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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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子诸王杂录

    【宋会要】

    太祖开宝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曰:「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此先王所以睦九族而和万邦也。晋王太宗旧名亲贤莫二,位望俱崇。方资夹辅之勋,俾先三事之列。自今宜位宰相上。」

    八年七月二十日,纳右武卫上将军焦继勋女为德芳妇,出合就第。

    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皇子山南西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德昭加兼侍中、京兆尹,封武功郡王。贵州防御使德芳领山南西道节度使、兴元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德昭、德芳皆太祖之子,太宗不欲异其呼称,遂降制与昭庆公主而下皆称皇子、皇女。

    十一月五日,诏齐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朝会班宰相上。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七月十三日,皇子卫王、广平郡王同日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诏卫王先赴中书视事,广平郡王以次至。

    八年十一月三日,诏曰:「并建子弟以藩屏王室,申命辅相以羽翼公朝。藩邸之任虽崇,钧台之寄尤重。聿分内外,须正等威正:原作「王」,据本书仪制三之三改。。自今宰相序立宜在亲王上。」宰相宋琪、李昉等顿首言:「汉法,丞相在诸侯王下,请如旧制。」帝曰:「宰相实总百揆,与群官礼绝。藩邸之设,止奉朝请。元佐等尚幼,欲其知谦损之道,卿无固辞。」琪等拜舞称谢。

    雍熙二年九月九日,楚王宫火。帝以元佐素病心疾,意火必元佐也,摄置中书。遣御史按问,置巨校于前,元

    佐恐惧,对云:「数年已来,心神迷乱。因重阳被酒,夜持帘幕卷火炬,不令左右知觉,遂起此火。」案具,帝遣入内都知王仁睿谓曰:「汝富贵极矣,乃尔凶悖!国家典宪,我不敢私,父子之情,从此断矣。」元佐无词以对。陈王元杰等洎宰相、近臣号泣营救,帝涕泗谓曰:「朕读书,见前代帝王子孙不率教训者,尚为之扼腕愤孍,岂知我家自有此事!朕为宗社计,所不敢赦。」遂下制废为庶人,送均州安置。宰相率群臣伏合拜表,乞留于京师。表三上,乃许之,命使者监护,不通外事。元佐,帝长子,初甚被爱,及长,渐骄恣。后病恍惚烦躁,或经时绝朝请。自是屡为残忍,左右微过,必加手刃,仆隶过庭,辄弯弓射之。帝诲责甚厉,皆不悛。是岁夏秋,疾甚,帝以为忧。是月,以疾小愈,帝悦,故为肆赦。九日,帝宴诸王,而元佐以病新间,不预会。至暮罢,陈王等往谢之,元佐谓曰:「汝等与至尊宴射,吾不预焉,是为君父所弃也。」因发愤,夜闭媵妾于室,纵火。帝怒,遂废之。楚府咨议赵齐、王遹、翊善戴元自以辅导无状,表请罪,帝曰:「朕教之且不从,况汝等邪!」皆释不问,止令解职。

