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七十二
卷之二百七十二 (第3/3页)
后遵谕详慎妥办。得旨、事事皆俟朕训。不知汝等所司何事也。
○太常寺少卿邹一桂奏、丁祭后殿四配位前。虽有陈设而无进献。于礼殊为阙失。应令国子监堂官。于助教内增派分献官二员。臣寺亦酌派赞引官二员行礼。至四配前陈设四案。帛祗两端。亦应添补。得旨、著交该衙门。
○辛未。谕、朕览御史周礼奏请、将户部侍郎李元亮、开缺守制一摺。所奏似是而非。且有意以行其私。国家用人。其权断不可下移。或仿照定例。或偶尔变通。朕心自有权衡。总期得人任事耳。岂臣下所可意为进退者。如果所用之人。或有不当。所行之政。或有缺失。言官自当陈奏。以尽绳愆纠缪之责。岂可于用人大事。怀挟私心。借守礼之名。以阻挠国政乎。且守礼之议。明朝为甚。竟成门户。操戈相向。试问于彼时政务。曾有何益乎。是以雍正年间。间有令诸臣在任守制者。而亦绝无守礼之议。此正政治清明。下无浮议之善验也。祗以外任官员。多有钻营督抚保题之弊。几至习为故常。朕是以降旨停止。其必不可少之人。无能相代者。仍准保题核夺。即外任大员有丁忧者。亦令回京守制。或在内用为卿贰。或外缺又复需人。仍令前往署理。其在外必需之有司官员。断难更易者。经督抚题请、不令回籍。间亦从允。此皆因地因人。于礼制之中。稍为权宜。并未于满汉而有所区别也。乃周礼奏称、李元亮虽属旗员。究不可与满洲并论。不知汉军百年以来。与满洲无异。即有事故。亦皆遵百日成服之例。过期即照旧任事。李元亮现为都统。例不开缺。岂伊可为都统。而侍郎反不可乎。周礼之意。不过以为复占汉人一缺耳。又奏称何必与前旨相违。以致圣谟洋洋。顿成反汗等语。朕前旨内、原有无人相代。仍准保题之例。今春令大学士尚书侍郎内保举能胜侍郎之员。而所举率多不能胜任。经朕召见。一一指出。面加申饬。周礼独不闻知。而为此奏。亦何愦愦至于此极。目前应补侍郎之人。朕再三筹度。或曾经擢用。知其不能胜任者。或新进未久。难以遽加升迁者。是以仍留李元亮。与旗例相符。即从前韩光基亦系如此。盖因得人之难。周礼如何轻言天下事。而遽以不患代职无人。喋喋陈奏乎。此必有师生亲旧。觊觎此缺。授意为之者。且借朕所颁谕旨。以博敢言之名。而行其假公济私之实。朕何如主。岂伊狡狯伎俩。所能摇夺乎。前明言官。各立门户。互相排击。矢口讥讪。以致混淆国是。酿成尾大不掉之患。近来御史。各逞胸臆。非借以沽誉。即意在徇私。如此等非所应言之事。而亦肆其簧鼓。大有关于政务。此风断不可长。周礼著严饬行。并晓谕科道等官共知之。
○谕军机大臣等、常安奏太湖情形、摺内称六桅大船。往往为藏垢纳污之地。恐将来匪类。聚集渐多。宜分别查禁等语。江南应行办理之处。尔等可抄录寄与尹继善、陈大受、令其悉心查办。具奏以闻。
○户部议覆、陕西道监察御史汤聘奏称、查定例贫难军民。将私盐挑负、易米度日者。不必禁捕。又贫难小民。年六十以上十五以下。并孤独废疾等。于本州县报明验实注册。许其挑盐易米。近闻外省城乡集镇商人。俱设有店口。官役私捕。若遇大夥私盐。人众势强。每多畏缩。一遇担负贫民。辄借私盐名色。阻掯索诈。稍不如意。即将盐觔倾撒。或夺归入已。应请严饬地方官。凡官商盐店。毋许擅用私役巡盐。其在官兵捕。亦毋许混拏贫民。又奏称、滨水之民。养鱼为业。居山之民。种树营生。近闻日久法弛。胥役怂恿长吏。或称堤岸有妨。或称行舟有碍。希图吓诈。致贫民失业。并请严饬究治。均应如所请。从之。
○赈湖南益阳、道州、江华、平江、四州县。被水灾民。
○壬申。秋分。夕月于西郊。遣慎郡王允禧行礼。
○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
○上诣奉先殿行礼。
○谕、镶蓝旗蒙古都统事务。著尚书纳延泰兼理。
○建山西阳曲、阳城、二县巡检衙署。从巡抚阿里衮请也。
○修理江苏总漕衙署。从巡抚陈大受请也。
○癸酉。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遣官祭关帝庙。
○谕、今年下江之淮、徐、海、上江之凤、颍、泗、所属州县。多被水灾。朕心轸念。已命督抚等设法加意赈恤。其居民房舍、被水冲塌之处。向例给资修葺。七年被灾最重。朕于定例之外。曾加赏银两。今当积歉之余。百姓生计。已属艰窘。今又遭值水患。民力自多拮据。著将上下江被水之地。于定例外、照七年之例加赏。俾坍塌房屋。及时缮葺。早得宁居。该部即遵谕行。
○甲戌。太祖高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
○上诣奉先殿行礼。
○谕曰、户部侍郎李元亮员缺。目下暂令蒋溥署理。户部事务繁多。吕炽现出学差。其侍郎事务。即著蒋溥兼理。
○乙亥。遣官祭昭忠祠。
○丙子。万寿节。上诣奉先殿行礼。
○遣官祭太庙后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显佑宫、东岳庙、城隍庙。
○诣皇太后宫行礼。
○御太和殿。王以下文武各官进表。行庆贺礼
○戊寅。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卷之二百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