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章 所谓本心
第一千六百四十章 所谓本心 (第2/3页)
当一个人在秩序的约束之中的时候,往往会很自然的去当一个良民,去遵守一切的法律和规则,但是当一个人拥有足以干涉秩序的权利和财富的时候,他是不是依然还会遵守秩序遵守法律呢,这就是一件真正意义上考验人心的时候了……
对于善良守序的人来说,遵守秩序和法律,是他们的本能行为,和他们本身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而对于邪恶守序的人来说,当他们拥有财富和地位的时候,他们虽然同样守序,但是却会利用自己的才能去曲解一部分的秩序和法律,使得自己虽然德行上有过失,但是在法律上却是完美意义上的良民……
至于邪恶混乱的或者善良混乱的人,他们的行为模式变化则会更大,如果他们拥有了财富和权利以及巨大的社会影响力,那么他们的行为往往是最趋向于自己的本心的,善良混乱的侠盗们,又或者是邪恶混乱的恶徒,本质上来说,他们追求的,往往就是自己的本心,在他们的本心之中,善恶本身并不是固定的概念……
他们眼中的善和他们眼中的恶,和普通人眼中的善恶往往会有根本的区别,他们遵守的秩序,和普通人眼中的秩序,也会有根本的不同!
对于他们来说,唯一需要遵守的秩序,就只有自己的本心而已,除此之外,别无所需!
当然,在这些之中,有些人的内心之中想要遵守的秩序,和普通的善良人士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就自然而然的会被认为是所谓的英雄人物,而有些人内心之中想要遵守的秩序,却是弱肉强食,那么这样的人,就会被定义为是邪恶的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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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王宇这个人的三观还是相对来说比较正的……
当然,所谓的比较正,换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还是有不太正的地方的……
当然,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遵纪守法的人,都不会说一个从心底之中真正完全认同所有法律和秩序的,绝大多数的人,都只会认同部分的法律和秩序,而对另外一部分的法律和秩序嗤之以鼻,当然,在嗤之以鼻的同时,也会尽可能去触犯这些法律……
比如说,在普通人之中,绝大多数人,对于所谓的**嫖娼这样的罪名,是不太认同的,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之中,这样的行为,充其量只能够构成某种意义上的不道德,但是却绝对算不上是所谓的犯罪……
有些人或许会非常厌恶这样的行为,但是却几乎很少会有人觉得这样的行为,足以被称为是一种犯罪……
事实上,在很多的国家里,单纯意义上的此类交易,往往都是被允许的,真正涉及到法律条文的,往往是大规模集团化的组织或者集团,这样的集团和组织,很多时候,往往都会带有很大可能的犯罪性质,比如说强迫,威胁,拐卖,又或者是带有非常明显的黑社会性质,而这样的集团,一旦变大,就会很容易变成威胁到社会秩序的毒瘤,但是一般意义上,自愿的买卖,则是很少会被人们认为是犯罪的……
换而言之,**嫖娼本身并不是犯罪行为,但是在**嫖娼的背后,却很容易滋生出各种各样的暴力恶性犯罪行为,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讲**嫖娼定罪,从根本上来说,其实也是一种从源头上的对于犯罪的杜绝……
而同样的道理,像是赌博也是一样的,赌博本身其实完全算不上是什么犯罪行为,绝大多数的人,都有过和家人朋友打麻将或者打牌的经历,这样的行为,可以算得上是司空见惯的,但是聚众赌博,则有非常巨大的危害性,往往会涉及到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犯罪手段,赌局上的出千,又或者是赌局之后的暴力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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