    昭成太子元僖

    【宋会要】

    许王初名德明,太平兴国七年七月出合,授检校太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广平郡王,改名元佑。八年十月,进封陈王。雍熙三年七月,改今名。十月,为开封尹、兼侍中。端拱元年四月,进封许王,加中书令。淳化三年十一月薨,赠皇太子,谥曰恭孝。仁宗即位,改谥曰昭成。〔雍熙〕三年七月甲午原有眉批:「此误《纪事本末》,而又不全。」意即此下为《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下称《长编纪事本末》)之文。《永乐大典》盖本作小字注,抄者误抄为大字,今仍改为小字。,陈王元佑改名元僖,韩王元休改名元侃,冀王元隽改名元份。十月甲辰,以陈王元僖为开封尹兼侍中「尹」下原衍「令」字,据《续资治通鉴长编》(下称《长编》)卷二七删。。户部郎中张去华为开封府判官,殿中侍御史陈载为推官,并召见,谓曰:「卿等朝之端士,故兹选用,其善佐吾子。」各赐钱百万。及去华就迁左谏议大夫议:原脱,据《长编》卷二七补。,又令枢密使王显傅旨,谕以辅成之意。四年八月,水部员外郎、诸王府侍讲邢昺献《分门礼选》二十卷。上采其奏,得《文王世子》之编,观之甚悦,因问入内西头供奉官卫绍钦曰:「昺为诸王讲说,曾及此乎 」绍钦曰:「诸王常时访昺经义,昺每至发明君臣父子之道,必重复陈之。」上益喜,赐昺器币。端拱元年二月,陈王元僖进封许王;韩王允侃为荆南、湖南节度使,进封襄王;冀王元份为威武、建宁节度使,进封越王;益王元杰为剑南东西两川节度使。上手诏戒元僖等曰:「朕周显德中年十六时,江淮未宾,从昭武皇帝南征,屯于扬、泰等州。朕少习弓马,每与贼交锋,贼应弦而踣者甚众。太祖驻兵六合,闻其事,拊髀大喜。年十八,从周世宗、太祖下瓦桥关、瀛、莫等州,亦在行阵。洎太祖即位,亲讨李筠、李重进,朕留守帝京,镇抚都下,上下如一。其年蒙委兵权,岁余授开封尹。历十六七年,民间稼穑、君子小人真伪无不更谙。即位以来十三年矣,朕持俭素,外绝畋游之乐,内却声色之娱,真实之言,故无虚饰。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民庶艰难,人之善恶,必恐未晓,略说其本,岂尽余怀。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励精,听卑纳谏。每着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至于听断之间,勿先恣其喜怒。朕每亲临庶政自「节度使进封襄王」至此句「朕」字一大段原脱,据《长编》卷二九补。,岂敢惮于焦劳;礼接 臣,无非求于启沃。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长,乃可永守富贵,而保终吉。先贤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师,顺吾者是吾贼。此不可以不察也。」庚戌,以皇弟第六子元墦为左卫上将军,封徐国公;第七子元

    捻为右卫上将军、泾国公。御史中丞尝劾奏开封尹许王元僖尹:原脱,据《长编》卷二九补。,元僖不平,诉于上曰:「臣天子儿,以犯中丞,故被鞠,愿赐宽宥。」上曰:「此朝廷仪制,孰敢违之 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擿,汝为开封尹,可不奉法邪 」论罚如式如:原作「于」,据《长编》卷二九改。。淳化二年,上尝谓近臣曰:「累有人言储贰事,朕颇读书,见前代治乱治:原作「泊」,据《长编》卷二九改。,岂不在心。但近世浇薄,若建立太子,则宫僚皆须称臣。宫僚职次,与上台等,人情之间,深所不安。盖储子冲幼储:原作「诸」,据《长编》卷二九改。,未有成人之性性:原作「惟」,据《长编》卷二九改。,所命僚属,悉择良善之士。至于台隶辈,朕亦自拣选,不令奸巧憸佞在其左右。读书听书听:原作「课」,据《长编》卷二九改。,咸有课程。待其长成,自有裁制。何言事者未谅此心邪 」于是右正言、度支判官宋沆等五人伏阙上疏阙:原作「阁」,据《长编》卷二九改。,请立许王元僖为皇太子,词意狂率。上怒甚,将加窜殛,以惩躁妄。而沆又宰相吕蒙正之妻族,蒙正所擢。蒙正首以援引亲目匿、窃禄偷安罢相,责宋沆为宜州团练副使。三年十一月己亥,开封尹许王元僖早朝,方坐殿庐中,觉体中不佳,遂不入谒,径归府。车驾遽临视,疾已亟,上呼之犹能应。少选薨,年二十七。上哭之恸,左右皆不敢仰视。追赠太子,谥曰恭孝。元僖性仁孝,姿貌雄毅,沈静寡言,尹京五年,政事无失,上尤所钟爱。及薨,追念不已,或悲泣,达旦不寐,作《思亡子》诗,以示近臣。未几,人有言元僖为嬖妾张氏所惑,专恣,棰仆妾有至死者,而元僖不知。为张氏于都城西佛寺招魂葬其父母,僭差踰制。又言

