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章 所谓本心
第一千六百四十章 所谓本心 (第3/3页)
赌局之中引发的斗殴,都可以算得上是犯罪案件,并且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很容易引发罪案的……
不同的人,对于法律,肯定是会有不同的看法的……
有些人觉得一些律条是多余的,有些人则会觉得一些律条必不可少,有些人觉得一些刑罚量刑太重,有些人则会觉得一些刑罚量刑太轻,不同的人,哪怕同样是善良守序的阵营,也会有不同的分歧存在……
而对于王宇来说,他和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对于法律的看法都是非常类似的……
他觉得法律在大体上来说,方向是基本正确的,也已经基本能够处理日常生活之中的各类案件的发生了……
但是,从细节上来说,却还是存在为数不少的漏洞的……
这些漏洞本身,在法律被建立初期的时候,其实还是不存在的,但是伴随着犯罪方式的日新月异,原本的律条,就自然而然的产生漏洞……
就像是电脑用户的使用的操作系统,从刚刚诞生的时候,其实就是完美的,但是这种完美,往往会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发展,而逐渐产生一个又一个的漏洞,这些漏洞本身,其实原本是不存在的,只是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才会一点一点出现,他们的出现,其实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存在,而是在更加高明的计算机技术产生之后,才会自然而然出现的……
就像是一件衣服,在小孩子的身上很合身,但是小孩子如果长大了,衣服自然就是被撑破,并且出现一个又一个需要打补丁的洞,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同样的道理,法律其实也是如此的……
在国家刚刚建立的时候,法律是根据当时的国情被建立起来的,而伴随着国家的发展,法律也就自然而然无法顺应国家的发展而改变,即使已经努力在不断的调整了,但是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却依然还是层出不穷,使得法律往往总是无法在第一时间保护民众的利益,高速发展的国家,自然也伴随着高速发展的犯罪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自然也就会产生一部分不大不小的漏洞……
这本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必然出现,并且几乎无法被避免的状况!
毕竟,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犯罪行为永远都必然是优先于法律出现的!
就像是电脑病毒和杀毒软件之间的关系一样,电脑病毒永远都会比杀毒软件更早出现,没有电脑病毒的出现,就绝对不会有相应的杀毒软件的产生!
然而,法律和犯罪之间的关系,却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病毒和杀毒之间的关系了!
要知道,犯罪本身如何界定,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法律要如何去制裁,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当犯罪行为出现的时候,法律作出的反应,往往是需要滞后很长的一段时间的!
甚至,即使当法律作出反应之后,也往往不见得能够真正意义上一些犯罪行为的发生,而这样的状况,也往往是很容易让秩序的根本产生动摇的!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对于这样的状况,往往只能够选择忍受!
但是对于王宇来说,他却更希望用自己的一己之力,却完成对于这些人的制裁!
这也是他的本心之道!
无所谓善良,也无所谓邪恶,只是按照自己的本心做事,仅此而已!
是的,仅此而已!
说到底,这也就是强者和弱者最根本的区别了!
这个世界上,其实很多时候,并不缺乏拥有见义勇为想法的人,但是真正能够将想法付诸实践的人,却是少之又少的!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因为很多的事情,并不是拥有想法就能够解决问题的!
有侠义心肠的人很多,但是只有真正意义的侠客,才能够有能力去行侠仗义,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也是强者和弱者最根本的区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