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选择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选择 (第3/3页)

在这种事情上,司机是没有什么立场去偏帮其中的人祸一方的,因为对于司机来说,他是不能够确认哪一方是真正正义的一方……

    而伤人事件就完全不同了,司机可以很轻易的确认出哪一方是无辜者,同时他不会也不能坐视在自己的车上发生这样的事件,对于偷窃口角之类的事情,司机无动于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对于打架斗殴这样的事情,司机也无动于衷,那么吃处分扣奖金是肯定跑不掉的……

    而同样的道理放在乘客身上,相比起司机来说,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乘客往往是更加不会去管的,只要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们往往会选择一言不发,任凭事情发展下去,见义勇为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在现行的司法制度之中,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很难被界定的,反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就像是之前有一个大新闻,有人在公交车上猥亵妇女,最后除了一个司机挺身而出之后,其他人绝大多数的时候在这个时候都选择了冷眼旁观,在新闻之中,称司机多次喊人帮助,却没有人愿意出手……

    以新闻者的角度来说,这个新闻绝对是可以说明当今社会的冷漠程度已经到了一种丧心病狂的地步……

    但是,其实换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很大程度上还是现有司法制度的问题,犯罪分子犯罪了,在犯罪过程之中如果被人见义勇为打伤了,那么伤人者是不是可以免责?见义勇为是不是会有奖励?国家是不是应该对于在此事件之中遭受麻烦的人给于足够多的补偿?

    道德这个东西,永远都是和法律相互挂钩的……

    法律不允许的道德,自然很少会有人愿意去做……

    就像是同样的事情,如果放在几十年之前,相信犯罪者肯定会被淹没在人名群众的海洋之中……

    原因何在?

    因为以当时的人们的价值观来说,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足以遭受到巨大的惩罚了,说得重一点,在某一些特殊的时间段里,猥亵妇女的行为,是足以被判死刑的……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打死一个会被判死刑或者重刑的时候,是不可能有什么心理负担可言的,本质上来说,就像是除掉四害一样……

    然而,放到现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所谓侠以武犯禁,在当今社会之中,做了好事却依然受到处罚的情况非常的普遍,尤其是面对一些不算数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说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法律太过宽松,所以使得很多人都会产生一种害怕报复的想法,甚至觉得得罪了一股小偷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听起来似乎很可笑,得罪了一个小偷,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但是事实上,不得不承认,现有的司法体制下,不少人确实有这样的担忧……

    原因无他,因为小偷小摸的犯罪,往往是不会被判得很重的,甚至有些人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每过一段时间就去警察局一次,法律的惩罚对于他们来说,早就已经不构成任何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威胁了……

    而反之,殴打小偷的行为,却可能会遭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状况之下,见义勇为的人自然是少之又少了……

    而绝大多数会选择见义勇为的人,往往属于两种极端的状况,一种就是一无所有的人,不担心讹诈,也没有什么牵挂,而另外一种人,则是地位权利财富都不低的人,他们拥有足够多的人际关系,可以让他们轻松自如的处理各种自己看不惯的社会现象,让他们可以在见义勇为的同时,轻松的脱身出来……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闻之中司机的求助,本身就存在一定技巧上的问题……

    从事后的新闻来看,其实车上是有监控系统的,当时司机在求助的时候,只要点明了车上有监控系统的存在,权责分明,想来肯定还是会有乘客愿意出手的,毕竟监控系统的存在,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此时此刻,晴天做出的选择对于其他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感动震撼的……

    很多时候,明明知道自己会失败,但是却还是勇于前进的人,才是最值得敬佩的……

    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很多人,在面对失败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默默的等待失败的来临,而不会去选择抗战……

    但是在这个时候,晴天却几乎没有太多的迟疑,就选择了战斗!

    事实上,他很清楚,在这个时候,选择什么或许都不会对战斗的结果有什么改变,但是他却还是选择了……

    有些时候,做出选择这个行为,比选择什么更加重要!

    冲锋!

    是的,冲锋!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晴天的选择却是冲锋!

    就像是某个冲向风车的骑士一般!

    白马如同流星一般,笔直的在平原之上划过一道白色的痕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