    元禧因误食他物得病,及其宫中私事。上怒,命缢杀张氏,捕元僖左右亲吏系狱吏:原作「属」,据《长编》卷三三改。,令皇城使王继恩验问,悉决杖停免。掘烧张(民)[氏]父母冢墓,亲属皆窜远恶。丙辰,诏罢册礼,但以一品卤簿葬焉。及真宗即位,始诏中外称太子之号。张唐英作《寇准传》,见上。按准淳化三年已为枢密副使,元僖既死,太宗爱始裒。元僖无恙时,固未尝(见)[建]东宫,不知唐英何所据,诬谤特甚,今不取。淫刑事盖因楚王元佐,已见雍熙(二)[元]年九月。按「张唐英」以下至此乃是《长编》李焘原注。今以括号区分。开封府判官右谏大夫吕端、推官职方员外。郎陈载坐裨赞无状,端左迁卫尉少卿,载殿中侍御史。许王府咨议工部郎中赵令图、侍讲库部员外郎阎象并坐辅导无状,免所居官,仍削(雨)[两]任。上始追捕许王寮吏,将穷竟其事。左谏议大夫魏羽乘间言于上曰:「汉戾太子窃弄父兵,当时言者以其罪笞尔。今许王之过未甚于此也。」上嘉纳之,由是被劾者皆获轻典。

    端拱元年二月二十三日,封皇子元墦徐国公,元捻泾国公,并食邑一千户。旧制,国公邑三千户,今止千,有司之误也。自后皇子初封国公,犹循此制。

    淳化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先以来月十七日故恭孝太子元僖行册命之礼,今缘俯逼郊祀,其册礼权停。」

    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翰林学士张洎上言:「准制,益王元杰改封吴王,行扬州、润州大都督府长史者。臣谨按前史,皇子封王,以郡为国,置傅、相及内史、中尉等,佐王为理。自汉魏已降,所封之王如不之国,朝廷命卿大夫临郡,即称内史行郡事。东晋永和、泰元之际,有琅琊王、会稽王、临川王,故谢灵运、王羲之等为会稽、临川内史,即其事也。唐有天下,以扬、益、潞、幽、荆五郡为大都督,非亲王不授。其扬、益等郡或有亲王遥领,朝廷命大臣临郡者皆是。长史、副大使知节度(使)[事],如段文昌镇扬州,云『淮南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营田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尚书左仆射、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载义镇幽州,云『卢龙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观察处置、押奚契丹两藩经略等使、检校司徒、平章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即其例也。今益王以扬、润二郡建社为吴国王,居大都督之任,又已正领节度使,岂宜却加『长史』之号 乃是吴国王自为上佐矣。若或朝廷且以长史拜授,其如衔内又无『副大使、知节度事』之目。傥或他日

    别命守将,俾临本郡,即不知以何名目除授也 臣草制之夕,便欲上陈,虑报奏往回,有妨来早宣降。兹事体大,实干邦国。况吴王未领恩命,尚可改。乞付中书、门下商议施行。」帝以制命已出,不欲追改。洎又再上表,引典故论列。中书、门下言:「端拱初,韩王改建襄王,领荆湖节度、江陵尹。冀王改封越王,领福建节度、大都督府长史。今益王改封吴王,苟如洎言,改充大都督。按《官品令》,大都督是二品,五府大尹、五府大都督长史是三品。若然,则吴王之品高于二王,昆弟之间,品秩未当。」诏俟他日改正之,洎奏遂寝。

