋,运回到庞德大陆之后便成了天价,比同等体积的黄金还要珍贵!

    这种奢侈品不仅仅象征着富贵,更象征着身份。随着雪狐被大肆捕杀,现在已经很难见得到雪狐皮了,市场上是有市无价,只有真正有地位的人才能弄到这样珍惜的毛皮奢侈品。

    即便是玛塔公国的国王在他最宠爱的爱妃生日那天,送了她一条雪狐毛皮的围脖便喜得这位爱妃经常沾沾自喜的向其他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