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巨魔。

    第八十四章,巨魔。 (第2/3页)

上古弗雷尔卓德帝国都没有剿灭这些狗皮膏药。

    或许在某种程度来说,这也算是冰原上的奇迹之一……吗?

    特朗德尔就是一只巨魔。

    但他更喜欢别人叫他巨魔之王。

    因为他现在没有遇到过一个比自己能打的巨魔,至少是在他获得了自己手中的武器——来自冰霜女巫赐予的“碎骨棒”之后是这样的。

    没错,碎骨棒,这或许是巨魔能够想出来最好的名字了。

    与他的同类一样,特朗德尔完美的继承了巨魔一族野蛮,强盗的特性,但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巨魔之王,可不仅仅是因为一只由魔法制造的巨棒而已。

    智慧。

    没错,特朗德尔能够从数万巨魔中脱颖而出,最后甚至被黑暗女巫收为部下的根本,就是靠智慧。

    “不能力取得,就智取,不能智取的,就力取。”

    看似头脑简单的话里,充分说明了这只比一般巨魔还强壮数倍的巨魔的好胜心以及狡猾。

    这也是为什么冰霜女巫会派他来驻守自己宫殿密道的理由。

    特朗德尔带领自己的族群——不,按他的话来说是王国入住这座无人踏足的迷宫之后,他的生活就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了。

    第一次,当上了所有巨魔梦寐以求的国王,还得到了冰霜女巫的钦点,这两种喜悦互相重叠,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的喜悦。

    比如眼前的人类。

    特朗德尔矮下身子,握紧手中的碎骨棒,看着在走廊下面慢慢行走,东张西望的金发少女,不由得舔了舔自己丑陋的嘴唇。

    没错,巨魔是吃人的。

    一般的巨魔什么人都吃,老人,小孩,男人,女人,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他们都来者不拒。

    但作为巨魔之王,特朗德尔自然有他自己的品味方式。

    男人有嚼头,女人肉更嫩,老人干瘦咯牙,小孩骨脆多汁。

    这些在常人眼中为之作呕的名词在巨魔的群体中却被称赞为有品味,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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