    至道二年二月五日,帝谓宰臣曰:「徐国公元墦、泾国公元捻宜各除化外藩镇。」宰臣等不谕。久之,帝曰:「朕意非他,若除化内州府,诏下之日即遣诸色公人申送书状,虑成烦扰。」宰臣奏曰:「亲贤不当除化外,但指挥本道不得差人上京可也。」帝允之,由是命元墦为洪州都督、镇南军节度使,元捻为鄂州都督、武昌军节度使。

    七日,以越王元份为杭州大都督,兼领忠正军节度使。帝以吴、越二王疏封开国,当领兼镇,因覃庆命中书改正之,越王以杭州大督兼领寿春。由是二王尽得所封之地,削去长史之号。

    三年六月六日,诏故涪王廷美追复西京留守、检校太师、兼中书令,夫人张氏追复楚国夫人,魏王德昭赠太傅,岐王德芳增太保,仍遣中使致祭。

    真宗咸平元年十月十七日,宰

    臣张齐贤、李沆表请序位于诸王下,诏以先朝定制,不许。

    二年十一月三日,诏自亲王领大都督府、节镇者,勿兼长史。

    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以皇子佑为左卫上将军、信国公。时宰相言:故事,皇子出合当封王。帝不许,而有是命。

    十九日,楚王元佐为左羽林军上将军。唐德宗朝,六军置统军,秩从二品,左右羽林、龙武、神武是也。十六卫置上将军,与统军同,左右卫、骁卫、武卫、威卫、领军、金吾、监门、千牛卫是也。今楚王当为统军,而以上将军命之;又王前为金吾卫上将军,按仪制,金吾在统军上将军之上。今之改秩,盖有司失于检阅。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夜原稿原有「大中祥符」四字,又用墨点删去,按此实大中祥符八年事,今仍补此四字,以与上文「咸平」相别。,荣王宫火,延燔殿庭。五月三日,制安静武信等军节度使、荣王元俨降授安静军节度使,封端王,宣制于崇政殿门之外。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帝谓王旦等曰:「先帝每命宰臣、亲王,降制则不御崇德殿视朝,应有故事。其旨以命宰臣、亲王,(视)[示]帝王不专耶示:原作「视」,据《长编》卷七○改。!」是日,以庆行,宰臣、亲王、节度使皆有制加恩,故帝询及于此。

    四年六月,宁王元墦等言:「昨奉圣恩,俱膺宠命。以从弟德存身亡,显有服式,迎授之日,合陈音乐,有此未便。又缘诸镇节度各授麻制,望颁朝旨,先令迎授。」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荣王元俨降封端王,宣制于崇政殿门之外。时荣王宫火延燔殿庭故也。

    十二月十七日,礼仪院言:「皇子寿春郡王告 ,望令中书进呈,别择良日,合门使押引诣内东门进纳,宫中给赐。」诏令合门使就内东门,依降麻官告例赐。

    二十四日,合门言:「仪制,宣赐亲王告敕,合门使称『有 』,再拜口宣讫,搢笏跪授。侯箱过侯箱过:疑有误。,俛伏,兴,再拜,搢笏舞蹈,三拜,退。将来宣赐寿春郡王告 ,称『有 』,再拜口宣,应喏跪授后,拟只再拜,随拜万岁,退。」诏可。

    天禧二年二月四日,枢密院言:「楚王加恩,自来不遣使赐批诏,望依例进(内)[纳]。寿春郡王加恩,合有迎授恩命。」诏罢迎授之礼,其告 如八年例,于内东门赐王。余如所请。」旌节令周怀政就元符观内安置。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三月十九日,皇弟东平郡王颢言:「蒙恩授两镇节度

    使,进封昌王,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窃以临轩册命之礼,国朝以来,虽元功德之臣未尝敢有当之者,伏望收寝册命。」从之。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日,诏曰:「泾王元俨,朕之叔父,而先朝亲礼之甚厚,其令中书门下别定对接之仪,及诸皇亲,亦议优加恩命。」礼仪院言:「后汉东平王苍,光武子也。章帝即位,恩礼踰于前世,诏沛、济南、东平、中山四王,赞拜皆勿名。又按,晋武陵王晞,元帝子,康帝即位,赞拜不名。今参详泾王,欲望朝会及起居并依故事,赐赞拜不名。如皇帝见泾王于内中,即依先帝见大长公主之仪。诸皇亲并准诏优与加恩。」

