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当朝政令
第四十章 当朝政令 (第1/3页)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皇帝很是精明,对百姓也相对比较宽容。
税收就只在秋收后收一次粮税。
就是这劳役不好评价。
每年都有为期一月的劳役,都是就近安排,要求每户出一个男丁,若家里的都是男人在十六岁一下或是五十岁以上的则可免除。
此外,若是不想不去服役,用五百文银钱或等价的粮食即可相抵,如果是用粮食抵扣,可酌情的少收一些。单从这一点来说,还是比较开明的。
在南方不下雪的地方,大多的百姓看来,当然更愿意去服役了。毕竟,这五百文不是一个小数目,不是谁家都能负担的起的。
虽然地里出的粮食足够缴纳劳役的,但是只是出门做一个月的体力活,天气也比较凉快,没有什么难处。
然,北方就不同了,虽然劳役的时间减半,但是他们这儿的冬天不是一般的冷,服役是在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上旬,服完役大雪已经封路了,出去的时候还好,回来可就难了。
受北方环境的影响,服役本身就已经是受难了,回来还要挨一场冻。
去一次,人啊,就消瘦一回,身体好一点的还好说,身体不好的,回来也撑不了多久,跟着就去了。
杨家村和周围几个离山比较近的村的村民就没有这样的担心了。
他们在雨季里的收获足够交五百文的劳役了。
其他村可就没这么幸运了,只能一年又一年的挨着。这还是当朝皇帝比较开明的,这是因为前朝的皇帝就是在税收和劳役上激起民愤,被推翻了。
所以,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得多了。
不过,在北方,只要是家里稍微能过一点的,就是勒紧裤腰带,也会把这钱省下来,不去服役。
即使这样,每年有些村子里还是会多那么一座新坟。
也因此,家里的兄弟比较多的家庭,是不愿分家的,一分家,田少不说,还有劳役要服,可不就是找死吗?
但是朝廷法令规定,若是户主死亡的家庭,成了亲的儿子和媳妇必须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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