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三章:米国的建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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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羹时,向新大陆进发的英国私掠者们,就已经开始了在米国海岸的探索。
然而,16世纪80年代的几次尝试,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
与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海的成就相比,此时向北美移民尚不够成诱惑力。
当然,伊丽莎白时代,并非没有在米国留下一点痕迹。
在征服北美的过程中,英国一开始,视他们即将开拓的北美殖民地,统称为“弗吉尼亚”。
如果你们知道伊丽莎白一世,除了“海盗女王”的别称以外,还因为终身未嫁,被称之为“处女女王”。
即Virin Queen,同时英语中的“尼亚”(nia),是“XX之地”意思的话,
应该就能够猜到,初探米国的英国航海者,是以“弗吉尼亚”之名,向这位英国大航海事业的支持者致敬。
只不过,“弗吉尼亚”之名,最终并没有成为整个米国的代名词,而只是成为了一个州。
1604年,由皇家海盗们主导的,“第一次英西战争”结束。
英国开始认真考虑,在佛罗里达半岛以北的大西洋岸线,进行战略殖民的问题。
为此,英国在1606年成立了,负责向北美进行移民开拓的特许公司——弗吉尼亚公司。
其内部又分为两个D立的操作团队:伦敦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
前者的开拓区,被划定在北纬38度与45度之间。
位置从后世的米加边境,向南一直延伸到H盛顿之南的波托马约克河口;后者则获准在北纬34度与41度之间进行开拓。
其范围从后世的北卡罗莱纳州南端,向北延伸至纽约。
通过这几个冰冷的数字,细心的你们应该已经发现了,这两块殖民区之间,有一个重叠的中间区域。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一种竞争关系。
在这个区域中,任何一家公司在成功殖民后,就将自动获得周边100英里的土地。
有趣的是,这个中间区域的两端,恰好是刚才我所确定的米国东部南、北气候分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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