    仁宗明道二年九月十六日,诸王子孙各乞赠其父为皇太子,诏翰林学士冯元、端明殿学

    士宋绶详定,而元等言:「周王元佑,陛下长兄,宜追册为皇太子。太祖二王、太宗五王,追恤之典,理难均及,止可徙封加镇兼官而已。」从之。十月二十三日,追赠周王元佑为皇太子,诏翰林学士冯元等考详旧典。元等言:「王旧无宫府,其告策请藏宗正寺属籍堂,而遣使焚黄于永安县坟次。」从之。

    宝元二年十月九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言:「悼献太子名上一字犯圣祖讳,请止书曰佑。」从之。

    康定元年五月十二日,枢密院言:「皇子八月十五日生,请依郡王使相例,赐袭衣、彩帛百匹、金器百两、马二疋、金镀银鞍勒一副。」从之。

    七月二十五日,命端明殿学士李淑修撰寿国公府表章文字。

    庆历元年五月十七日,诏以皇故长子始生而不育,将葬,赐名昉,赠太傅,追封褒王,谥曰怀靖。

    八月八日,诏以皇第三子生,遣官奏告宗庙。

    三年五月二十日,复给荆王元俨所上公使钱。元俨领荆、扬二镇,岁凡给缗钱二万五千。是时西鄙用兵,宗室自刺史以上各进纳本州岛公使钱之半以助边费,帝以元俨叔父之尊,不欲裁损,至是复全给之。

    嘉佑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太常礼院议立周王佑之后。礼官言:王薨在下殇之年,未有为父之道,于礼不当立后。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赐皇子颢公使钱二千贯,頵一千五百贯。

    二年五月十七日,权御史

    中丞贾黯请自今皇子及宗室卑属除检校三师官者,随其迁序,改授三公。诏两制详议。翰林学士王珪等言:「按《官仪》,自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国朝因之。《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所师法。今皇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盖前世因循,失于厘正。传不云乎:『必也正名乎!』臣以谓,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迁序,改授三公之官。看详黯言,委得允当。」诏俟加恩改正。

    神宗熙宁四年九月十五日,中书门下言:「淳化五年翰林学士张洎奏对:吴王元杰带扬州大都督长史,长史是王府佐官,不称名秩。寻诏他日亲王有恩命,落府长史。其后有司失于推行,亲王犹带府长史,今请罢去。」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岐王颢、嘉王頵言:「蒙遣中使赐臣等方团玉带各一,及准合门着为朝仪。臣等欲宝藏于家,不敢服用。」帝不许。又乞佩金鱼以别嫌,诏以玉鱼赐之。亲王赐玉带佩鱼自此始。

    元丰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诏岐王颢、嘉王頵并岁赐见钱八千贯,更不以一半折绢。

    六年五月十五日,诏:「雍王颢、荆王頵乞建外第,十余年中,章数十上。入侍宝慈宫非便,数谕止之,而确然坚请不已,皇太后近亦屡以为言。宜依所乞,令学士院降诏宣谕,仍令有司度地以闻。」尚书工部言:请以城北马军教场建第。从之。

    闰六月二十二日,诏皇子、新授检校太尉、

    山南东道节度使、仪国公佖请给公使并依延安郡王初除官例二千吏支给此句疑有脱误。。其牌印亦令改铸。仍为永例。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五日,诏:「见修建扬王颢、荆王頵外第,两位各赐银器并陈设动用等,令所属制造。」

    二十二日,三省言:「扬王颢、荆王頵奏乞迁外第,未蒙诏可。今虽名居外,而威颜咫尺,时奉朝谒,固与密迩宫禁无异。伏望早赐矜允。」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先是元丰中,二王屡奏乞居外第,虽已降诏许之,而未果迁出,至是恳请,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诏二王外第以亲贤宅为名。

