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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并且鼓励了一句。

    于是,它便走得更欢了。

    观众们一看,不禁眉毛一扬,怎么有种遛狗的感觉啊!

    还有,旭爷为什么给这头骆驼起名叫老贝呢?

    是《武林外传》的莫小贝么?

    大家纷纷猜测,不少人觉得,这个“老贝”,很可能是旭爷死去的一个探险家朋友,用来缅怀的。

    有了骆驼,果然跟自己走路的感觉不一样,明显省力很多。

    最重要的是,哪怕它光是走,速度都是他自己赶路的两倍以上。

    陈旭心里有些激动,今天有了老贝,任务一的50公里就完成有望了!

    中午烈阳高照的撒哈拉,温度极高。

    所以,他只骑着骆驼走了片刻,便找了一处阴凉的巨石,休息下来。

    把缰绳栓在一颗荒草上后,他开始把蜥蜴肉拿出来,准备生火进食。

    蜥蜴肉只剩下四块了,大概三斤左右。

    陈旭把它们全部放在火里烤了,已经一天一夜了,就没有再节省的必要了。

    毕竟,在这么高的温度下,不管什么肉,放时间长了,都容易腐坏,尤其是还放在背包里,不通风的情况下。

    吃饱喝足后,他又看了一眼水源,还剩下半壶多一点,足够他撑到明天早晨。

    而这段时间内,有了单峰骆驼的他,搜寻能力肯定要比之前强上几倍不止,到时候,至少也能找到下一处水源地。

    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陈旭也没有闲着。

    他想到了自己应该做一个骆驼鞍,要不然,长时间乘骑太不舒服了。

    好在,巨蜥的小肠很长,抛去缰绳用到的三米,还剩下四米长。

    于是,他便用附近的荒草,做了一个简单的草垫子,然后又用小肠绳子,将这个垫子固定在了驼峰的后端。

    这样一来,有了草垫的缓冲,他乘骑起来,就舒服太多了!

    到了三点的时候,陈旭收拾了下东西,拉着骆驼,开始继续赶路。

    因为天气凉爽,骆驼走的很快,大概能达到每小时五、六公里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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