    二十八日,诏二王就第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第,仍令亲王伴食,入内内侍省差官管干。

    四月十二日,诏二王各赐银、绢、缗钱各五千,岁各增公使缗钱五千,仍给见钱。本府官吏赐与有差。

    五月六日,诏荆王頵妻嘉国夫人王氏进封潭国夫人。

    十四日,诏扬王颢男二人、荆王頵男七人并迁一官,以驾幸亲贤宅,特推恩也。

    二年六月六日,诏扬王颢妻崇国夫人冯氏先送瑶华宫入道崇:原脱,据后绍圣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条补。,宜特赐法名守冲,仍赐紫衣,号希真凝寂大师。先是元丰二年,以与王不协,送瑶华宫,至是始有是命。

    三年三月四日,扬王颢奏:「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望特于左藏库借交料钱三万贯,月以料钱四贯除折还纳。」从之。

    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徐王颢增赐公使钱三千缗。先是三省言:「南郊礼

    毕,徐王加恩,当赐剑履上殿,缘虚文已删去,请易以岁增公使缗钱。」太皇太后曰:「尝有例耶 」吕大防等对曰:「仁宗时荆王元俨增至五万贯,徐王昨亦增赐,今纔万三千缗。」乃诏增之。

    八年二月八日,诏皇弟大宁郡王以下出就外学,宜令于亲王旧第置学舍,及差官二员充诸王说书,就差逐位内侍四员充管干官。前此太皇太后宣谕三省曰:「大宁郡王以下渐长,可令就学。」故有是诏。

    三月二十三日,诏皇(第)[弟]、诸郡王、国公出就外学,各赐九经及孟、荀、扬子书一部,令国子监印给。

    八月十八日,诏徐王颢许乘檐子至下马处,以颢疾故也。

    绍圣二年十月十三日,诏曰:「朕嗣有令绪,获承至尊,惟先帝休德施及后世博矣。共赖燕谋之锡,实蕃同气之亲。顷在妙龄,已就外学。属柄臣之佥议,援今昔以有言,以谓年逮奉朝,礼当出合,庶明班爵之义,以固盘石之宗。朕稽协祖宗之猷,深怀手足之爱。因之广孝,曷喻至情。以义称恩,姑循故事。大宁郡王佖、遂宁郡王佶宜依所请。仍令有司疾速修完东宫位次,候来春出合。」时宰臣章惇等言:「皇弟大宁郡王等出就外学,于今三年,年及奉朝,而爵号未称,礼秩未备。宜及此时进爵增秩,启真王封,及大建邸第,开府置属。出班外廷,入侍长乐,以衍茂天支,增重王室。」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一日,诏瑶华宫希真凝寂太师冯守冲复封崇国夫人。初,三

    省奏冀王乞罢册礼,帝因宣谕:「王之夫人冯氏,在先帝时以其不和,止令异居尔。至元佑已及九年,乃更施行。闻所居甚敝,资用不足,可复其国封,给赐如故,仍葺其所居。」

    三年正月十七日,诸王位说书傅楫言:「将来诸郡王听读日,乞依旧互讲《论语》、《孝经》、《孟子》,如唐诗对句之类一切罢去。」从之。

    二月二十二日,将作监上修盖皇弟大宁郡王、遂宁郡王等五位外第地图。诏皇弟五位依亲贤宅故魏王位,从东先次修盖。

    九月二十八日,楚王颢言:「臣妻冯氏已蒙恩还复封邑,欲望许令归臣本家。」未报。会王薨,其子孝骞复以为请,从之。

    四年二月一日,诏故燕王崇国夫人请给依旧全支。以昨在瑶华宫减半支给,故有是诏。

    十七日,三省奏楚王颢遣表,诏(将)[特]除其子渭州防御使孝骞为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又奏孝骞与狄谘女为亲,诏特封齐安郡君。

    十八日,诏申王佖、端王佶每年特赐公使钱各六千五百贯,内一半见钱,一半折绢。

    元符元年二月十三日,诏:咸宁郡王俣、普宁郡王似于三日内选日出合,权就东宫。所有佖等见住位,以令有司依先定图,计会誊那,擗截施行。」以三省言,皇弟大宁郡王佖、遂宁郡王佶并许建第开府,今修外第两位,旦夕毕,咸宁郡王已下次当出合,故有是诏。

    三月三日,皇弟申王佖、端王佶奏:「臣等自忝窃恩荣,开国建府,托局内城,附居宫禁,

    一日必葺,三年于兹,以理则早合丐迁,论情则难于遽请。盖陛下隆属籍之爱,厚天伦之亲,结恋既深,恳陈莫遂。而又营修第等,多阅岁时,比及告功,尚需督治。愿陛下察其至诚,先于暇日申敕有司,为臣等拣时历吉,早许就居,则臣等被陛下友爱之赐,曷有穷已。」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先是两上章恳请,再降诏不允,至是始得请。

    六日,中书省言:「皇弟普宁郡王〔出〕合,管干所奏:普宁郡王出合,欲依大宁郡王等例,日于前后殿退「日」前疑脱「是」字。,入内奏万福,未时奏安置等。」从之。

    八日,诏:「五王外第以懿亲宅为名。候申王佖、端王佶入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第,仍就赐御筵,入内内侍省取旨差内臣二员管干。」其后莘王俣、简王似、永宁郡王戚出居外第,并用此例。

    十六日,诏申王佖、端王佶岁赐实给公使见钱八千缗;及迁外第,特各赐银绢五千匹两、钱五千缗;府官吏赐有差。其后莘王俣、简王似、永宁郡王戚出居外第,并用此例。

    二十日,皇弟申王佖、端王佶迁居外第。

    二十一日,车驾幸申王府,翌日幸端王府。

    二年二月六日,莘王俣再上表乞居外第,从之。

    三月十七日,皇弟永宁郡王戚再上表乞出合,从之。

    十月二十二日,诏睦王戚已出合,依申王例添岁赐公使钱。

    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皇弟蔡王似三上札子乞居外第,从之。

    八月二十一日,诏蔡王似九月三日迁外第,是

    日令宗室正任以上往送,亲王伴食,及差内臣二员主治。其余外第事并如陈王佖等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七月四日,皇弟蔡王似以小史坐指斥系狱,上表待罪,未敢朝参。诏令赴朝参如(政)[故]。

    八月三日,皇弟定王戚两上表乞迁外第,从之。

    崇宁元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内中见蔡王来,言语容止颇甚详熟,痛引前咎,及再三称谢钦成升祔,恩礼隆厚。亦渐向学,殊可喜也。已勒令勤读。」蔡京进曰:「自古帝王于兄弟一有嫌疑,至终身不能解。陛下以天地之度,笃兄弟之义,今日宣谕,喜见颜色,坦然无疑,过古帝王远甚。」佥曰:「陛下至德友爱如此,当书圣谕,以为万世之法。」

    二年二月十四日,诏懿亲宅改名棣华宅。

    三年二月,臣僚上言:「伏闻皇弟蔡王数违义训,陛下天造曲成,置而不问者已踰数四。前日蔡王与本位使臣等穿邸第后墙,不冠带,私出宫门,步历廛市,与宗室相见饮食,买宗女为妾。陛下笃于友爱,不忍致法于王,已诏有司,更不根治。仁不伤恩,于是尽矣。其出入有从行之卒,垣墙有擅穿之吏,饮食有请召相见之人,邸第有提按监临之官,罪不可赦。伏望圣慈,除蔡王已得旨更不根治外,本宫官吏并乞付有司推究。」诏依奏送开封府,(乃)[仍]依前降指挥根勘。

    三月二十四日,诏:「陈王佖昨授守太师,其岁给公使未曾增定,可除见给公使外,特添见钱三千贯。」

    大观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内出手诏曰:「朕荷天眷佑,景命有仆,承家之庆,是生多男。年近幼学,未亲师友,因严以教,宜及其时。京兆郡王桓、高密郡王楷可于来年春择日出就外学。其辅导讲读之官,宜以端亮鲠直、有文学政事人充选,具称朕意。」又诏:「祥符故事,记室、翊善见诸王皆下拜,真宗皇帝特以张士逊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宾礼。今讲读辅翼之官,职在训导,亦王之友傅也,可如王友例令答拜。」

    政和元年二月二日,诏依太史局选定三月二十七日,令定王桓、嘉王楷出就资善堂听读。

    三月二十八日,诏宰臣、执(正)[政]官许就资善堂见定王桓、嘉王楷,令管干所定仪申尚书省。至日,定王、嘉王至堂之中门外迎揖,升堂就坐,二王西向,宰臣、执政官东向。宰执退,二王揖送于堂之大门内。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诏皇子到堂听读,特许讲筵官时暂到堂参见。时侍读郑居中讲筵奏事,当面被旨也。

    三年八月十日,诏令榷货务支钱一万贯,应副修盖越王戚府第。以戚自奏所居府第损漏故也。

    四年二月十二日,内出手诏曰:「冠者礼之始,所以加有成,谕其志也,故圣王重焉。朕顾諟天之明命,用怿于先王,罔敢怠遑。永为万事之统莫大于礼制以善俗为:疑当作「惟」。礼制:疑当作「制礼」。。冠之废久矣!眷予元子,孝友肃恭,出就外傅,既克迈于成德,以嫡以年,咸加厥服,式协礼经。是用求日之吉,正纚于朝。岂惟敷时

    内治,假我有家,作民孚先,实惟万邦之庆,顾不伟欤!格尔有众,其祗予猷告惟休。皇长子桓以二月二十七日于文德殿行冠礼。」先是御制冠礼,降议礼局载《五礼新仪》之首,至是举而行之,千载坠典,焕然一新。

    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中书省言:太史局选定皇长子出合宜用来年二月七日受册。从之。

    十四日,诏:「皇长子已择来年二月初出合,中旬授册。次子嘉王楷可于三月初行冠礼。其冠礼仪,令有司详定以闻。」嘉王冠仪陈设如皇长子,唯席于房外户西,樽东南,甒玄酒。其详见《政和五礼新仪》。

    五年二月十三日,诏亲王免赴东宫廷贺。

    十八日,定王桓言:「臣已依诏旨于二月七日出合过府讫。臣昨就资善堂听读,寻常须候迩英经筵已开,方取旨定日。恭惟圣学高妙,群臣莫及,躬御经筵,但欲遵承祖宗故事,非待儒臣讲说,修辅睿明。如臣之愚,正当力学,不可旷日,岂应拟视经筵。兼臣问安视膳之外,还过府第,绰有余暇。况不同往日深在禁严,出入不敢自便。今欲乞圣慈许令每日不拘早晚,但稍有间隙,即请学官赴厅讲读。所贵为学日益,有以副圣慈眷抚之意。」从之。

    二十三日,诏皇子建安郡王枢、文安郡王杞今春出资善堂讲读,其管干官比附定、嘉王听读例施行。

    三月八日,皇帝御文德殿观视皇子楷冠礼。

    六年正月十一日,手诏:「朕席祖宗之休,承天眷命,既安斯寝,

    是生多男,笃庆本支,以绵继序。皇第三子嘉王楷令德孝恭,率履不越,温凊定省,志养无违。嘉其有成,亦既就傅。今年踰志学,礼当异宫。眷兹天性之慈,祗若国章之旧,可于仲春择日出合。」

    二月二十二日,诏皇子嘉王可于今年四月内择日趋朝。

    四月十八日,诏提点御前生活所翻修燕王俣府第。以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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